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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平生行止无污点

2015-05-13 11:04:54来源:中国江西网-江西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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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位改革家,王安石可谓妇孺皆知,但了解他是正气凛然、清正廉洁的官员的人,恐怕就为数不多了。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抚州)人,世称“临川先生”。封荆国公,故又称“王荆公”。庆历二年(1042)进士及第,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常州知州等地方官吏。熙宁二年(1068)入京出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并发动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西宁变法”,被列宁称作“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

  鲜为人知的是,褪去“改革家”光环的王安石,人品刚直,官品清正,皆为世人所赞赏,甚至连政敌都不得不承认他“素有德行,平生行止无污点”。

  目睹百姓疾苦 立矫世变俗大志

  宋天禧五年(1021),王安石出生于临川。父亲王益,为真宋朝进士,一生奔走南北做了几任州县官,晚年官至员外郎。王安石年少时随父亲游历各地,百姓疾苦,民生万态,无不时时引发他的思考。多年的耳闻目睹,增长了他的见识,也使他早年便立下“矫世变俗”的宏图大志。父亲王益的施政以德、为官清廉,为人刚强正直,都给少年时期的王安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形中成了他日后做官行事的楷模。

  王安石自幼聪颖好学,史书称誉他“一过目终身不忘”。读圣贤书,受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的熏陶,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青云之志,不知不觉在王安石的心中悄然生长。稍长以后,王安石在父亲的教导下博览群书,才气纵横,深得当时的文坛领袖欧阳修的赏识,极言王安石日后的成就将无人可以比肩。

  经过数年苦读,王安石学问大成,于仁宗庆历二年(1042)应试汴梁,一举提名金榜,签书淮南判官。按旧制,凡是进士高第者,为官一任(三年)后,即可担任集贤院、昭文馆、史馆等一类馆职,经此途可以迅速升迁,日后极有可能位列宰辅,因此被视为飞黄腾达的最佳途径。然而,一般非进士高第者,可望而不可即。王安石年纪轻轻就具备了入馆资格,不知让多少人艳羡。然而,学以致用的信念,让他决意在政治上干一番大事业。早年随父宦游南北的经历,更让他渴望有机会去地方上考察时弊,谋求济世良方。

  于是,判官三年任满,赴京待命之时,王安石毅然放弃了在京担任馆职的大好机会,于庆历七年(1047)去鄞县(今属浙江宁波),当了一名知县。

  兴利除弊 为民谋福祉

  鄞县,也就是现在的宁波。那时候的鄞县是个穷僻闭塞的海滨小县,县内水道年久失修,旱涝频繁。王安石到鄞县上任的时候,正是大灾之年。于是,刚刚到达鄞县,王安石就不顾车马劳顿,跑遍了东西十四乡,行程数百里,进行实地水利考察。

  一番调研后,王安石便于当年冬天,利用农闲时节,亲自带领乡民起堤堰、决陂塘、大修水利。鄞县的抗灾能力大大提高,此后数年,旱涝保收,农业渐见起色。随着在鄞县任职日久,王安石发现除了江河隐患,每逢青黄不接时节,当地百姓还深受高利贷盘剥,有的债台高筑,卖房卖地,卖儿卖女。

  看到这种情况,王安石开始苦苦思索解救之道。后来,便有了“青苗法”——春季百姓口粮不继之时,官府将官粮低息贷给农民,秋后令本息一并偿还。这样一来,政府收益增加,官仓内的粮食也得以新陈更替不至霉烂,农民则解春荒之急,远离地主豪富的重利盘剥,负担大为减轻。

  除了兴修水利、推行“青苗法”之外,王安石在鄞县任上还做了一件惠民利国之事,那就是兴办学校。王安石不仅拨款修复了几处校舍,还一反“近世之法”,将县内的孔庙改成“县学堂”,延请地方名儒执教。从此,鄞县学童不绝道途,舍内书声琅琅。鄞县文教落后、人才匮乏的状况逐渐得到了改变。

  三年治鄞,王安石与县民结下了深厚的感情。鄞县的父老也念念不忘王安石兴利除弊的功绩,后来还专门修建祠堂来纪念他。900多年后的今天,在鄞县依然可以寻到安石乡、王公塘、荆公路这样的地方,寄托着当地百姓对王安石的怀念与景仰。

  不为做大官 唯愿做大事

  鄞县三年,王安石开创了一番业绩,也为自己赢得了官声和民望,朝中大臣欧阳修、曾巩等纷纷称道其贤,多次举荐他入京为官。然而,王安石却屡拜屡辞,并多次主动请求外调地方任职。在舒州通判任上,宰相文彦博向皇帝推荐王安石,说他恬然自守,是不可多得的人才,请求予以越级提拔。朝廷应允,并很快就下诏书召他进京考试馆职。不料,王安石却上了一道《乞免就试状》,请求皇帝收回诏命。

  不久,欧阳修向皇帝保举王安石去朝中做谏官,王安石又以祖母年高为由坚辞不就。后来,在做开封群牧判官时,王安石在前后两年多的时间里,竟上书十多次,请求外任地方官。在提点江东路刑狱任上,宰相富弼也一度要引荐他入京任职,他却复信辞谢,并请求另外“裁赐一小州”以“夙夜尽心力”。

  王安石前后在地方做官二十余年,几乎每届任满,朝廷都会调他进京任职,但他总是想方设法予以退却,甚至“避于厕”,也不肯奉旨进京。就这样,王安石自庆历年间中了进士,此后虽然三次还朝,担任过大理评事、殿中丞、群牧判官之类的京官,但总共不足五年,其余的时间都在地方州县任职。

  仁宗嘉祐四年(1059),朝廷任命王安石为三司度之判官,几经辞谢,王安石还是于当年十月应诏进京。有感于北宋积贫积弱的现状,王安石遂于第二年向宋仁宗上了《万言书》,建议“改易更革天下大事”。在外任官多年,王安石对当时的内外形势、社会弊病都有着深刻的了解,《万言书》中就有许多针砭时弊的建言。

  清廉不苟 志行高洁

  王安石晚年退居江宁。有一年,王安石患大病,以为自己将死,就把平生积蓄的俸银和所住的宅第,全都捐给了附近的僧庙。不料后来病愈,却只得在城中租屋居住。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逝世。宋哲宗追封其为太傅,谥号“文”。

  王安石一生为官清廉,反对贪鄙。在担任舒州通判时,家徒四壁,除了一些书籍外,几乎一无所有。吃的是最平常的饭菜,穿的是粗布衣服。即使后来官居宰相高位,也不曾改过简朴廉政的作风。以饮食为例,王安石不但自己粗茶淡饭,而且极其反对奢华宴请。遇不得不请之客,他也会力求节俭。

  翻开《宋史》,可以看到不少关于王安石拒贿的故事。王安石善诗好文,且酷爱收藏文房四宝。于是,有一个地方官员,为了巴结这位朝廷重臣,便特意登门送来一方宝砚,并在王安石面前不停地夸奖说:这方宝砚“呵之即可得水”。王安石听了后,笑着反问他:纵得一提水,又能值几何?羞得那人无言以答,只好收起宝砚起身告辞。做宰相期间,王安石有一次患了喘病,急需紫团山产的人参服用,而一时难以买到。一名部属正巧手头有紫团参,于是送来几两让他治病,王安石却坚持“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谢绝接受。

  “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此言掷地有声。王安石一生以此自律,清廉不苟,志行高洁,并赢得了“拗相公”的称誉。黄庭坚在《跋王荆公禅简》中称他为“一世之伟人”。

  策划/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明华 文/记者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