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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故里的传统家风家训初探

2025-05-17 20:31:47来源:世界王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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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故里的传统家风家训初探
       家风家训于古代家族或家庭,是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准则,是德治家庭、家族与农村的重要内容。它的内容广泛而具体,相互作用,对稳定家庭、家族和睦以及家族繁衍都有着十分重要作用,对德治于现代农村社会有着重要价值。探究、传承与弘扬内涵朴质而丰富的王安石(又称王荆公)故里上池村的家风家训,有利于充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和创新性发展,也有利于促进上池村的繁荣与发展。
一 家风家训内容  孝亲睦族光荣
      临川县明珠峰西侧下的上池村(今属抚州市东乡区黎墟镇)于北宋初由王安石的曾祖父王明自抚州城内的盐埠岭迁建并命名的。王安石宅居上池,这不仅是上池村明朝《王氏族谱》的记载,也是邻县金溪的李氏、张氏旧时族谱的记载,更是清朝道光、同治版《东乡县志》的记载。清朝道光三年(1823年)《东乡县志.卷三.疆域》记载:“荆公山,山下为荆公故里,在二十二都。”该《东乡县志.卷九.选举.宋》中记载:“大中祥符八年乙卯蔡齐榜:王益,上池人,官员外郎。庆历二年壬午杨寘榜:王安石,益子,丞相,谥文公。按荆国文公生于廿二都上池里,通籍后始居郡城。宋时尚未分县,故《通志》皆纪临川今郡城盐步岭,荆公故宅亦归上池。皇祐元年己丑冯京榜:王安仁,安石兄。嘉祐六年辛丑王俊民榜:王安礼,安石弟,官尚书左丞。治平四年丁未许安世榜:王雱,安石子。熙宁元年戊申召试赐进士及第:王安国,安石弟。”上池村宋时属临川县延寿乡七十九都,1512年东乡建县后属东乡县延寿乡二十二都。上池村东屏明珠峰、西望白云峰、南侧荆公山、北眺金峰岭,泷溪似飘带绕村而过。千年来,美丽富饶的上池村养育了无数荆公家族子孙,也蕴育了千古流传的荆公文化。
       上池村在2014年被评为“江西省历史文化名村”,2023年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千年古村上池的灵魂在于文化,文化使得古村富有灵性,而家风家训是文化的重要内容。
      (一)家训。民国壬午(1942年)版《上池王氏族谱》收录了上池荆公家族《家训十则》,内容涵盖父母、兄弟、夫妻、子弟、言行、聚财、家族、教育、生产、团结十个方面。对每一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每则的前置处分别作了八个字的归纳。因其文字说明字数太多,特录其前置要点:
一、父母之德,昊天罔极。
二、弟兄宜和,忍矣倒戈。
三、夫夫妇妇,人伦之始。
四、子弟不如,万事瓦事。
五、发言宜实,慎之言行。
六、事育之财,聚之有道。
七。族须和训,毋生隙衅。
八、族多书声,气自峥嵘。
九、士农工贾,业各有主。
十、事宜整顿,共相撑持。
      这十则家训要求尊祖睦族、家庭和睦、谨言慎行、重视教育、发展生产、生财有道、团结协作、谦让邻里。这家训十则是民国壬午修谱时全文收录明朝时的《上池王氏族谱》的内容。
       (二)家风:遵纪守法、尊祖敬宗、耕读诗书、尊师重道、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和亲睦族、仁义智信。
       (三)村规民约。明崇祯庚辰(1640年)重修上池《王氏族谱》时制定村规民约,共计八条,清朝时补充两条,则共计十条:“一、先尊祖:凡各支于宗祖坟墓,虽历世久远,子孙务宜清理,每年通众登山一祭。二、重睦族:凡各支住居稍或隔远,会拜必须团聚,即冠婚丧祭之礼,亦必谨遵先祖遗规。三、崇齿德:凡各支有寿跻期顾德行俱优者,合众公举申奖。四、敬贤能:凡各支有名登两榜,通众举贺,乡贡二两,科甲四两,登任时倍答存众公用。五、旌节孝:凡各支有实能事亲无间。从一守志者,合众公举申奖。六、禁婚约:凡各支源流即流除,既往不究。自后仍有婚嫁者,通众举罚。七、戒争讼:凡各支事有不平,先经本族解释,不听,各宗代为处分,毋经讦告以伤宗谊。八、彰公道;凡各支有素守本分,妄为牵连冤抑难伸、及柔儒为人欺凌者,合众出力代为申雪。九、示奖劝:凡丁饼祭胙,生监一分,杂任二分,知县十分,举人照式,知府二十分,进士照式,道台三十分,翰林照式,职更有大而上者。随升倍加,空职无任者照依生监式。十、正风规:凡支下有客外十载不归者,停止其胙,必须问清白。路近惩其忘祖也,如其人在远方兼信音常寄并非流民浪子,远游无地当分别从宽,为官在任无庸赘词,若无任而仍流连忘返者,亦以忘祖论。”此村规民约前八条是1636~1640年以上池为主导,东乡县及周边的金溪县、余江县共二十一个王安石家族村庄联合修谱时合村合族制定的,为王安石家族村庄的共同村规民约,具有普遍意义和约束力。
       (四)祠规:清朝雍正十年,上池族人对上池王氏宗祠进行了维修,清明节时经合族公议制定了祠规:“祠后再有敢将工人匠人谷豆什物狼藉祠宇者,俱即时斥逐抛没,处罚银壹两修祠,倘持强不服尊长,学校执事合同告祖,革派停胙。”
        雍正年间的祠规少而简单,清朝道光庚子(1840年)上池族人王象麟、王品初捐资维修上池王氏宗祠时,经合族公议,制定了详细的祠规:“今兹恐仍蹈覆辙,爰申旧诫,逐条分列于后,并将所应补陈者附焉:
一、本祠不肖不法,议停本名,胙肉无得入祠叙派,除改过自新再行议复。
二、祠内祭器,不得移用,违者罚守祠之人钱四百文。遗失祭器者照原赔还。
三、祠内不准歇寓戏班,违者罚钱一千文。
四、祠内不得聚场赌博、斗牌,违者罚钱拾千文。
五、祠内不得堆放农器柴薪,违者罚钱壹仟文。
六、祠内不得打石做蔑,违者罚钱壹仟文。
七、祠内不得摊豆槁、酒谷,违者罚钱一千文。
八、祠外不准堆积土砖及狼藉之物,违者罚钱四百文。”
二 践行家风家训  兴旺百世子孙
       (一)家风家训与村规民约、祠规的关系。这些家风家训不是写在纸面上的东西,而是现实生活中的存在。它们既需要通过村规民约、祠规具体体现出来,又需要村规民约与祠规为家风和家训得以弘扬与施行的制度保障。家风家训往往只是涉及人们应做到的事项,并没有言及对这些行为缺失的相应惩罚与惩戒措施,这就使得家风家训为纯粹的道德行为规范,而无道德行为缺失的道德惩戒,因为家风家训对人们缺乏一定的约束力,因而需要村规民约与祠规作为道德制度对其以予制度的保障和对失德行为的惩戒。
       上池村的家风家训也需要在现实生活中的各各方面体现出来,如荆公茶:1050年春,年仅二十九岁的王安石知鄞县令期满,百姓箪食壶浆相送,王安石什么都没要,只带回三四株他母亲吴氏喜欢喝的鄞县堇茶的树苗栽种在上池村东岭的茶园里,并赋诗《东岭茶饴》一首:“见说周原土壤宜,堇茶甘美味如饴。分根远植临川日,采折应须压露葵。”体现的是王安石的清廉与孝顺。此堇茶在上池至今仍存,人们称之为“荆公茶”。又如荆公家宴:宋庆历三年(1043年)秋,王安石回乡与吴琼完婚,八十岁祖母谢氏设计了婚宴菜谱:
一竹笋(生活事业节节高),
二米粉(事事顺心),
三猪肉(三星在福),
四豆腐(清白无瑕),
五是汤丸(团团圆圆),
六海带(不忘故土),
七蛋汤(淡泊名利),
八莲藕(出污不染),
九鲶鱼(年年有余),
十青菜(永葆青春)。
      王安石一生为官,践行祖训。此宴席后人称之为“荆公家宴”又称“清廉之宴”。“荆公家宴”至今仍是上池村的喜宴,上池村仍传承着其古朴的风俗:第五道菜汤丸上桌后,才能放鞭炮以示庆喜;宴席中,厅堂上方最东桌的辈分最大者开始行酒拳令后,其他酒桌方可行酒拳令,团圆和睦与孝亲敬长尽显。
       上池族人崇文尚学,广建书院与义学。有半山书院、广宇书院、珠树齐名、尺山山房、紫映山房等。体现的是“耕读诗书、尊师重道”的家风和“族多书声,气自峥嵘”的家训。北宋时期,上池村东侧明珠峰山顶端的东南侧有一座“云峰书院”,少年王安石回乡时,曾在此读书,立下“晨破书海重整万里江山”鸿鹄之志,写下了《云峰早照》诗篇,后人将此书院称为“半山书院”,清朝末年,书院倾毁,今仍存墙基。在半山书院侧下东南方几十步有一巨石,东南侧面为四米高的绝壁,顶端面整,约有十平方米,为少年王安石读书处,称为荆公读书台,又称荆公石。浓厚的书院文化,培育了上池村千年来数十位进士。两宋时期,上池村以王安石的叔祖王贯之为肇始,涌现出王益、王安石、王克勤等二十余名进士。自王安石父亲王益至王安石之子王雱三代间,缔造了“一门三代八进士,兄弟七人两宰相”的佳话。
        更有上池中源族人王来起字学庸,富而孝亲,致富兴学。王来起在外地经商富家后,清嘉庆年间在上池村东侧的明珠峰脚下同时建造了主体建筑十三栋的“总门里清代建筑群”。建筑群为封建城堡,周围有四米高的砖墙环绕,十三栋建筑大部分为三进二天井式风格,整个城堡设施齐全,有住宅、厨房、花园、菜园、马厩、养鱼池,有水井两口,洗衣池一坵,书院“珠树齐名”一所、惩戒族人的“自新斋”一栋。三个弟弟于此免费拥有住宅和厨房,族人子孙在“珠树齐名”中受学。清道光初年,王学庸捐银三百两资助东乡县政府在县城建造东汝书院,培育县邑学子。
     (二)家风家训的物质基础。家风家训需要物质基础来保障实施,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其一,义学花田:以保障“耕读诗书、尊师重道”家风和“族多书声,气自峥嵘”家训的弘扬与施行。上池众多的古代书院见证了族人对教育的重视以及对荆公文化的传承,为上池培养了无数耕读诗书的人才,造就了上池人文鼎盛的盛况。书院和义学建成后,为了维续它们正常的日常经费开支及持续发展,上池族人设有义田,将义田租给本村族人耕种,租金用作书院和义学的日常经费,这是书院和义学得以生存的物质基础。1942年《上池王氏族谱》记载:“义学田花数共计早田拾五硕五斗乡:早田一号,计七硕乡,坐林家面前;早田一号,计五硕乡,坐龙安坂;早田一号计二硕乡,坐井面塘;早田一号,计五斗乡,坐井面塘;早田一号,计一硕乡,坐瑶田社公殿。义田后置田亩:早田二号计五硕乡,坐细陂坂;早田四号计拾硕乡,坐墩头侧边黄土墩。”
       其二,义仓的设置:义仓花田。以保障“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和亲睦族”的家风和“族须和训,毋生隙衅”等家训的弘扬与施行。有干旱和洪涝灾害而造成的灾民以及极度贫困的族人,为了解决这些族人的生存问题,上池族人富豪王文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在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出银叁百贰拾两,购买粮田贰拾亩,生产的粮食作为义仓之粮而救济困难族人。1942年《上池王氏族谱》记载这些“义仓田花数”为:“早田一号五石乡,又一号三硕乡,坐徐源垅;早田二号五硕乡,坐枧头坂;早田二号三硕乡,外塘一小坵、菜地二片,坐大源彭家塘口;早田二号五硕乡,坐大源彭家塘上;早田一号四石乡,坐大源面前;早田二号七硕乡,坐前村源株遮塘上;早田廿二号廿二硕乡,又塘一坵,地一块,坐戴家岭背;早田三号三石乡,坐戴家岭背樟树窠。续置:早田一号三硕五斗乡,坐彭家塘山下大路下;早田一号七石乡,坐龙安坂赵家圳;早田六号,又塘一口,计廿二石乡,坐上堡冈;早田一号六硕乡,坐龙安坂亭子下,共计早田九十八硕五斗乡。”
       其三,先祖花田、清明花田。以保障“尊祖敬宗”的家风和“父母之德,昊天罔极”家训的弘扬与施行。1942年《上池王氏族谱》记载:“安尚公祭田花敷:早田一号计三硕乡,坐石坡墩山下;早田一号计七硕乡,坐樟公陂;早田五号又大塘一坵计廿二硕乡,坐大源;早田一号,计七硕乡,坐细陂;早田二号计四石乡,坐刘家坡;旱地一片,坐荆公山下,共田四十三硕令。千四公祭田花敷:早田十二号计九石乡,坐蛇岭下;晚田一号计五硕乡,坐大源垅;早田一号计四硕乡,坐老虎窠;早田三号计五硕乡,坐蛇岭下,共田廿三硕……合四公清明田花数:晚田一号三硕乡,坐秧塘垅口;早田二号四石乡,坐秧塘垅;早田二号二硕五斗乡,坐茶园;早田一号四石五斗乡,坐枧头坂,共田十四石。”因祭祀先祖人物较多,不一一枚举。
       (三)家风家训的弘扬与施行关键在于实践。义学、书院、义田、义仓和先祖及清明花田的设置既是传承家风家训的物质基础,本身又是在践行家风和家训。
       上池王氏历史上涌现了大批尊祖敬宗、勤奋好学、忠勇爱国、和亲睦族、生财有道的甚至列入县志、府志、国史的人物。如有以民为本、清正廉洁、不畏豪强、公正无私的王益和其子王安石。清朝同治八年《东乡县志·卷十三·乡宦·宋》把王益、王安石、王安礼、王安国作为东乡县的乡贤加以收录与记载,其云:“王益,字舜良,祥符八年进士。历官临江判官、领新淦县,改大理丞,知庐陵,移知新繁,到官条宿奸数人流恶处,余以恩信治,尝历岁不笞一人。改太常博士,知韶州;岭南习俗,男女无别,益严治之,未几男女之行者别途一一胡安定采其事入《政范》。”有王安石过继孙子王棣在金军入侵开德府(即澶州)时英勇抗金,为国捐躯的“忠勇爱国”。同治八年(1869年)《东乡县志·卷十三·人物志·忠义目录》:“(宋)王棣,字仪仲,安石族孙,雱无子,立为后。崇观间为显谟阁待制,知开德府,金人寇澶州,誓死与抗,城陷遇害。赠资政殿大学士,赐葬贵溪之舒山。”亦有元末上池族人抗击残暴和匡扶正义而追随朱元璋农民起义被屠村的英雄赞歌。
       有倾心照顾寡嫂与培养孤侄而不误学业的清初王朝辅。清朝同治八年《东乡县志·卷十三·人物志·笃行》记载:“王朝辅,字仪参,上池人。少承家学,未及成而大父与诸父相逝。朝辅年甫冠,叠遭多难。送诸死、事诸寡嫂、抚诸幼,无不曲尽而未尝一废书。为文恪守绳墨,不求知于人,而同人咸推让不敢与齿。小试无不利,卒困于棘闱,以岁贡终。”有上池人王凤兆之妻林氏及儿媳黄氏两代妇女贤惠贞孝的凄美事迹。清同治八年(1869年)《东乡县志·卷十四·烈女志》记载:“林氏及子妇黄氏,上池人,林年十八归王凤兆为妻,越六年而夫殁,遗腹生子来福,拮据鞠养,迄以有成。为之娶妇黄,乃甫四年来福又殁,黄遗腹生子玉琅,育至十八岁而殇。姑媳茹荼,相依为命。族人嘉其两世苦节,为立继承祧。林及黄孀时年俱二十三,林守贞五十六年卒,黄守贞四十四年卒。”典型人物如天上之繁星,不一一例举。
       对违反家风家训者的罚戒是弘扬与传承家风家训的保障,有利于贯彻执行和落实家风家训。对在祠堂内打牌赌博、堆放杂物等行为进行罚款的经济处罚以促进人们遵纪守法、尊祖敬宗,敬畏法律、敬畏先祖。对轻微违法而够不上官府处罚及一些违反家风家训者,将其强制在上池村“总门里”内的“自新斋”里悔过七日以达自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与惩戒。这正是“自新斋里常自新,歪门邪道别歪门。”对于严重违反祠规的会停止其在祠堂内祭祀先祖的权力,对于严重违反族规、法规者会将其逐出村庄,甚至在族谱中除名,这就给予违规者精神压力、打击,甚至摧残,这是对古人违规致命的精神惩罚,不仅是因为古人非常看重这点,而且会影响子孙后代。对于大力传承与弘扬家风家训者,往往会将其入祠和入谱即名列祖祠和在族谱中记载其事迹,昭示其行为,以示对其行为的认可和尊重及奖励,成为人们学习和效仿的榜样,促使世人与后人学习和效仿。该人便光宗耀祖了,也子孙有光了。这种精神的慰籍和奖励是古人非常看重的,甚至作为毕生的追求与夙愿。
       这些家风家训形成于古村上池族人千百年来的生产与生活及人际交往,也规范着千百年来族人生产与生活及人际交往。这些村规民约、条规、祠规、义举是旧时中国农村的缩影,它们内容广泛而系统完整,涉及村庄的祭祖、尊祖、人伦、教育、民生、济困、治安等诸多方面,其中不乏宗族意识,抛开其封建因素而言,我们应看到上池王氏尊祖敬宗、耕读诗书、尊师重道、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和亲睦族、遵纪守法、仁义智信的优秀传统美德和优良家风;这些是旧时农村自我治理的主要方式;我们也应看到其稳定与发展旧时农村社会的重要作用。这或许是旧时上池村人丁兴旺、社会稳定、人文鼎盛和生生不息的重要文化原因。这对于今天上池村的秀美乡村与和谐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振兴都有一定的现实价值和借鉴意义。
作者:抚州市东乡区红星中学   王小斌
 
主要引用资料
1640年、1942年版《上池王氏族谱》
清朝道光三年、同治八年《东乡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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