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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梅:堵住脏车的“安全漏洞”刻不容缓

2015-12-02 09:53:24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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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京市法制办就《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草案中规定脏、破,有碍市容观瞻的机动车上路最高可罚款2000元。(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整洁和谐的城市。然而,整洁的市貌是需要我们精心呵护的。处罚有碍市容观瞻的脏车,不过是建设我们良好的城市环境的手段之一。尽管这项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权利滥用等。但是我们不应一味地吐槽与排斥这项草案,而是应该努力寻找政策与执行完美结合的方式,这也是正在征求意见的这部条例最深远的价值所在。
  脏乱的市貌是秩序混乱的必然结果。一些渣土车进入城市,增加了环卫工人的清洁负担,还带来了扬尘污染。甚至一些车主故意弄脏车,来遮掩车牌号,以此逃过违规处罚。
  不得不说,这已经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这让我想起,犯罪学家曾提出“破窗理论”:如果一个窗户被打破了,过了很久也没有人来把它修好,行人就会以此推断,这是一个没人关心,没人管理的地方。很快,就会有更多的窗户被打破。没有人管墙上的涂鸦,就会有更多的涂鸦充斥整个社会。同样,如果不及时堵住脏车这个安全漏洞,会有更多脏车肆无忌惮地在乱窜于我们的城市,更多的违章行为涌入社会。
  可该草案一经出台,立即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质疑到,脏车上路被罚与公民对私有物品的自由处分权有冲突。公民洗不洗车,什么时候洗都是公民个人的权利,这不应该对公民进行行政干预。这些质疑声有它本身的道理。可是任何事情都应放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去审视与对待。公民洗不洗车,这本身是公民个人的权利。可是如果脏车的存在对社会以及他人产生威胁,那么这种个人的行为是应该接受适度的法律约束。我们绝不能拿整个城市环境与民众安全的健康去为一些个人行为买单。
  良好的城市环境,使我们心情愉悦,人与人之间更加地和谐美好。当然,在如何惩治脏车进城行为,鉴定脏车的标准上,要有严格、科学的鉴定制度和申诉制度。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权利滥用,也能避免有的车主无辜“躺枪”。总之,我们要做的不是一味地“口伐”处罚脏车的这项条例,而应该看到这项条例的初衷,并讨论出更高明的执行方式。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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