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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巧用“家+闽南文化”审判模式 过半家事案件调撤结案

2019-07-19 19:31:30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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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7月18日电(王雄)2015年以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精心淬炼“家+闽南文化”的家事审判“泉州样本”。
  据17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一审受理家事案件17751件,审结17671件,上诉率为4.32%。其中,家事案件一、二审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549件,调撤率为51.15%,高出普通民商事案件约10个百分点。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慧瑛介绍,为最大程度化解家事矛盾,泉州法院将中华传统家庭美德、泉州民间家事故事、闽南风土人情等融入家事审判与调解之中,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家事审判全过程。同时,各级法院聘请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协助化解纠纷,做好心理疏导、爱心帮扶、调判后回访等工作。
  目前,泉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家事审判庭全覆盖,泉州中院、鲤城、惠安、德化等法院还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机制融合推进,将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沟通能力强、富有爱心的审判人员选任到家事审判团队,女法官占比60%以上,充分发挥女法官细致、亲和的优势。
  “妥善审理家事纠纷、修复家庭关系、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已经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陈慧瑛表示,下一步泉州法院要积极探索适合家事案件特点的诉讼程序,既尊重当事人的处分原则,又适当强化法官的职权探知,提升家事案件的审判效果。同时,深入推进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代表人等创新机制的运用,持续深化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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