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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金寨王氏月刊(3)

2013-01-24 15:30:52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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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宗庙和祠堂的象征意义

钱  杭

    大凡研究宗族宗庙、祠堂问题,都要肯定祠堂作为宗族 象征物 这一深层次意义,甚至还不无夸张地称之为 血脉的圣殿 。所谓 象征 ,是 反映 、 影像 出 本质 、 底蕴 的意思,但宗族的本质和底蕴并非 血脉 所能准确概括,无血缘或血缘不明的 拟制关系 大量存在于祠堂之中。那么,祠堂究竟象征了什么?怎么象征?这两个问题在中国宗族祠堂史的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可惜研究者大多语焉不详。
    祠堂的功能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按一定规则供设祖先神主(牌位)的场所;
    (2)举行各类祖先祭祀活动的场所;
    (3)宗族尊长向族众宣讲礼法戒律和道德规范的场所;
    (4)宗族成员讨论族中事务的场所;
    (5)处理宗族内部纠纷的场所。
这五个方面中的每一个,都是在说祠堂是一个什么场所,或者宗族成员在祠堂里干什么,并没有涉及祠堂的象征问题。
    林耀华对义序宗族祠堂的学术思考出自于他的亲身体验,所以读 来非常亲切:宗族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族人所供奉的祠堂。祠堂的建立,原是为祭祀,崇拜宗祖,感恩报本。然时过境迁,祠堂的功能,不复仅限于宗教方面,其他功能也渐渐附着产生。祠堂化作族人交际的场合,变为族老政治的舞台;公众意见由此产生,乡规族训由此养成,族人无不以祠内的教义信条奉为圭臬。简言之,祠堂是宗族中宗教的、社会的、政治的和经济的中心,也就是整族整乡的集合表象 。
   祠堂本身只是一个建筑物,祠堂内可以进行各种性质不同的活动,可以发挥各种不同的功能(这些活动和功能当然必须与宗族有关)。但是无论何种活动和功能,对于宗族设立祠堂的初衷或目的来说,都只是外在的和派生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直接反映宗庙祠堂的本体意义。祠堂在宗族成员心目中的地位,实际上远远高于在祠堂中完成的各种纷繁的具体功能。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祠堂所具有的特殊的象征意义,完全可以脱离那些具体功能而存在。而若无那些特殊的象征意义,祠堂中也许就不会再举行任何活动了。象征意义是所有功能表现的真正基础。
    建立祠堂,供奉祖先牌位,举行祖先祭祀,对于宗族来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清人说:祠堂之设,所以尽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开业传世之本也。这里指出了很重要的一点,即:设立祠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宗族成员的报本反始之心和尊祖敬宗之意,换言之,祠堂所象征的,就是这一个“心” 和这一个“意” ,两者是相通的。通过对祖先世系的追溯来探求自身肉体、精神和文化的根 ,这是报本反始 ;不仅在肃穆的仪式中“祭神如神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将祖先的遗训和祖先的恩德当作无声的至高命令,时刻感觉到祖先神灵的呼唤,诚心诚意地尊崇着祖先正体的延续者(宗子),这是“尊祖敬宗”,前者体现的是宗族的历史感和归属感;后者体现的是宗族的道德感和责任感。这四种心理追求构成了宗族整个意识形态的支柱。
    祠堂的建成,之所以能够成为宗族实现整合的标志,就是因为它以浓缩的、象征的形式,把原先不无虚幻的心理感受显现了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对于研究者来说,宗族的祠堂不是一个物质性的空壳,不是一种建筑的模式,也不是仅仅表现具体功能的场所。透过宗族祠堂的外墙,我们应感受到这一建筑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它培养了宗族成员的荣誉感和认同感,显示了宗族的价值源泉。
    祠堂通过两类形式不同的符号来体现其特殊的象征意义。
    一类是正面表达上述四种心理感受的符号,如见于各类祠堂中的楹联、匾额。由于这是在祠堂中进行的一种典型的正面宣传,因而就充分象征了宗族“报本反始之心”和“尊祖敬宗之意”。当然,这些楹联具有显而易见的理想性和夸张成分。即便如此,仍应对之高度重视。因为这是中国宗族成员关于祠堂象征意义的最直接的自我评价。这些评价基本上是脱离具体的功能表现的。
    另一类则是反面体现祠堂象征意义的符号,就是把违反宗族规范的族人赶出祠堂,让不守规则者出局的禁令。剥夺某一族人的宗族成员资格,是宗族在国法所允许的“自治”范围内,对一个违反本族规则者所能进行的最不动声色、但又是最严厉的惩罚。如道光五年(1825)江苏润城《全城章氏宗谱》,对犯有过错而不思悔改的族人,不但当时就要革出祠门,以示惩训,而且还要在家谱上书大恶某人,使之遗臭万年 。
    不许违反规约者入祠的警告具有非常强烈的威慑作用。它不像一般的体罚只触及皮肉,也不像一般的罚款只涉及身外之物,打了、罚了之后,人还是自己人。“不许入祠”这一震撼人心的符号的特殊功能,是触动了族人最敏感的神经,并且将宗族价值规范的源泉和基础,提到了生死攸关的高度:如果不被允许进入祠堂,一个人与宗族祖先之间的联系纽带就将断绝,从此也就会失去了族人之所以为族人的全部理由。其后果的严重性,甚至还会导致那些失去入祠资格的族人死后成为无所依归的“孤魂野鬼”。对于习惯将个体价值融入群体价值的中国人来说,被自己仍深刻认同、只不过因忘乎所以而一时有所悖逆的群体抛弃、勒令出局,无疑是不堪设想的最悲惨的结局。日本学者田仲一成在研究了中国南方农村盛行的“孤魂祭祀”后,指出了这类仪式的象征性含义:孤魂者,或多或少是被宗族抛弃的,宗族对这些孤魂,或是恐惧,或是负疚。罪犯和浪荡子之所以在孤魂之列,也是因为他们作为脱离了宗族秩序束缚的人,引起了族人的恐慌。
    由于宗族是一个单靠相同血缘的人们联结起来的封闭社会,因此不属于该血缘集团的人,就被作为外人排除出去。虽然有可能象同族合并和宗亲会那样扩大成拟制性血缘关系,但即使这样,“血缘范围之内”与“血缘范围之外”的区别仍然非常严格,宗族作为封闭社会这一点并未改变。如果一个人越出宗族范围,得不到宗族的保护,其命运必定是悲惨的,他们大多要被死亡吞噬。如果这些族外者增多,就会导致封闭社会的不安定,族外者的敌意也很可能导致宗族的动荡。因此,宗族社会有理由对这些在外无祀的孤魂、幽鬼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关注。孤魂祭祀对于维持宗族社会来说,是不可缺少的安全措施。 安居在宗族内的人们,害怕流落于野外的孤魂野鬼 他们感到孤魂的怨声是最可怕的。
    反面的威胁,尤其是对一旦不能入祠而沦落为孤魂野鬼的恐惧,显然比正面的评价更深刻地揭示了祠堂的象征意义。同时它也说明,宗族成员对祠堂意义的反复强调,并不是出于某种功能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需要,更不是欺骗。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责任感,关系到宗族存在的根本理由,在某种意义上,这也就是宗族与宗族之间那不解之缘的真正纽带。族谱当然也具有这种象征性,尤其是在修谱、发谱的过程中尤为突出地表现出来;但族谱毕竟不能像祠堂那样,可以直接地、老少咸宜地、极为通俗而不论文化高低地、形象化和日常化地,将宗族成员与祖先紧密地联系起来,从而最迅速地满足汉人对以上四种心理感受的需求。
    有些批判以轻蔑调侃的口吻对宗族祠堂作了漫画式的描述,似乎这一切只是一场可笑的闹剧,而宗族首领都是一群自欺欺人的大骗子,族人都是蒙在鼓里的大傻瓜。有些人又反其道而行之,竭力渲染祠堂内的恐怖气氛,把祠堂看成一所私刑充斥、滥杀无辜的残酷的牢狱,而宗族首领近似刽子手,族人则是一群听凭宰割的可怜虫。这两种观点都是严重的误解。
    宗族祠堂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更不是戏台。它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场所,寄托了中国人宗族成员深沉执著的感情。我们当然可以去批评这些感情所包含的不合时宜的历史内容,但我们不要去嘲弄这些感情。中国人对自身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和责任感的自觉追求,是中国数千年文明的精髓,应该得到现代人的尊重,尤其应该得到中华民族子孙们的尊重。请读下引两段文字,体验一下沉浸于其中的那略显悲怆的感慨:“祠宇为祖先栖神之地,已故者自当进位于祠,但该支后裔,当思创造何等艰辛,不独资材为难也。今附主于祠,俾先灵享无功之奉,亦何以相安?”(光绪五年江苏武进《承氏宗谱》卷首《祠墓规》)。  “临祭不许跛倚。每见近来好游荡者,于演戏赛会之场,终日争趋,不厌不倦;又或好祈福者,朝南海,走东岱,不惜劳苦,虔心虔意;乃一年三百六十日,只二日祭祀。今所行仪节一概从简,即礼仪大备,亦不须半日时辰。凡我族人,反不若游荡祈福者聚精会神,而行立跪拜,漫不恭肃,殊失礼意!”
    这些话,就像是一个老人正在对祠堂的象征意义作一番心情沉重的回顾。其实,他真正感到痛心的,并不仅仅是一些族人没有遵守祠堂的有关规则,而是他们对宗族价值源泉的漠视。这当中的道理,也同样值得我们深思。
    宗族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和重建,说明民族与宗族的联结是极其牢固的,说明上面所提到的那种 漠视 ,毕竟没有能占领民族人的心灵。这肯定是一件幸事。

论宗庙与祠堂的渊源关系

    宗庙一词最早见于商代甲骨卜辞中大量的祭祀祷文。据《诗经·大雅·緜》所咏唱诗句为: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家室,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 周人的祖先太王一到周原,立刻就命令官民,建立宫室、宗庙、大社;先周甲骨刻辞中也有“祠自蒿于周”,这是对周王在先王宗庙进行春祭活动的一条记录。说明宗庙的历史与汉人宗族的历史一样悠久。祖先祭祀活动是宗族存在的基本条件和重要标志,也是人文价值所在。因此,古人把宗庙看得非常神圣,所谓 “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 ”《诗经·大雅·緜》的说法,不仅象征着迁居、立朝的合法性,甚至还带有生存合法性的意义。
    由于周代实行的是贵族政治,社会上各个等级拥有的宗庙数量,就受到非常严格的等级规定。如在《礼记·祭法》中有以下一套复杂的制度:1、天子七庙:考庙(父)、王考庙(祖父)、皇考庙(曾祖)、显考庙(高祖)、祖考庙(始祖),此五庙一月一祭;另有二祧庙(一昭一穆),高祖以上远祖入祧庙。祧庙不受月祭,只在冬至时接受一次祭祀,称为 “尝” 。2、诸侯五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此三庙受月祭;另有显考庙、祖考庙,称“受”、“尝”、“祭”。3、大夫三庙:考庙、王考庙、皇考庙,都只称受 、尝、 祭。显考和祖考不另设庙。4、上士二庙:考庙、王考庙,只受 尝 祭。皇考以上都不另设庙。5、中士一庙:考庙,王考无庙。6、庶人无庙。
    以上等级分明的规定,一方面是适应贵族政治的身份要求,另一方面也是除了贵族外,当时其他阶层中的宗族组织还没有较长的发展历史,对祖先的追溯,也远未达到王族、贵族的水准。因此,在先秦文献中,完善和典型的宗庙系统只与天子宗族,即王族相连。而在其他阶层中,由于宗庙数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宗庙的意义显然不够完备。但无论存在多少等级差别,凡是为祭祀祖先而建造的建筑物,“宗庙 ”仍是最基本的通称。在元朝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九一《宗庙考》中,宗庙就涵盖了全部,其中包括天子宗庙、后妃庙、私亲庙、功臣配享庙、诸侯宗庙、大夫士庶宗庙等等。
    战国后,随着政治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开始将 “宗庙 ”专归于祭祀历代帝王,相当于国庙系统,而对帝王以下各阶层宗族祭祀本族祖先的场所,则出现了“祠堂”的称呼。 “祠”,或特指春祭。《说文》: 春祭曰祠,品物少,多文辞也 ,其时青黄不接,可祭物品缺乏,故以宣读文辞为主。或泛指祭祀。《公羊传·桓公八年》: “春曰祠”。东汉何休注: 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祠堂”之意主要指后者。由于秦代 “非笑圣人,荡灭典礼,务尊君卑臣,于是天子之外,无敢营宗庙者”。祠堂这一名称就进一步从帝王宗庙系统中分离出来(例如在著名的西汉宫廷“庙议”中,就没有“祠堂 ”的地位)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不过,那时的祠堂与后世不同。首先,它大多建立在墓地边上,而不是像后世那样,总把祠堂建于宗族居住地的中心。《汉书·霍光传》:“复土起冢为祠堂”。司马光也说:“汉世公卿贵人,多建祠堂于墓所,在都邑则鲜有”。其次,它也不一定都属宗族所有。许多官吏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当其调转升迁,当地人民为抒感怀纪念之意,集资为其建造“生祠 ”,此风兴起于汉代,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二《生祠》:“父于公为县狱吏,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 《汉纪》:“栾布为燕相,有治迹,民为之立生祠。” 此后世生祠之始。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对后代的影响很大,为保佑一方平安的地方神 ,“祠堂”亦来源于此。如香港新界石湖墟的 “周王二公书院” 为纪念将当地居民从清初“迁海令”的浩劫中拯救出来的广东巡抚王来任、两广总督周有德二人,由当地各界人士集资,于康熙中期建立“报德祠 ”一座,后来改称“书院”,并成立了相应的神诞祭祀组织。
    唐、宋年间,上层官僚、士大夫宗族所立“祠堂” 大多改名为 “家庙”。比唐代流传下来许多“家庙碑”、“先庙碑”之类,而很少见有称“祠堂碑”的。唐末社会大乱,各级家庙大多毁于战火。宋朝建立以后,为防止重新出现豪强割据,朝廷曾严令禁止各类宗族设置家庙。庆历元年(1041),仁宗颁布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王曙也奏请三品以上立家庙,复唐旧制;文彦博请定群臣家庙之制。,但人们仍心有余悸,因循顾望,不敢奉行。一直到仁宗皇祐年间,由朝廷正式下令,允许大臣建立家庙,才逐渐复唐旧制。从此,官宦之家可设家庙,祭高祖以下五代,就成为定制了。
    宗庙与祠堂的区别,显然是因为前者有 “百世不迁之宗”,而后者由于宗法制度的演变,已不再有条件维持这种严格的系统与级别。明末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说:“今天下宗子之制不可复,大率有族而无宗。宗废故宜重族,族乱故宜重祠。有祠而子姓以为归,一家以为根本,仁孝之道,由之而生”这个判断基本上是正确的。不过,我们不能将宗庙和祠堂这两个本质上基本一致的概念绝然对立起来,虽然它们确实有过不同的发展历史和适用范围。
    一套堪称完善的汉人宗族祠堂系统,是明中期以后才开始出现的,到清初得以固定下来。除了帝王仍袭用宗庙之称外,其他各阶层宗族的祭祖场所都称为祠堂,如赵翼所说:“今世士大夫家庙皆曰祠堂”。科大卫则称之为 “家庙式的祠堂”。由于贵族特权的衰落,一般地主和庶民势力的增长,普通民众也逐渐获得了自建祠堂的权利,因而其分布面就非常广泛。
    清代祠堂广泛兴建, 居家变祖祠 ,得到普遍的提倡,常常是每一村落,聚族而居,不杂他姓其间。程庭《若菴集》说“社则有屋,宗则有祠 ”这是徽州一些单姓宗族聚居村内的情况。诸姓杂居村内亦复如此,除非某姓尚未成族,否则没有例外。就连位于川渝山区的江津县,也是“族必有祠,族必有长,以祠统家 ”。
    在宗族的总祠之下,各房支都建有分祠、支祠,如曾国藩所说: 分建支祠,亦犹古小宗亲庙之遗意。在世系的归属上,分祠很明显地要受控于总祠,但在实际功能上,除了举行全族性活动(修谱、散谱、修祠、宗族庆典等),分祠有义务作为宗族的一个部分参与其中外,分祠日常活动的组织,财产的筹集、使用、分配,对本房族人、族务的管理等等,都是独立进行。
    与祠堂性质相同、但规模有异的祭祖场所,还有上面已经提到的 家庙。家庙的形成可远溯至先秦,这惹得孔子大怒,宣布“是不忍孰不可忍 ”的 “八佾舞于庭” ,据说就发生在季氏的家庙之中。宗祠对外,所祭祖先的规则很严, 规定了继高祖以下的小宗如何在龛中祭奠他们各自的祖先,并借此更加明确各小宗通过祖先祭祀实现亲族统合的宗法理念 。家庙不对外开放,可根据建庙者愿望,突出一个“合 ”字,所祭对象上至始祖,下至祖考,组合比较随意。比如,在明朝夏言关于家庙的著名建议中,就提出允许三品以上高级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大宗集团,允许四品以下官僚的家系中存在小宗集团。虽然家庙与祠堂、宗祠同是祭祖所在,均与《家礼》有直接关系,但是二者仍有一些重要差别。建立家庙者多为高级官僚,等级观念严重,家庙名称背后蕴含着特有的社会文化意义。
    宗族宗庙、祠堂系统的主体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性质特殊且规模甚大的 “合族祠”。也就是联宗祠,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联宗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后,所有的宗庙、祠堂都收归国有,用来作施设如学校、两站、商店、政府机关等。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破四旧,大部分祠庙均遭毁灭性的破坏,所存无几。近十多年来,中央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民族文化的新政策后,重建、复修家庙、祠堂的现象如雨后春笋般的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