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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王俊闳勘正《弟子规》之二:"子孝"前提是"父慈"

2015-11-23 10:06:07来源:中国网-传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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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子规》全书强调了“孝”的重要性。在家庭内部而言,孝是“父”与“子”之间的事情,“孝”是维护父子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孝”乃人伦本分,“孝”是做人的根本。换句话说,人若不孝,人将不人。人只所以被称之为人,就是因为一个“孝”字,没有了这个字,人与禽兽无异。“禽兽不言孝”,狗为主人看家护院,马为主人驮运东西,不是出于对主人的孝心;人养狗养马,也绝非是出于对狗和马的孝心。所以说,孝与不孝是区别人与异类的主要标志。
    自古以来,圣贤多对“子孝”强调的更多一些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前提,即:父慈才能子孝。
    父慈的“慈”字虽有多重意思,但均未脱离“仁慈”、“慈爱”、“慈善”的本意。谈到仁慈,首先要说到“仁”,“仁”是二人成“仁”,也就是由自己想到别人,推己及人、视人若己谓之仁。作为一个父亲首先应是一个合格的人,一个有仁爱之心的人,包括对子女的爱。父亲对子女有仁爱之心、慈爱之心,才得获得子女的孝心。
所以《左传•隐公三年》中有:“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的说法。此处的顺序也是父慈在先,子孝在后。父慈才可强调子孝,如果一个父亲对子女没有慈爱之心,甚至达不到一个合格的人的标准,这样的父亲,子女如何能够对其生发孝心,尽以孝道呢?
    生活中,恶父恶母鲜有但并非没有。媒体报道的恶母将子女活活殴打致死、父亲长期霸占奸污女儿的事例震撼人心。这样的父母,不属于人之一类,当为禽兽。子女没有必要对一个禽兽奉行孝道,这样的父母也不值得子女尊敬和孝敬。如果非要让子女对这样的父母尽孝,才是实实在在的愚孝。
    当然,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无私的、伟大的,是任何物质都不可替代的。所以为人子女当善事父母,行孝道,以尽人伦之本分。在父慈的前提下,若不孝,子女则与禽兽无异。试问,生活之中,一个正常的人,谁愿意与禽兽为伍,甚致与禽兽为友呢?不孝者,不为人齿,也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父慈子孝是自然之道,是人伦常理,自然也是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

    王俊闳简介
    资深媒体人,著名国学学者;山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山西省政府文史研究馆特约研究员。中国网传媒经济频道首席文化顾问。著有中华优秀经典读物《弟子规密码》、周易释义类经典著作《大易至简》等多部专著。长期受邀在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福建等全国各地从事《弟子规》及《周易》的授课教学工作。先后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全国各地开展国学讲座180余场,受众近百万人。被誉为“弟子规作者研究第一人”、“隐身于政府研究机构的周易应用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