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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职工服务是我的从业责任”

2017-03-02 10:19:52来源:河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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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笑娟律师书写法律文书
  王笑娟在2003年成立河北省内首家个人律师所,为更好服务全市企业和困难职工,她带领律所与保定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保定市职工法律援助接待中心”,律所每月拿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接待工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多年来,她专注于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为当地企业普及法律知识,以此履行一名律师的社会职责,成了保定律师界的一块招牌。
  2月15日上午,60岁的王笑娟律师在办公桌前埋头工作,双鬓上几根白发映衬着阳光,格外引人注目。桌上放着厚厚的案卷,最下面的纸已泛黄,案卷旁散落着大量用完的空笔芯。王笑娟从小喜欢抱打不平,作为知青上山下乡后,自学了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法律知识,执业33年办理各类案件近3000件,不乏国家级和省级大案要案。
  “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没钱打官司,我做律师不只为有钱人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我的从业责任。”30多年执业生涯,王笑娟就是这样做的。王笑娟经常向青年律师介绍办案的思路和经验,亲自把关法律文书;年轻律师处理不了的,她就亲自出马。对于工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她尤为上心。
  53岁的下岗职工王仁发(化名)在一家小有名气的企业看大门20年,企业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比正式员工低很多。工作中,王仁发突发脑溢血,单位立即将他辞退。王仁发的遭遇令王笑娟倍感愤怒,她立即派律师去跟企业协调。然而,企业并不买年轻律师的账,王笑娟带上自己印制的普法小册子,先后跑了4次,并想方设法找到了企业老板。
  “我向企业老板讲明事件所涉法律,分条罗列介绍,促使老板意识到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老板当场表示愿意调解解决。”在王笑娟的努力下,企业从坚决不给钱,到赔偿2万、3万、5万……最终王笑娟为王仁发争取到一次性8万元的赔偿款。“我觉得给我5万元就够多了,没想到王律师能帮我要回来这么多钱。”王仁发激动地说。这次接触后,这家企业老板也被王笑娟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谈判思路所折服,态度由敌对变成了友好,还多次给王笑娟打电话咨询法律问题。
  为困难职工维权,王笑娟想的不是案子大小,而是给职工带来的影响。30多岁的车间工人李志(化名)因工作争议与同事在单位打架,派出所介入调解解决了双方矛盾。然而之后长达半年内,单位却不给李志安排工作,也不发工资。李志多次找企业无果。李志母亲是下岗职工,父亲卧病在床,孩子都在上学。李志断了经济收入,全家人生活陷入困境。万般无助情况下,李志母亲走进了王笑娟律师事务所。王笑娟了解情况安慰好老人,之后给这家企业发去法律意见书。企业见状主动给王笑娟打电话,咨询李志事件涉及法律问题。王笑娟一一解答并表示,希望企业慎重对待,否则就走法律程序,法庭上见。几天后,李志收到了单位通知上班的电话。从此之后,王笑娟就成了李志一家的恩人,李志老母亲只要经过律所,常会走进来看看。“知道你忙,但还是想来看看你。”朴实的话语透露出老人对王笑娟的感激。
  如今,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对企业困难职工的帮扶已经形成了完备的制度。28名律师,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为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定向服务,目前接受法律援助的企业已到上百家。接待中心成立以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上万次,代写法律文书上千份,代理涉及到劳动纠纷仲裁、诉讼案件上百起,为困难职工代理案件几十起,受到基层工会表扬和广大职工的肯定。
  ■本报记者周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