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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埔王氏史誌·王氏先祖业产补偿记

2014-12-26 17:28:4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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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西街五里埔王氏先祖业产补偿记
     泉州西街五里埔先祖业产,位于泉州西街10—14号间古式建筑大厝。总面积为六分玖厘,乃我五里埔七世祖文字辈恬斋公(名仙赐,字文德)为乡里学子赴府城读书考试住宿(亦称学馆)方便之建置业产厝前有三间店面。在民国23年因西街改造卖掉两间店面(已崩塌),以作维修祖祠及缴税费用。余下一间做为通道,在民国32年因失管被他人冒占,打过官司,当时参加打官司的有我族人王联锦、王文笔、王开科、王联凤、王联书等五人,后重新确认权属。登记人为我五里埔族人代表王联锦、王文笔、王开科等三人。
     解放后,由于历史变革,集体化、公社化,一切归公,被市政府收为直管公房,故未能争讨(也不敢争讨),也无重新确认权属。直至改革开放后,于1991年派人前往市房管局查询、登记、交涉,但因祖厝性质登记为祠堂而未果。
     2004年9月间,泉州市西街旧城区动迁改造,业产将被拆除。我族人得悉消息后,即由我五里捕三村两委,双鲤堂文管会联合组成泉州业产争讨小组,多次召开村民大会,会议决定以族人集资方式,支持争讨行动(当时考虑争讨希望很小,如能得到补偿,三倍返还,否则无偿)。又房产证原件已遗失,幸在1991年冬从晋江档案馆查得复印件,即以此件为依据,在2004年11月间去泉州西街动迁改造指挥部及向市政府交涉争讨。但因解放后无确权也无新房产证,又1991年登记发票原件遗失,故未能认定与补偿。几十次与指挥部及市房管局进行交涉、查证,书写上访信给市信访局及市政府周昆民副市长,直至朱明代市长。费尽周折,历尽艰辛,为时一年四个多月,终于于2006年由市房管局落实证明:我先祖业产在泉州西街历史上确实存在,应为我五里埔王氏族人所共有。但因历史久远,年久失修,长期失管,因而建议拆迁指挥部给于我五里埔王氏族人适当经济补偿。又与动迁指挥部多次进行交涉,方取得原应补偿款的一半人民币45万多元。
    我族人不服,继续踏上艰难曲折的维权路多方聘请律师,法庭多次拒绝受理。我族人则多次上告,曲线办事,多方找关系,终于于2008年由泉州鲤城区法院受理并打赢官司。法院判决应付我族人另一半原应付补偿款45万元。动迁指挥部不服上告市中级法院,又经我族人的再次辛苦努力,据理力争,最后中级法院还是判我族人胜诉。计得总额补偿款90万多元(原补偿额面积290平方米,每平1900元计,只有50多万,后经努力周旋把一间通道改变为有经营性质店面,每平米12500元,才有90万元)。但因时间争讨前后历经4年,官司连打二场,开庭数次,泉州路走上百趟,车旅费、资料证据搜集费、诉讼费、律师费、应酬费等,所费甚多,又因无集体公款,为族人筹资,既得补偿,则应三倍返还,分出35万多,所剩仅30万左右。此乃泉州市首宗祖宗房产补偿案。时值乡里祖祠正筹备重修,也可作为启动资金。至此,泉州西街五里埔王氏业产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总算划上句号。
再有打油诗一首为记:
祖宗产业在泉州,乡里讼争几时休。历史变革未能问,改革开放始得求。
族人上下齐努力,往返来回路悠悠。政策落实春风暧,不负先辈心无忧。
争讨小组成员:
王燕群(恒美村书记)、
王才器(草坂村书记)、
王羡石(双鲤堂文管会会长)、
王秉衡(双鲤堂文管会理事)、
王志贤(双鲤堂文管会理事)、
王金禀(双鲤堂文管会理事)。
撰稿人:王秉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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