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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宪法研究的重要奠基人王世杰

2014-03-14 09:49:45来源:检察日报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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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杰1891-1981


  闲读冯友兰的自传体散文《三松堂自序》,地处幕府山北麓的湖北崇阳县,第一次以现代文化视角进入我的视线。冯友兰的父亲冯台异于1907年出任崇阳知县,1908年病故于任上,9岁的冯友兰,在崇阳生活不到一年后不得不随母亲返回唐河。晚年的冯友兰,以极其超脱,但又饱含深情的口吻,记录下这段懵懂而艰涩的童年时光。去崇阳,是想发现与冯友兰书中回忆相印证的一些载体,哪怕是蛛丝马迹,但遗憾的是,当年的县衙早已不在,具体位置也不可觅。

  不过,失落中仍有惊喜,柳暗花明又一村,不经意间走进了一位民国重要法学家、教育家王世杰的故乡—白霓回头岭。

  1903年,步入人生暮年的晚清重臣张之洞督鄂已进入第十四个年头。作为洋务运动的重要人物,张之洞从甲午海战、庚子赔款,特别是汉阳铁厂的困局中,不断意识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强国道路行不通,“中国不贫于财而贫于才,故以求学为求才治国之首务”。于是,致力于改造旧时书院,建立现代学堂,积极推动中国封建式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型,武昌一时成为新式教育的重镇。正是这一年,十二岁的王世杰,从崇阳步行至武昌求学,就读于武昌南路高等小学,成为张之洞新式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也正是以这里为起点,从北洋大学到伦敦大学,再到巴黎大学;从北大法律系主任到国立武汉大学第一任校长,从教育部长到外交部长,再到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一路走来,游刃于民国政学两界,达到学业和事业双丰收。

  当然,就王世杰学术研究与造诣而言,作出突出贡献的无疑是在宪法领域。其与稍晚一点的钱端升一起,被誉为民国宪法发展和宪法学科建设的重要奠基人。1920年,应蔡元培校长之邀,王世杰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次年担任法律系主任。此时的北大法律系,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大师云集,蒸蒸日上。燕树棠讲授的罗马法和法律哲学,陈瑾昆讲授的民事诉讼法和强制执行法,程树德讲授的国际私法,在当时影响都很大。而王世杰本人更是连续讲授比较宪法达五年之久。

  总览中国近代宪法学诞生与发展,与法学其他二级学科相比,有一个鲜明特点,即这一学科涉及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总统制与内阁制以及民权主义与五权分离等重大政治现实问题,争论往往比较激烈;而且,这些争论又聚集了当时知识界(不限于法学界)名流和精英,比如陈独秀、李大钊、胡适、罗隆基、顾维钧、于右任、张君劢等。其实,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对这些问题讨论,与当时的社会变革紧密相关,制定什么样的宪法,以及宪法如何实施,是晚清至民国一个绕不开的学术与政治话题。正是这些现实需要和对现实需要的解释与回应,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社会思潮,推动了这一学科的繁荣。而王世杰选择讲授这门课,本身就意味着挑战。

  在授课讲义的基础上,1927年,王世杰出版《比较宪法》一书。1936年,其与钱端升合作,重新修订《比较宪法》,进一步完善该书出版后十年中,各国宪法变动和中国制宪新进展所造成的空白,并增加“中国制宪史略及现行政制”作为单独一篇。该书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介绍了西方民主国家宪法状况和历史渊源,以及中国自清末预备立宪以来的宪法流变,强调宪法制度与宪法理论并重,成为民国学术领域的一部重要经典,并影响到建国初期法学教育。沈宗灵教授回忆,1954年至1957年,他在北大法律系主讲国家与法的理论时,就将该书作为备课参考资料。当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编辑出版民国法学名著时,将《比较宪法》一书列入第一批书目出版,为当代学界研究中国制宪发展脉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书。

  《比较宪法》在宪法学科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式的意义:比如对上世纪上半叶西方宪政理论全面客观的介绍,开创以个人基本权利为基点和核心的宪法研究路径,以及对中国当时制宪运动的独立批评等。

  不过,有些学者也对《比较宪法》一书提出较为委婉的批评,认为该书虽然材料比较翔实,但主要是对西方宪法思想的简单介绍,缺少自己的评述。这使我想到,美国法社会学大师庞德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曾将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以“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系列学术讲座的讲义整理成《法律与道德》一书出版,当时也有很多批评者指出该书只是对前人观点的一个梳理,没有自己的观点。其实,不管是《比较宪法》,还是《法律与道德》,准确而翔实的资料已经足够,正如庞德所言,这“是为充分探讨当前的理论作一个必要的先导”;况且,整理和梳理前人的观点,本身就蕴含作者本人的思路和观点,只不过,这些观点需要读者自己去把握和体会。

  与当代法律人相比,民国时期法律人的知识背景和研究领域比较综合,很难用现在的学科划分标准,去界定某某是法理学家,某某是刑法学家。因此,我们说王世杰在宪法学领域作出过突出贡献,并不能说他就是我们现在意义上的宪法学家,他的研究以宪法为中心,但又远远超出了这一中心。比如,他在国际法领域也颇有研究,曾发表撤废领事裁判权的程序、万国联盟法评注、国际和平主义的理论及运动等论文;再比如,撰写法律与命令一文,对当时分析法学派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1981年,王世杰在台北逝世。自1903年离开崇阳,屈指七十八年。按遗嘱,为表达其对家乡的思念,后人在回头岭王氏老宅前修建一口“敦睦饮水井”,也算是饮水思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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