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编著《新时期党员干部践行孝道文化》
孝道赞
孝道,
是一颗爱心。
她播撒人际亲情,
升华世间美善。
孝道,
是一份感恩。
她传递生活温馨,
诠释人生真谛。
孝道,
是一种秩序。
她倡扬社会正气,
续写文明新篇。
孝道,
是一汪清泉。
她浸润道德净土,
谱奏和谐乐章。
摘引中共富平县委组织部编著《新时期党员干部践行孝道文化初探
中国孝道文化溯源
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般是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养老、送终等。
在中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的象形字,上部表示老人,下部表示下辈。一个“孝”字寓意小字辈搀扶着老一代。
公元前11世纪以前,生活在黄河和长江中下游一带的华夏先民们,就已经有“孝” 的观念。先秦大型诗歌集——《诗经》中的《蓼莪》篇,就有“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的咏叹。
周王朝,主张祭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朝廷常常派年老致仕的卿大夫和德高望重的长老在地官学充职,传播知识,推广教化。
到了春秋战国,敬老养老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思想体系、严格的伦理观念和成套的道德规范。《论语》《孝经》等书收录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把儒家之孝,由父母之孝,演绎为五伦之孝,推家及国,以孝齐家,以孝治国,成了两千多年来响誉中外的思想文化经典。
自秦以来,历代朝廷都注重从正面导向,官修正史,都着力为孝子立传。 西汉前期提倡“以孝治天下”,荐贤选官也都把“孝”作为一项基本标准。
在唐朝,凡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者,五经可以不读,但《论语》《孝经》不仅必读,还得试题列考。唐玄宗亲自为《孝经》作注,系《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
至宋、金、元、明,我国儒学伦理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其间宣扬的孝道,不少偏离了儒家的基本原则,在历史上起了较大的误导作用。
满清取代了朱明王朝,开始推行“孝廉方正科”,极力推行孝道,昭示其尊老敬贤的教化。
我国历朝历代的法令都有类似的规定,凡需赡养老人者,官府可以减免其徭役和赋税,有罪者可以减轻其刑罚。
由于受儒家伦理观念和封建统治的影响,在我国古代的民间,关于孝道与崇老的文化和习俗,则有更为丰富的文字、音乐和绘画的记载。就是说,在数千年漫长的中国历史长河中,作为基本的社会问题_——孝道,已完全纳入了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范畴之中,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发展为一种既系中华独有、根深叶茂,又被世界各国能够主动吸纳和乐于融合的优秀的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内涵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是一个复合概念,内容丰富,涉及面广。 既有文化理念, 又制度礼仪。从敬养上分析,主要包含以个几个方面的内容,可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
1,敬亲。中国传统孝道的精髓在于提倡对父母首先要敬要爱。无敬无爱,何谈行孝?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这就是说,对待父母不仅仅是物质供养,关键在于要有对父母的爱。没有这种爱, 不仅谈不上对父母孝敬, 而且和饲养狗马没有什么两样。同时,孔子认为,子女履行孝道最困难的就是时刻保持这种“爱”,即心情愉悦地对待父母。
2,奉养。中国传统孝道的物质基础,就是要从物质上赡养父母,此即所谓“生则养”。这是孝敬父母的最低纲领儒家提倡在物质生活上要首先保障父母,有味美可口的先让老年人吃。这一点至为重要。讲孝道,就是强调老父母在物质生活上的优先性。
3,侍疾。老人年迈体弱,容易得病。因此, 中国传统孝道一直把侍疾作为重要内容。侍疾就是如果父母生病,要及时诊治,精心照料,多给老人在生活和精神上的关怀。
4,立身。 《孝经》云:“安身行道,扬名于世, 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做子女者就要立身,并应成就一番事业。儿女事业有成,作为父母也会感到高兴觉得欣慰。如果终日无所事事,一生碌碌庸庸,这也同样是对父母的不孝。
5,谏诤。《孝经》“谏诤”章指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意思是说,当父母有不义的时候,子女不仅不能服从,相反地要谏诤父母,使其改错归正,这样可以防止他们陷于不义。
6,善终。《孝经》指出:“孝子之事亲也。 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儒家孝道把送葬看得很重,在治丧时要行诸多礼仪。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历史作用辩证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是修身、齐家、治国最基础的动力。
(一)积极作用
1,修身养性。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 通过践行孝道,每个人的道德可以完善。否则,一旦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最起码的德性。因此,儒家历来总是以修身为基础。在今天,倡导孝道,并以此作为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融合家庭。从家庭来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反之,家庭不安定则社会难安定。故而,儒家历来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用孝道规范家庭。在新的历史时期,强调子女尊重和赡养父母,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3,报国敬业。孝道推崇忠君思想,倡导报国敬业。在封建时代,君与国有时候是同一个意思。据此,儒家认为,实行孝道,就必须在家敬父母,在外事公卿, 达于至高无上的国君。 虽然其中不乏包含愚忠的糟粕,但蕴藏其中的报效国家和爱国敬业的思想,则是积极进步的。
4,凝聚社会。儒家思想产生于乱世。孝道思想可以规范社会的行为,建立相关的礼仪制度,调节人际关系,从而凝聚社会,达到天下一统,由乱至治。 客观地讲,孝道思想为封建社会维持其社会稳定提供了意识形态,为中国的一统巨业, 起到了重大的积极作用。
5,塑造文化。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于诸子百家。虽然历代都有损益变化,但孝道的思想和传统,却始终统领着儿千年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经久而不衰,成为古代世界文明延续至今的唯一的古文明, 其根本原因也在于孝道文化。
(二)消极作用
孝道文化作为历史上形成的思想文化,经历了孔子、孟子以及后来历代儒家,特别是统治阶级文人的诠释修改,已经成为一个极其复杂的思想理论体系。
1,束缚性。中国历史上的孝道文化强调“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其目的是为了禁锢人民的思想,实行统治政策。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代统治者也正是在孝道思想的掩盖下,实行封建愚民政策;利用孝道思想外衣,为其封建统治服务。
2,服从性。儒家孝道思想中“君臣、父子”关系, 以及“礼制”中的等级观念,是处渗透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表现为上对下、尊对卑的单向性服从。虽然其中也有尊老爱幼的思想,但长永远在上,幼永远居下。无论是家庭生活、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无处不充斥着不平等的价值观念。
3,封建性。儒家思想在本质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体系,并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意识形态。在封建阶级处于上升趋势的过程中,相对奴隶制来说,是具有其进步性。但在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封建阶级处于没落趋势时,儒家思想几乎成为封建阶级的最后避难所。
4,保守性。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从政治上来说,在封建社会后期演变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扼杀创新力量,强调对圣贤的思想理念的守成。在文化上就是文化守成主义,不思进取,给中华民族文化蒙上了落后的色彩,而且蒂固根深。即便是在今天,仍然难以肃清其保守性的影响。
新时期倡导孝道文化的现实意义
孝道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我国思想文化进步的历史长河中占据核心地位,对社会发展具有极其特殊的作用。站在时代发展的角度,辩证地分析和看待孝道文化,仍具有很强的内在价值和生命力。 着眼于对这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扬弃,新时期的孝道文化的范畴, 应推及为对老人、对他人、对集体、对国家、对社会。
其主要内涵应拓展为孝亲、仁爱、敬业、和谐、奉献等。在今天,倡导新的忠孝观,推行新的孝道文化, 能够更好地促进人们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养与时代发展同步,将会对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衡量道德素养的“水平尺”。 孔子曰:“孝者,德之本也”。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基本底线之一。一个有良好素养的人,一定是一个有孝心的人,是会把爱父母、爱家庭的感情扩之为爱他人、爱社会、爱民族、爱国家的崇高境界,从而真正担负起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自然,这样的人会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人的素养高低,“孝”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
——维系家庭和睦的“润滑剂”。孝的本义是对父母、对老一辈的尊重和关爱,是我国传统家庭美德之首,是最原始、最基本的道德实践,是构建和睦家庭的重要因素。因此,大力弘扬孝道的优良传统,积极营造和睦、幸福、文明的现代化新家庭,是推动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一个尤为重要的因素。
——融洽人际关系的“连心桥”。孝的核心是养老、尊老、敬老。把这种思想和行为推己及人,对于营造和睦的人际关系是十分重要的。古人云:敬人者人恒敬之。人要在社会上立足,不懂得尊重他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孝的教育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会人去尊重别人。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单位里,人与人之间相互尊敬就会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网。
——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孝道的范畴除了尊养父母之外,还延伸到友爱兄弟、和睦妯娌、团结连襟、尊师崇贤、敬长爱友、扶贫济困,大至于热爱人民、热爱祖国。也就是说,中华民族忠孝观的内涵,从奉事父母到奉献社会,要求一个人做一切事情都要合乎道德规范,让父母从生活上到精神上得到满足和安慰,感到自豪和光荣。实际上,孝道涉及每个社会成员的整个思想品德和言论行为。所以,孝道是将礼法的外在约束和仁爱之心的内在自觉相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孝道是治理家庭、管理社会的基础秩序,是共奔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
践行孝道文化切入点刍议
基本的孝道:孝亲敬老
为人子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
如何向双亲尽孝?
首先,要满足老人在物质上的需求,让其吃饱穿暖,住行无虑,身体健康。
第二,要满足老人在精神上的需求,让老人心情愉悦,无忧少虑。
第三,不盲从父母。《孝经》指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也就是说,当父母不义时,为人子女不仅不能服从,还应据理力争,促其改正,防止陷于泥淖深渊。当然,在指出父母错误时,要始终保持一种尊重的态度,语气温婉,让父母欣然接受。
广义的孝道:推己及人 尊老爱幼
孝会衍生许多优良道德和品行,博爱就是其中之一。此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老吾老”、“幼吾幼”是狭义的孝道。我们要把对自家长辈的钟爱迁移到他人的长辈,对自己孩子的关爱转移到所有的孩子。而孝道所产生的道德习惯也会自然地迁移到一个人的立身、行事、处世上,必然由对家庭的责任感转化成对社会的责任感,从而成为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和行为准则。因此,作为个人,我们在孝顺自家老人、爱护自家孩子的同时,还要关心全社会的老人和孩子,给他们帮助、关爱和温暖。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必然对经济、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影响。我们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切实应对措施,认认真真地落到实处。只要人人都尊老爱幼,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升华的孝道:敬业爱岗 成就事业
《孝经》云:“安身行孝,扬名于世,孝之终也”。这就是说,做子女的生世就应该成就一番事业。儿女只要事业有成,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父母就会感到高兴,感到自豪。若终日无所事事,一生碌碌无为,这不仅是对父母的不孝,也是对自己、对社会的极不负责。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责任。只要人人都热爱本职工作,在自己岗位上辛勤努力,做出一定成绩,才能有赡养父母的物质基础,在履行奉养义务的同时,实现自身价值与奉献社会的统一。
崇高的孝道:热爱社会 报效祖国
践行孝道,实际上就是对中华民族传文化的继承和发扬。
孝道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它维系社会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进而影响到人们在国家和社会中的行为,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生生不息文化标志和终极关怀。
践行孝道,能有效地提升个人素养,和睦家庭,促进稳定和谐。当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孝道的内涵和外延、身体力行孝道大义的时候,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对父母、老人、家庭的爱,迁移到爱社会、爱民族、爱祖国。当孝道衍生出来的善良、真诚、公正、平等诸文化因子潜移默化地植根于民众的心田,人们就会懂得是非、善恶、美丑,懂得人生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就会自觉地去回报社会,报效国家。
富平县对党员干部“践行新孝道,树立新形象”的六项 要 求
孝道,源于感恩,成于真爱。新时期新孝道的内涵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务必做到以下六点:
孝心对老人。主要表现为孝敬老人。给予父母必需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使其安度晚年;尊敬和关心其他老人。
真心对家庭。主要表现为关爱配偶和子女。与伴侣互敬互谅,同甘共苦对子女悉心培育教导,营造和谐家庭环境。
诚心对亲友。主要表现为友善待人。 对亲属、同事、朋友等诚恳为本,信守承诺,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热心对集体。主要表现为爱岗敬业、关心集体。勤勉尽责,在本职岗位上争做贡献;具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地投身于集体事业。
忠心对国家。主要表现为忠党爱国。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做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
爱心对社会。主要表现为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扶贫帮困,在救灾救助等公益事业上积极奉献爱心。
倡导孝道文化的基本法规依据 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人; 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义务教,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健康的活动。
倡导孝道文化基本法规依据 之二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要求“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四章 严重违犯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一百五十二条
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要求作出了规定:
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加强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教育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用良好的道德形象取信于民,带动广大群众进一步做好工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
党员干部率先践行孝道文化的重大意义
前多年已被判处死刑的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敛财千万,“日进万金”, 挥金如土,生活腐化。 但对乡下生活贫苦的父母却吝啬无比, 连每月给八旬老人100元赡养费也难以按时支付,倍遭乡人唾骂与不齿。大量事实充分证明, 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党员干部, 很难相信他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对社会竭职尽责。而党员干部中凡能孝心仁慈者,皆视百姓如父母,坚持以人为本, 广施人文关怀,履行好自身职责,掌握好天下大事。 凡此种种,都郑重地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加强党员干部践行孝道文化的现实性、必要性及重要性。
(一)践行孝道文化,有助于党员干部成为塑造道德修养的表率者
道者,取向也;德者,德行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讲党性、 重品行、 作表率”, 强调了党员干部要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孝道是人伦之本。只要看一名党员干部孝亲敬老如何,就能能透视出这个人的内在品德。然而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时代的飞速展,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凸现, 冲击和影响着人们的认识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甚至诱使一些党员干部思想沦丧,道德堕落,走上乱纪、违法、犯罪道路。共产党人应该是先进文化的代表, 正因为如此,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特别强调:“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做道德表率”。李源潮要求中青干部应该始终坚持“四个追求”,尤其是追求人格品德的完善,坚持做人与做官、修身与立德相统一。因而,在党员干中开展践行孝道文化活动绝不是空穴来风,无稽之谈,而是现实所需,形势所需。只有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才能从思想源头上加道德建设,以厉行忠孝规范品行,提升素养,以德服人,以德聚心,在发展大潮中永葆本色,在社会实践中充分树立共产党人的道德表率。
(二)践行孝道文化,有助于党员干部争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人。
社会风尚是一个社会导向的反映,社会风尚需要强力引领。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骨干,理所应当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正气和带动良好风尚的领头雁。一个地方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区域社会风气的好坏。 国以贤兴,政以才治;为政之要,唯在用人。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是体现用人导向关乎党风民意和关系事业发展的重要标志。因而,只有进一步树立正确的育人和用人导向,才能有利于加强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营造公正、平等、民主、诚信的社会新风尚。孝道文化是一种思想本源文化,推行孝道文化, 对于提高人的素养、拓宽人的境界、带动一方正气,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组织工作,主要就是做人的工作,要贯穿依靠人、尊重人、发展人、提高人的人文精神, 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因而,把孝道文化融入党的组织工作内容,坚持不懈地促使党员干部做践行孝道文化的模范,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从而培育出风清气正的好队伍,营造出干干净净的好风尚.
(三)践行孝道文化,有助于党员干部担当和谐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和谐是当今时代的主题。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来自各个层面和领域的共同努力。胡锦涛强调,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孝道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在党员干部中推行孝道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剂良方,具有强大的示范带动作用。这是因为,党员干部厉行孝道,有助于以“家风”和谐带动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孝道维系着家庭的每个成员,进而影响人们对国家和社会中的行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孝道文化,能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强化他们对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责任感,以每个党员干部的“小家和谐”带动党员队伍的集体和谐.进一步助推整个社会的“大家和谐”。同时,党员干部厉行孝道,有助于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内和谐也就是党内关系的和谐, 它包括党员与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与领导干部之间、各级领导班子之间、党员与党组织之间、同级党组织之间、上下级党组织之间的活动行为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和谐。这种和谐,正如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的,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指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党内和谐,正是要努力形成这种和谐政治局面。我们提倡新的忠孝观,是赋予了时代意义的现代孝道,是一种由孝父母、亲家庭,衍生到爱他人、爱集体、爱党、爱国家、爱社会的“大孝道”。 在新形势下,教育党员干部用孝道文化来立身处世,无疑对营造党内和谐有着特殊意义, 必然对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起到推动作用。因而,弘扬和践行孝道文化, 应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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