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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渔洋家书《手镜》解读

2016-10-26 11:38:30来源:东方烟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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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书,是指家里人相互来往的信件,可写内容很多,在电报普及之前,家书是身处异地的家族成员之间主要的沟通方式之一,也是维系家人情感的一个载体,其中包含着浓浓的亲情。杜甫《春望》中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之慨,可见家书之珍贵。
  山东新城王氏家族中,也有一封非常珍贵的家书,那就是王渔洋写给儿子王启汸的家书——《手镜》。
  康熙三十七年二月,在户部左侍郎任上、时年65岁的王渔洋于京邸书写家书《手镜》一册交给了儿子,内容共50条3000余字。
  和普通家书不同的是,这封家书内容极其丰富,涉及立身、处世、行政、司法等诸多方面,试举几条:“公子公孙做官,一切倍要谨慎检点。做官自己脚跟须正,持门第不得。”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官僚家庭出身,往往容易依仗优越的身份和权势,瞧不起人,横行霸道,甚至为非作歹。身为朝廷高官的王渔洋对此深恶痛绝,也最担心儿子犯这种错误,故告诫儿子绝不能以出身高官望族傲慢待人。
  “春秋课农,须身亲劝谕鼓舞之。尤须减驺从,自备饮食,令民间不惊扰。”春秋农忙季节,督促农耕必须亲力亲为以示鼓励,尤其要减少侍从,自带饮食,不能扰民。
  “日用节俭,可以成廉。而下人衣食,亦须照管,令其无缺。”要养成节俭的好习惯,要善待服务人员。
  “勿用重刑,勿滥刑。至于夹棍,尤万万不可轻用”“加派一事最碍官声,最为民害”“日用米、肉、薪、蔬、草、豆之类,皆当照市价平买,不可有官价名色”。不可滥用刑,不贪不义之财,不变相摊派,减轻老百姓的额外负担,不能因是官家购买就压价,损害百姓利益。
  “地方万一有水旱之灾,即当极力申诤,为民请命;不可如山左向年以报灾为讳,贻民间之害。”地方上万一有水灾、旱灾,就应当极力如实向上级申报,为民请命;不能像山东往年那样以报告灾害为忌讳,给老百姓遗留下祸害。
  既为家书,《手镜》自然也体现出一位慈父对儿子健康和生活方面的体贴和关心,如“宴会当早赴早散,不可夜饮”“雾天早起当使饱,若枵腹则恐致疾,行路尤不可也。暑天有汗亦不可在有风处脱衣帽,寒天又不必言”。雾天早起时要吃饱饭,走路也不能空腹,否则会体力不支或生病。身上出了汗也不能在有风时脱衣帽,等等。看到这些,你的脑海中是不是已经浮现出一位慈父的形象?
  通览《手镜》可以发现,王渔洋的为政理念,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拓展传统“民本”思想的外延并具体化,提出具有现代文明要素的司法、财经、税收、教育、作风等方面的科学理念,充分体现出王渔洋的“以人为本、司法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为当今社会发展提供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手镜》第20条,王渔洋对“清、慎、勤”作出的解释:“无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没有收受贪赃枉法的钱财,就是清;做事小心谨慎,不敢任性而为,就是慎;早起劳作,入夜反省,做事不拖拉、不懈怠、不玩忽职守,就是勤。
  可以说,“清、慎、勤”既是王渔洋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也是他毕生努力实践的为官准则,是他一生忠于职守、廉洁自励、宽严有度的真实写照。
  由上观之,《手镜》虽为家书,其实内涵相当丰富,可视为一篇为政箴言,从为人处事到健康养生,从刑罚宽严到与民休戚,词简义精,浓缩了王渔洋一生正直为官的经验和自律准则,起到了教育后人审慎处事、洁己爱民的示范作用。同时,也堪称是一本“人生指南”,是一个正直、仁慈而不失严厉的父亲对儿子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责任、担当和关爱。更重要的是,王渔洋叮嘱儿子的很多注意事项于3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据笔者所知,《手镜》是目前最能集中体现王渔洋为政理念的一个重要资料,其价值,岂止万金!
    作者为桓台王渔洋学术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省王渔洋研究会秘书处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