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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南:内需不足困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

2013-01-25 16:21:18来源:中华东南王氏 - 福鼎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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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1-23 16:35: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亚南  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

  【核心提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强化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而来,更应落实在自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向,需要以促进需求与共享为目标进行定位。

  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经济发展长期面临内需不足的困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同样面临这一难题。文化产业的发展动力除了投资以外,只能依靠内需作为“驾辕之驹”。然而,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尚不足以支撑中国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

  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不均衡

  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进行测算,在2004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为3440亿元,占GDP比重的2.15%;同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4415.89亿元,与GDP的比值为2.76%。到2011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为13479亿元,占GDP比重的2.85%;同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为10126.19亿元,与GDP的比值为2.14%。

  在文化生产供给与文化消费需求之间存在着供需互动联系,在文化产业增加值——生产数据与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数据之间存在着动态对应关系。若2011年文化消费总量与GDP之比达到3.76%,则文化增加值总量占GDP比重就将达到5%。然而,一方面,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占GDP比重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与GDP之比却逐年下降。

  检测1991—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相关方面的变动态势会发现:假设在全国产值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高─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保持历年各项最佳比例关系值,同时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差距也保持在历年最小程度,那么,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应达到41044.72亿元,与GDP的比值为8.68%。即使仅仅从上述假设条件当中取出一段,保持城乡居民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历年最佳比例关系值,则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总量也可达到26420.07亿元,与GDP之比为5.59%。基于以上两项分析测算,再假设全国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之间供需关系比值维持不变,那么,2011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占GDP比重将分别达到11.55%和7.44%。这显然已超出了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所需的“临界值”。

  全国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差距一目了然:一方面,经济发展与基本民生增进、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大大落后于居民收入增多带来的积蓄增高;另一方面,城乡之间文化消费需求增长存在着严重不均衡的差距,20年来文化消费城乡比扩大了60.83%,特别是最近10余年持续加速扩大。倘若继续维持目前状况,那么,推延到2020年,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总量仅有34409.99亿元,与GDP之比将降至1.82%。

拉动文化内需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一系列政策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它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改变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可使居民增加收入而有扩大消费的更大余地;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可使居民减少被迫“自我保障”的积蓄储备而放心增加消费;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全民均等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可使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必需消费和文化消费的差距迅速缩小。由此可以预期,全国城乡文化消费需求的增长将有可能出现极大的提升。

  笔者在推出“全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体系”的数年里,着力于构思“民生基础系数”、“民生消费系数”和“文化需求系数”三项检测,并设置人均文化消费“城乡比”、“地区差”两项指标检测,还致力于探究文化生产与消费之间供需协调的增长关系。结果发现,发展文化产业“功夫在诗外”。拉动文化内需,扩大文化消费,改善文化民生,以至实施整个“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政策,突破性的关键环节正在于社会建设和社会体系改革。

  由此,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全国文化供需协调增长的预期目标做出推演测算。设定条件:①取2011年全国文化生产与消费间供需关系比值不变,②至2020年全国产值增长保持以往20年平均年度增幅,③同时达到以下假设条件之一,则全国城乡文化消费在短期内快速增长,足以支撑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1.在2011—2020年,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以往20年里的最佳比值,那么,在2016年,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就将达到39460.48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87%,与此相对应,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将占GDP比重的5.15%。

  2.在2011—2020年,逐步实现全国产值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高─必需消费之外余钱增多─文化消费需求增进之间以往20年里各项最佳比值,同步实现以往20年里文化消费城乡比最小值,那么在2015年,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就将达到35151.33亿元,与GDP的比值为4.02%,与此相对应,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将占GDP比重的5.35%。

  3.在2011—2020年,逐步实现居民收入、必需消费和文化消费城乡无差距理想值,并按城镇标准同步实现以往20年里各项最佳比值协调增长,那么,在2014年,城乡文化消费总量就将达到30745.75亿元,与GDP的比值为4.10%,与此相对应,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量将占GDP比重的5.45%。

  实际上,实现中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并不难,但实现各方面“协调增长”、“均衡发展”的“应该目标”和“理想目标”却不易。与“GDP崇拜”和“文化GDP追逐”相比,增强经济增长与民生、文化民生增进的协调同步,增强城乡、区域之间发展的均衡共进,应当成为科学发展理念下各级政府实绩考核的主要指标。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必须从强化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而来,更应落实在自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上。确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文化产业发展路向,需要以促进需求与共享为目标进行定位。这就要求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运行机制创新,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均衡共享,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以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增长来衡量文化产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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