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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王氏历史名人· 王吉

2013-01-23 23:06:21来源:山东省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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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吉(?—前48年),字子阳,西汉经学家。系西周灵王太子晋的后裔。太子晋的第十八世孙王元,秦末因避战乱迁于琅邪(郡治于东武县,今山东诸城市城关镇东城子村),后徙临沂县(治于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诸葛城村)。王元的四世孙王吉,“始家皋虞(县治于今山东省即墨市温泉镇西皋虞村),后徙临沂都乡南仁里”(今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孝友村),成为于史可考的琅邪郡(国)临沂县王氏家族的始祖。(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
    王吉少年时, 求知若渴, 通晓五经——《诗》、《书》、《礼》、《易》、《春秋》。西汉解释《春秋》的经文著作有《公羊传》、《谷梁传》、《左氏传》、《邹氏传》和《夹氏传》。《邹氏传》称为“有书无师”,王吉是唯一能讲《邹氏传》的人。当时,《论语》有今文本(即汉代通行文字)的《鲁论》、《齐论》和古文本(即先秦古文字)的《古论》三种,传《齐论》的有王吉、宋畸、贡禹、五鹿充宗和庸生,“唯王阳(即王吉)名家”。王吉以《诗》、《论语》教授弟子,汉宣帝时被征为太常博士。
    王吉重视封建道德并身体力行,班固在《汉书》中把他和贡禹等列入“以礼让进退”一类人物。他少年时在长安学习,东邻家的一棵枣树,树枝伸到他家庭院里。有一次王吉妻摘取枣子给他食用,王吉很恼怒,便离弃了妻子。东邻得知此事,要砍伐枣树,被人劝止,并请王吉迎妻子回。时人说:“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
    王吉由郡吏举孝廉而作官,担任郎。继而任主管兵器库房的少府属官若卢右丞,擢为云阳县令。被举为贤良后,汉昭帝让他担任昌邑王刘贺的王国中尉。刘贺爱游猎,任意驱驰于封地之内,行为没有节制。王吉对此深为不满,在《谏昌邑王》中上疏劝告刘贺说:“这种半天就狂奔二百里的游猎,使百姓颇废耕桑, 臣愚以为民不可数变也。应吸新吐故。”刘贺虽称赞他的忠心,并特地派人送给他牛肉500斤,酒5石,脯5束,但仍放纵自若。王吉又常常直言劝告,国中人知道王吉敢于直言,都很敬重他。
    元平元年(前74年),年仅21岁的汉昭帝去世,因其无嗣,执政的大将军霍光等定策,迎立刘贺为帝。行前,王吉在《奏书戒昌邑王》中劝戒刘贺,要对霍光“事之敬之,政事一听之,大王垂拱南面而已”。刘贺对王吉的建议未采纳,抵京后没有抚慰迎立他的霍光等大臣,却把原昌邑国的一班官吏都封了官。霍光为此大怒,以“行淫乱”等“凡千一百二十七事”并借太后旨意,将即帝位仅27天、尚未改元的刘贺废除。 昌邑国的群臣200余人,以不能举奏刘贺的过失和辅佐不尽职而被诛杀,只有王吉和郎中令龚遂二人,曾有忠谏昌邑王向善之举,免于死罪。
    汉宣帝即位后,王吉被起用为益州刺史,因病去官。后又召他为博士、谏大夫。任职期间,王吉曾上疏阐述政事,主要内容是:指责官吏治民注重刑法,建议“述旧礼,明王制”;世俗嫁娶不宜太早,以免男女双方还不明白父母之道便有了孩子,造成教化不明;衣服车马的服用,要贵贱有别;官吏任用子弟为郎,因很多子弟骄矜无知,无益于民,建议废除“任子”之令,“明选求贤”,对外戚和故人,可给以优厚的物质待遇,但不宜使他们身居高位;废除角抵之戏,减省乐府开支,压缩尚方巧作,向天下明示朝廷提倡节俭。汉宣帝强调“霸道”、“王道”,重视吏治,认为王吉的进言迂阔而不切实际,未表示赞同。王吉不得志,于是称病回到故乡。
    王吉和经学家贡禹为知心朋友,世人有“王阳在位,贡禹弹冠”之说。意思是王吉在官位上,贡禹准备出仕。因为他们的取舍、进退是相同的。
    初元元年(前48年),汉元帝即位后,派使臣召王吉为谏大夫入朝。王吉年老有病,寻卒。元帝派使臣进行吊祭。《汉书·王吉传》称王吉为官清廉,但他及子孙“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蓄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蔬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王吉一方面为官清廉、布衣蔬食、家无余财,而另一方面则好车马衣服,天下怪其奢。唐颜师古对“王阳能作黄金”是这样解释的:“以其无所求取,不营产业而车服鲜明,故谓自作黄金以给用。”(《汉书·王吉传》注)《全汉文》存王吉《上疏谏昌邑王》、《奏书戒昌邑王》、《上宣帝疏言得失》3篇。
    王吉子王骏,汉成帝时为御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