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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姓名文化概述(一)

2015-06-24 17:37:40来源:中国姓名文化概述 王喜修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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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姓氏及其特征
    我国从远古的原始社会起就有姓了。当时姓、氏不分。从夏商开始,姓、氏分离。到了春秋战国直至秦汉时期,姓、氏逐渐融合。姓和氏又统一了。一直至今,姓和氏都指姓,“姓氏”二字与一个字的“姓”没有什么区别。那么,究竟什么是姓呢?请看各种辞书对“姓”是如何释义的。《辞源》的释义是“表明家族系统的称号”。《辞海》的释义是“标志家族系统的称号”。《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汉大》)释义为“标志家族的字”。《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释义为表明家族的字”。以上四种解释都是一句话。虽然表述的词语有所不同,但其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其内容可分三部分。第一部份是阐述姓氏作用,写为“标志”的有两本,写为“表明”的也有两本。这两种表述词语意思是相同的。第二部份阐明姓氏主体,表述为“家族”的有两本,表述为“家族系统”的也有两本。我理解,家族就是同血缘的人,包括同血缘的前辈、晚辈和同辈的人。家族是成系统的,因此,“家族”就是家族系统。所以,两种解释都是一致的。第三部分阐述姓氏的表现形式:写为“称号”的两本,写为“字”的也两本。我认为“称号”和“字”是有区别的。“称号”包括语音和文字,“字”仅指文字而不包括语音。而姓氏既有文字又有语音,据专家考证,姓氏的产生早于文字,最早时候的姓只有语音而无文字。我国有些少数民族的姓氏原来也只有语音,直到近代才用文字表述出来。所以,我理解对第三部份的表述用“称号”比用“字”更确切。据此,姓氏应概括为“表明家族的称号”。
姓氏有什么特征呢?根据姓氏的定义和我国几千年以来的姓氏文化,我认为姓氏具有以下特征:
    (一)血缘同源性:一个姓代表一个家族,家族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社会单位。血缘关系包括自然血缘关系和拟制血缘关系。其中绝大多数是自然血缘关系,个别的属拟制血缘关系。拟制血缘关系虽然血缘不同源(如收养的人),但法律的调整和保护视为同源。所以,这些自然的或拟制的血缘关系相同的人就共同形成了一个家族,有了共同的家族就形成一个相同的、共用的标志称号即姓。当然,也有同姓不同家族的,这是由于一个姓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不同的姓源,形成同姓不同宗。特别是人口多的大姓,不同血缘关系的人很多。人们把同姓不同血缘关系的人虽然称为“本家”或“家门”。但这种“本家”是同姓不同家族的。
    (二)上下传承性:人类生命是受生死存亡的自然规律制约的。一个家族的成员必然会有生来死去的繁衍发展。生命有生来死去,作为家族称号的姓氏不能随着人的生死而变换。姓氏由先祖而得,随着人口繁衍而代代相传。只有姓氏上下传承才能使家族系统条分缕析,才能承宗继祖。
    (三)姓氏稳定性:一个家族使用的姓氏称号从长辈到晚辈必须是相同的固定的,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当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改姓,但改姓所形成的新姓又必须保持新的稳定,使姓得以延续。如不能稳定相传,一代不同一代,新姓也就无法成立。这样,这些人就变成了无姓人。有些少数民族实行连名制,连名制由于不稳定,所以连名不能称为姓,也不能说父亲的名就是儿子的姓。这种连名制只是一种姓名形式。是有名无姓的姓名形式。
    (四)使用姓氏的群体性。就是一个家族系统的人共同使用一个姓。一个家族的人数有多有少,多的数以成千成万。这么多人构成一个家族,其成员除少数近亲属法律规定互相有某些权利义务外,其余绝大多数成员互相间都无权利义务关系。但由于他们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他们内部自然会产生亲和感和凝聚力。不过,有的家族因某些原因人数逐渐减少甚至消亡。姓氏临近消亡的家族当传到最后一个人时,尽管当时只有一人使用一姓,但这个人与他的已故前辈们一起也同样具有群体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姓。无论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具有不同的群体性。但如果一个人新取一个姓,由于不具有群体性,因而任意改姓如果不符合某些条件是不能单独成姓的。如果要立新姓必须经过几代人的传承形成了固定性和群体性以后才能成为新姓。否则应视为无姓人,其名是有名无姓的名。
    (五)姓氏功能的社会性:在古代,姓氏的主要功能是明血缘,别婚姻。在现代这一功能已逐渐消失。现在姓氏的主要功能是与名字组合成姓名用以区分不同的自然人,虽然姓为一个家族所共有,名为个人所独有,但必须要社会认可,社会交流。因此,姓氏以及与名组合的姓名都具有社会性。失去了社会性就失去了姓名存在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