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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坟”的回忆

2017-11-22 17:21:11来源:刘有志 吉林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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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1956年的春天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晚一些。
  已经进入 4月份了,人们还迟迟不能脱去棉衣。湖边的柳条尚未泛青,干干的枝条在风中摇曳,不见丝毫春天的景色。
  一个星期的下午,大家都出去了,我看了一会书,就从独身宿舍(岳阳街31号,原日伪荷兰大使馆)出来,沿原斯大林大街(现人民大街)北行,经解放广场(原解放大路和人民大街交汇处有一广场,夏天绿树成荫,花草繁茂)再往北走不远,就到了声名远播,至今人们仍在议论不忘的原长春“孝子坟”的所在地。
  “孝子坟”,我很清楚地记得它准确的位置在原吉大北校园鸣放宫,即今牡丹园的东南角,丰顺街口往南一点点的地方。当时它的西侧是长春市图书馆,末代皇妃李玉琴当时就在这个图书馆工作。过街东侧是人民公园(现儿童公园)露天音乐堂(现省文化活动中心)和长春市游泳池。
  关于“孝子坟”的来历和沿革当时有不少传说。有的说,一个孝子,母亲病重想吃鱼,当时正值寒冬腊月,那年月上哪去买鱼,再说就是有鱼也没钱买呀,于是冒着严寒,卧冰数日,冰化雪融,捞上鱼来煮熟给母亲吃,人称为孝子,死后葬于此,故称“孝子坟”。还有的说一个孝子,因家穷,他宁可自己饿肚皮,每日做苦力赚点钱,保母亲不挨饿,母亲死后他七七四十九天长跪守孝,卖身葬母,人称孝子。死后葬于此处。
  其实据当时的资料介绍,孝子是一个名叫王梦惺的辽阳人,他一生以孝为先,因曾在长春住,他38岁时母亲病故葬于长春。后抱痛回辽阳,不久到千山名寺无量观出家静修佛道。十余年后,王梦惺一直特别想念母亲,甚至在梦中母子相会。于是他又来到长春母亲墓旁,结庐守孝,彻夜不眠。据说他三年不食人间烟火,以清水和生米度日,终日不与任何人交往,忍冻受饿以尽孝道,人们敬畏和称道王梦惺的大孝,称他为王孝子。这位王大孝子在母亲墓旁守孝三年后。于1934年去世,人们把王梦惺和母亲合葬一处,故人称“孝子坟”。
  原“孝子坟”并没有多大名气,而真正使“孝子坟”名声大振是从日伪修筑首都新京而形成的。日伪当时要在所谓新国都修筑一条贯穿南北的十里长街(当时街名就别有用心叫“大同大街”),按原规划设计,这条街正好路过“孝子坟”,必须拆除掉,于是人们散布了不少言论和传说,故弄玄虚,说“孝子坟”显灵了,路不能从此过,坟不能拆。一些宗教和社会团体也主张保留“孝子坟”。当时日伪当局为了笼络人心,显示他们所谓孝道的嘴脸,也同意保留。所以在不影响主干道的情况下,在南行右侧树旁和人行道上保留了“孝子坟”。从此,“孝子坟”声名远播。听说连京都修道都绕开了,以为“孝子坟”真的是显灵了,更多的人从外地赶来拜谒“孝子坟”。又有一些人为了孝道主动捐资,修成了后来的“孝子坟”。坟台占地约80平方米,用石料水泥砌成,高 2米左右,正前方有十余级台阶,上去是个平台,中间修一四角形,高 3米左右七层小古塔,四面有方形碑石。碑正中刻有“孝为本”、“诚则明”等字样。还刻有一些小字碑文。墓前方台阶上下均修有石座,上面放着铁铸大香炉,每日香火不断,基台四周有石雕栏杆环绕。
  当时的“孝子坟”可谓长春的一大景观,外地人来长春大多要去参观“孝子坟”的。
  我毕业不久刚分配到长春工作,也是慕名前往,又在台阶上摄影留念。后来据说是有人利用“孝子坟”搞封建迷信活动,造谣生事,于1958年 9月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拆除。一些石碑、牌坊、石柱等散落各处。现儿童公园东北角还有几件。
  人是应该讲孝道的,孝道是一种人性,孝道是一种品质,孝道是一种力量,尊敬老年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年为王孝子修坟(上接第47页)建墓怎么说也是一件积德的事,留给后人一点积累和启示。但有人利用“孝子坟”乱搞名堂、兴风作浪,拆除也是应该。然而“孝子坟”仍在人们特别是一些老年人的心中。
  如今,听说又有人提议重新修筑“孝子坟”,我认为,修与不修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社会上、家庭中不仅要提倡孝道,而要言行一致切实做到才好,善待老年人给自己留条后路,给子女作出榜样,因为大家都会老的。“劝君在家敬父母,何必徒劳远烧香”,是也 !
  (作者:吉林省林业厅史志办 刘有志)
 在旧有观念里,总认为给子女积累足够的财富,就是对其最大的爱。然而,此举真能保障子女一辈子富足吗?司马光有段著名的家训:“积金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守;积书以遗子孙,子孙未必能读;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以为子孙长久之计。”给后代留什么?司马光在家训中作了最好的诠释。
  明朝有位王中丞,总制两广,有一天清查官库所藏的财物时,发现有盈余金三十四万两。当时,国家久无战争,军数少而饷多,日积月累,遂有大盈余。面对这笔无主可归的公帑,如果王中丞不说,谁也不能查究,朝廷亦不知。他的一位老友劝道:“公一尘不染,朝野共知,但此次查到之银既非下取民膏,亦非侵占国库。公有四子,可稍为之计划,报以三十万两,留四万两分授四子。于公之忠介无损也。”王中丞听了笑着说:“如此有如孀居之妇,守三十年节,一旦为儿孙计而改节,不可惜吗?”乃尽数奏报,不留锱铢,人们称赞王中丞是位难得的真君子。后来他历任郡守,诸孙连中数元或魁,接续相位,家道久兴不衰。
  宋代有位王祐,在做权开封府(相当于京都行政长官)、兵部侍郎时,奉命侦办魏州节度使符彦卿意图造反一案。王祐花费数月明察暗访,最终也没有查获任何证据。他据实上报,却被贬“徙知襄州”。面对失意,王祐淡定从容,在赴襄州就任前,在自己的宅院内手植槐树三棵,并颇为自信地说:“吾后世子孙必有为三公者。”此语后来果然应验。王佑本人虽然没有位高权重,但其子孙却颇受其德影响。儿子后来登上相位。王祐在自己的宅院内手植槐树三棵,承袭达千年。以三棵槐树命名的“三槐堂”,成了山东王家响当当的堂号。
  与王祐和王中丞秉公、坦荡、正直的品格相比,浙江绍兴府有位布政官,善于搜刮民脂民膏,贪污积财数十万,被免官后回乡,买了十万亩良田,在郡中算得上是首富了。他只有一儿一孙,整天不务正业,挥霍钱财,结果都是短命而死。儿孙死后不久,布政官就中风瘫痪,此时家中的财产已经全部败光了。他临终时说:“我官做得不能算小,田买了十万亩也不能算少,都是在我手中置的,如今双手空空,家道衰落。这到底是怎么啦!”
  历史上,许多贤臣名吏在“积德与积金”的处理上,都很注重以身示诫,留下了珍贵的精神财富。东汉名臣杨震官至太守,为官不徇私情,教导子孙粗食步行。有亲朋好友劝他,趁大权在握的时候,为子孙多置些产业,杨震笑道,让子孙具备清廉之德,这就是重要的“家财”了。明代嘉靖时期的都御史戚景通,清正廉洁,病重期间,把时年17岁的儿子戚继光叫到病榻前说:“为父没有给你留下什么财产,只留给你忠贞爱国之心。”历史证明,戚继光继承父志,成为一代抗倭名将,名垂青史。清代的郑板桥,为政清廉,他对子女要求十分严格。他对儿子说:“我不愿子孙将来能势位富厚,不能积造孽钱以害子孙。”他的女儿出嫁时连嫁妆也没有。郑板桥在弥留之际,叫儿子亲自做几个馒头给他吃,当儿子做好馒头端来时,他却已咽气。儿子悲痛欲绝,忽见茶几上有一纸条:“淌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宗,不算是好汉。”儿子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父亲要他做馒头的良苦用心。
  积德不积金。留给子孙财富,不如培养子孙。让子孙成为国家栋梁和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才是留给后人最好的财富。(程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