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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土| 唐诗《丫髻岩》 谁写的

2022-02-22 21:57:42来源: 人文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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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尚君先生辑校的《全唐诗补编》外编第三编《全唐诗续补遗》卷七收有韦膺《丫髻岩》诗:
  丫髻山头残月,腊岩洞口斜阳。
  啼鸟唤人归去,此身犹在他乡。
  诗辑自《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一○二六《温州府部》。韦膺,原列入‘无世次’作者。《补遗》参张忱石《全唐诗无世次作者事迹考索》云:“今考《新唐书》卷七四《宰相世系表》韦氏逍遥公房有韦膺,为衢州刺史光辅之子。《元和姓纂》卷二载光辅为京兆杜陵人,任大理少卿。《唐会要》卷六六载光辅大历十年任太府少卿,《宝刻丛编》卷十三载其贞元三年任衢州刺史。”可知韦膺应为贞元以后人。但对韦氏的宦迹又云:“嘉靖《瑞安县志》卷九有刺史韦庸,嘉庆《浙江通志》卷一一二载韦镛,宣宗时任温州刺史,同书卷一五六引《明一统志》云会昌中温州刺史韦庸兴水利而为民所颂,何乔远《闽书》卷五三载韦庸开成中自郢州刺史拜泉州刺史,后转温州刺史、鸿胪少卿。韦庸、韦镛,当均为韦膺之误。其任温州刺史的时间,当从《唐刺史考》作会昌中为是。”
  韦庸是否是韦膺之误?这不仅关系到此诗的作者,而且关系到温州刺史,故有辨析之必要。
  考其所引嘉庆《浙江通志》,“嘉庆”当为“雍正”之笔误,所云宣宗时任,宣宗为大中年号,同书又云会昌中温州刺史韦庸,自相矛盾,又韦镛未见他书,韦镛显误,但韦庸并非韦膺之误。
  据周绍良《唐代墓志汇编》有韦元实(署堂弟、宣德郎、守都水使者,即韦庸之子),写于大中十二年八月十四日的《唐故太原王修本府君夫人韦氏墓志铭》云:“王大父讳昭训,皇太子仆。王父讳光宪,皇光禄卿。父讳赓,皇京兆府万年县主簿。夫人幼失所恃,养于季父讳庸,皇黔南观察使。及笄,从季父为扬子令,归于太原王修本。”
  据赵超《新唐书宰相世系表集校》引《全唐文》卷四五四严绶《刺史韦公镌外祖信安郡王诗记》:“州牧韦公光辅即王之外孙……公次兄光宪,贞元二年春,拜连山牧,将欲之郡,迂道会于信安。”据《世系表》,光辅为昭训之五子,光宪为昭训六子。但严绶文则云光辅次兄光宪,严绶时人,其言或可据。据是志,当补《新表》所阙之光宪二子:赓、庸。可见韦庸实有其人,为韦膺之堂兄弟,元和十一年(816)为扬子令,大中十二年(858)前官黔南观察使。
  此诗最早见于嘉靖《瑞安县志》卷九《艺文》,作者题为“韦庸刺史”,全诗仅“腊岩洞口斜阳”句,“斜阳”作“朝阳”一字之异外,其余皆同,此嘉靖志似为《古今图书集成》所引录方志文字之源。同时根据《全唐诗补编》辑佚体例,则尽可能地追溯诗的最早出处,而诗内容与韦庸生平契合,故当据嘉靖《瑞安县志》判定作者为韦庸无疑。至于所谓韦膺,仅《古今图书集成》一孤证,当属清人讹舛所误引,应不予采信。
  关于韦庸之宦迹,据秘书郎韦庇撰《大唐故王夫人墓志铭》:“泾阳县丞韦庸之室曰王氏,讳媛,琅琊人也。”知其曾任泾阳县丞。《闽书》又云:“庸自郢州刺史兼检校尚书祠部郎拜官,留心民瘼,转温州刺史、鸿胪少卿。”道光《晋江县志》作韦庸开成五年任泉州刺史。
  嘉靖《温州府志》卷二:“会昌湖,在城西南,潴瞿、雄、郭三溪之水,唐会昌四年刺史韦庸开浚,因以其年名湖,分南湖、西湖,有韦公堤。”弘治《温州府志》卷十六:“龚将军庙,在集云廂西湖行春桥侧。神姓龚,逸其名,唐人。会昌四年,韦刺史庸奏开浚城南湖以利民。神时为郡将,被旨督视。”《浙江通志》:“会昌湖,《温州府志》:‘在府城西南五里。’《名胜志》:‘唐会昌四年,刺史韦庸重浚,因名。’又分为南湖、西湖,总谓之会昌湖也。”知会昌四年(844)韦庸尚在温州任职。然据淳祐《清源志·刺史表》:“苏球,以会昌元年六月任,四年十月转温州。”知苏球为其后任,然《唐刺史考》将苏球任温州刺史时间列韦庸之前,显误。
  丫髻岩在温州哪里本来是没有疑问的,弘治《温州府志》卷三瑞安县:“瑞鹿山有小山名丫髻岩。”嘉靖《瑞安县志》:“瑞鹿山,岩一岭一,丫髻岩有名贤诗,见《艺文》。”然永乐《乐清县志》卷二有“窑岙山即丫髻山,去县东五十里。山北曰山门乡,山南曰瑞应乡。山绝高,海航皆以为准”的记载,却没有收韦庸《丫髻岩》诗,而到道光《乐清县志》才收录,产生一诗二地争。
  其实韦庸浚修温瑞塘河,必至安固视察,郡城南下县城,再溯飞云江到三港,在清晨同时看到丫髻岩残月和朝阳光芒交辉,勾引起思乡之情,所以写下《丫髻岩》一诗,实属自然(此诗亦见2019年9月22日温州日报风土版《千年前的雁山瓯水,引来多少行吟神游——唐诗里的温州》)。
  此岩在嘉屿乡,具体位置不详,故宋维远《吁请故助探寻“瑞鹿山”与“丫髻岩”古迹遗址》。而乐清名为丫髻山,非名岩,一字之差,谬之百里,此非咏乐清窑岙山甚明,道光《乐清县志》误收,当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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