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绩:他的朋友他的酒
简墨
一揭开大唐的盖子,冲鼻子的酒香。
还有吗?比这个朝代更喜欢酒的朝代?长江、黄河是它腰间腋下的两个酒葫芦,转手就给挂在了青藏高原上,人人跷跷脚尖就可以够得到,随取随喝人人都是酒徒,人人都是诗人。
而着唐诗先鞭的他则是酒徒里的酒徒和诗人里的诗人。
他从河东走来,从那个中国诗歌的发源地走来,从宫体诗的荆棘丛林中走来,疼痛而不出声,乜斜着眼睛看小虫萌动苏醒,灰色的鸟盘旋着低低掠过,看身边走着粗壮的树木,叶子轻轻翻动,菊花满山满坡地开放,任凭自己酒气荡漾,诗歌飘散,随蒲公英走到任何一个地方,落下,在春天里孕育美丽的汉语,冒出初唐的新泥。
也许诗歌对酒的紧紧跟从竟是有些道理的:酒带七分醉后,血液开始像音乐奔流,心脏鼓一样敲动有力,小风也趁机掀起了他的白衫……于是,在旁边羞看帅哥的诗歌也就按捺不住了春情,红红着脸儿扑给了大地诗本子里的哪一首漂亮妹妹似的诗歌不是来自大地呢?而哪一个才子不是诗歌眼里的帅哥?
漂亮的妹妹喜欢的都是淳朴的哥哥要帅,但更重要的是淳朴,要是新鲜如初的生命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捋下来,没有几个格外称心:好自然是好的,就像一个人的才华是大还是小,主要看是不是“才大气粗”。齐梁好在:才足够了;不好在:气却欠着那些帅哥们打扮得都太奢靡艳丽了,还兰花指,还娘娘腔。初唐时分,春天第一把鲜韭菜一样的诗歌小妹懂了一点人事后,是恶心他们的,虽然她手里的许多花朵经他们之手相赠,但这挡不住淳朴如他的魅力无敌好像彻底败给了他,以及他酒后仙人一般的好风采。爱情哪讲什么道理?我们谁又拗得过自己的心?就这样,她爱上他,一下子就难解难分了。
那是一个最适合喝酒的季节和片刻。诗歌倒是个副产品。
他以原乡般的赤诚表达着对酒的热爱,享受着那些陌生而淋漓的过程,也打发枯瘦的时光。贞观之初,有位太乐署史焦革很善于酿酒,就因为这个,他自求任太乐丞,跟随在焦革左右。后来因焦氏去世,再没有人能供他喝到好酒,于是他为这么简单的原因弃官还乡。还乡后,他和家人种粮酿酒,依然不离开酒半步。有个叫于光的,也是个隐士,无妻子,在北渚造了一座房屋,一住就是30年。他喜欢他的淡泊,竟把家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于光是个哑巴,不会交谈,他们在一起对酌时,一直默默无言,但双方都十分愉快。跟你我一样,有时知音不在于相拥离开三尺,你坐着就是,听我的琴,当听水声。
他爱酒爱得口无遮拦:有人请酒喝,他不分贵贱,都去赴席,并常常在人家的墙上信手援笔,一座皆惊:“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现在我们可以见到他作品中标题指明为题壁诗的就有7首之多;他喝酒喝得也理直气壮当时有个刺史叫杜之松,是他的老朋友了,有一次请他去讲礼法,他直接谢绝说:我不能在尊府里谈糟粕而放弃醇醪啊!喏,他把礼法视为“糟粕”,把酒奉作了圭臬……酒是他一生最盛大的诗篇、最好的妻子、最乖的女儿和最爱惜的家传宝物呢。
是啊,醉是很好的,可以忘记许多事情:大欢喜、大忧愁。而人最好的状态不过是:一如往常。还是他在某次大醉后写醉酒的感觉写得好:“醉之乡,去中国不知其几千里也。其土旷然无涯,无丘陵坂险;其气和平一揆,无晦明寒暑……”醉乡是离开这个风吹着浮尘的人世间唯一可以遁逃的地方。凡醉处,皆故乡。
他也许提前开悟了生命的悲欣交集?要不,为什么自己早早写下了墓志铭?在那种对生死还存在着大迷惑(现在当然也是)的、神秘主义盛行的时代?“……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不读书,自达理,不知荣辱,不计利害……若顽若愚,似骄似激……”天子不知,公卿不识,卖卜占星,勉强吃饱,行路好像没有目标,坐下好像没有依靠,每天都觉得生存好比附赘疣,死去溃痈才算烂完毕,而抬眼看,他所居住的乡下的院子里皱皱巴巴萎缩着的三条泥巴小路,堂屋也只存有四面墙壁,何况并没有亲戚可以走动,更没有一个人能够了解他……在唐朝这个江湖混到最后,这样的一个人,除了骑着牛四处游荡,遇到酒店,喝到大睡三天,还能做什么呢?似乎就剩下大醉大睡之后填几首诗和窝在家里读几本书了他把《周易》、《老子》、《庄子》等有数的几本放在床头随时读,其他的书却很少翻。他很有智慧,也很前瞻,高情胜气在众人之上,我们如今对他的见识依旧怀着极大的敬意。
就这样,我们回头摸索,时时触着珍珠,而此时夜浓如墨。
一揭开大唐的盖子,冲鼻子的酒香。
还有吗?比这个朝代更喜欢酒的朝代?长江、黄河是它腰间腋下的两个酒葫芦,转手就给挂在了青藏高原上,人人跷跷脚尖就可以够得到,随取随喝人人都是酒徒,人人都是诗人。
而着唐诗先鞭的他则是酒徒里的酒徒和诗人里的诗人。
他从河东走来,从那个中国诗歌的发源地走来,从宫体诗的荆棘丛林中走来,疼痛而不出声,乜斜着眼睛看小虫萌动苏醒,灰色的鸟盘旋着低低掠过,看身边走着粗壮的树木,叶子轻轻翻动,菊花满山满坡地开放,任凭自己酒气荡漾,诗歌飘散,随蒲公英走到任何一个地方,落下,在春天里孕育美丽的汉语,冒出初唐的新泥。
也许诗歌对酒的紧紧跟从竟是有些道理的:酒带七分醉后,血液开始像音乐奔流,心脏鼓一样敲动有力,小风也趁机掀起了他的白衫……于是,在旁边羞看帅哥的诗歌也就按捺不住了春情,红红着脸儿扑给了大地诗本子里的哪一首漂亮妹妹似的诗歌不是来自大地呢?而哪一个才子不是诗歌眼里的帅哥?
漂亮的妹妹喜欢的都是淳朴的哥哥要帅,但更重要的是淳朴,要是新鲜如初的生命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捋下来,没有几个格外称心:好自然是好的,就像一个人的才华是大还是小,主要看是不是“才大气粗”。齐梁好在:才足够了;不好在:气却欠着那些帅哥们打扮得都太奢靡艳丽了,还兰花指,还娘娘腔。初唐时分,春天第一把鲜韭菜一样的诗歌小妹懂了一点人事后,是恶心他们的,虽然她手里的许多花朵经他们之手相赠,但这挡不住淳朴如他的魅力无敌好像彻底败给了他,以及他酒后仙人一般的好风采。爱情哪讲什么道理?我们谁又拗得过自己的心?就这样,她爱上他,一下子就难解难分了。
那是一个最适合喝酒的季节和片刻。诗歌倒是个副产品。
他以原乡般的赤诚表达着对酒的热爱,享受着那些陌生而淋漓的过程,也打发枯瘦的时光。贞观之初,有位太乐署史焦革很善于酿酒,就因为这个,他自求任太乐丞,跟随在焦革左右。后来因焦氏去世,再没有人能供他喝到好酒,于是他为这么简单的原因弃官还乡。还乡后,他和家人种粮酿酒,依然不离开酒半步。有个叫于光的,也是个隐士,无妻子,在北渚造了一座房屋,一住就是30年。他喜欢他的淡泊,竟把家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于光是个哑巴,不会交谈,他们在一起对酌时,一直默默无言,但双方都十分愉快。跟你我一样,有时知音不在于相拥离开三尺,你坐着就是,听我的琴,当听水声。
他爱酒爱得口无遮拦:有人请酒喝,他不分贵贱,都去赴席,并常常在人家的墙上信手援笔,一座皆惊:“此日长昏饮,非关养性灵。眼看人尽醉,何忍独为醒”……现在我们可以见到他作品中标题指明为题壁诗的就有7首之多;他喝酒喝得也理直气壮当时有个刺史叫杜之松,是他的老朋友了,有一次请他去讲礼法,他直接谢绝说:我不能在尊府里谈糟粕而放弃醇醪啊!喏,他把礼法视为“糟粕”,把酒奉作了圭臬……酒是他一生最盛大的诗篇、最好的妻子、最乖的女儿和最爱惜的家传宝物呢。
是啊,醉是很好的,可以忘记许多事情:大欢喜、大忧愁。而人最好的状态不过是:一如往常。还是他在某次大醉后写醉酒的感觉写得好:“醉之乡,去中国不知其几千里也。其土旷然无涯,无丘陵坂险;其气和平一揆,无晦明寒暑……”醉乡是离开这个风吹着浮尘的人世间唯一可以遁逃的地方。凡醉处,皆故乡。
他也许提前开悟了生命的悲欣交集?要不,为什么自己早早写下了墓志铭?在那种对生死还存在着大迷惑(现在当然也是)的、神秘主义盛行的时代?“……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不读书,自达理,不知荣辱,不计利害……若顽若愚,似骄似激……”天子不知,公卿不识,卖卜占星,勉强吃饱,行路好像没有目标,坐下好像没有依靠,每天都觉得生存好比附赘疣,死去溃痈才算烂完毕,而抬眼看,他所居住的乡下的院子里皱皱巴巴萎缩着的三条泥巴小路,堂屋也只存有四面墙壁,何况并没有亲戚可以走动,更没有一个人能够了解他……在唐朝这个江湖混到最后,这样的一个人,除了骑着牛四处游荡,遇到酒店,喝到大睡三天,还能做什么呢?似乎就剩下大醉大睡之后填几首诗和窝在家里读几本书了他把《周易》、《老子》、《庄子》等有数的几本放在床头随时读,其他的书却很少翻。他很有智慧,也很前瞻,高情胜气在众人之上,我们如今对他的见识依旧怀着极大的敬意。
就这样,我们回头摸索,时时触着珍珠,而此时夜浓如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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