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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谱牒史概论》二

2013-01-23 22:18:11来源:古国网 毋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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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春秋的宗法式家族制度的氏姓和谱牒

     氏姓是宗法式家族组织的名字,换句话说是标识家族的一个将号,谱牒则是记录家族成员间的血缘关系的简册。这两种东西,是构成宗法式家族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一、 氏姓的意义

     氏和姓在西周、春秋及其以前,是有区别的。“姓”从女从生,说明它在母系氏族社会就产生了,凡同一个女子(始祖母)繁衍出来的后代,统统都同姓。后人说姓是“人所生也”,“同生以为姓”(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二下《女部》),他们不正面解释为什么从女而生,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在人类历史上普经有过一个母系氏族社会的阶段。到父家长制家族产生后,姓也继续保留下来了,但变成了从父而姓,凡同出于一个始祖父的子孙都同姓。此时,一个父家长制家族,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子孙,自然也都有一个姓,如神农氏家族姓姜,轩辕氏姓姬,少[女皐]氏姓嬴,陶唐氏姓伊祁,有虞氏姓妫,夏后氏姓姒,殷家族姓子,周家族姓姬等等。当时存在的成千上万的家族,每一个都应当有自己的姓,不过因为当时没有记载,加上许多家族在历史上消失了,或者根本就没有登上历史舞台,到西周春秋时,人们能够确切知道的姓,已经为数不很多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一个家族如果没有在兼并斗争中被消灭,那么它的人口会越来越多,尤其是那些势力强大的家族,人口的繁衍会更快。当人口增殖到一个家族包容不下的时候,必然要分裂出去,另外成立新的家族。家族的历史越长久,新家族就越多。所有的新家族自然都和老家族同姓,可总不能都用同一名称,因此新家族都要另外取一个名称,以同旧家族和别的新家族相区别,这就叫作“氏”。例如从夏家族分裂出来的姒姓的有扈氏、杞氏、缯氏,从商家族分裂出来的子姓的殷氏、来氏、宋氏等等。过去人们都认为氏和姓的区别在于贵贱,“贵者有氏,贱有名无氏”(郑樵:《通志》眷二五《氏族略?序》)。对于西周春秋的姬、姜、嬴、子等贵族家族,这样说也许是对的,但从氏的起源来说,姓和氏则只有整体和个别之分,而没有贵贱之分。例如从非统治者家族分裂出来的氏,仍是非统治者家族,而不能说它们都变成了贵族。最明显的例子是周初分封时,封给鲁公伯禽以条氏、徐氏、肖氏等殷民六族,封给卫公康叔以陶氏、施氏、樊氏等殷民七族。学者们一致认为,这些众多的“氏”的身份是奴隶,怎么可以说有氏的都是贵族呢。
     周家族在取得了对全国的统治权以后,为了巩固统治,大肆分封诸侯,“致邑立宗”,把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姬、姜等大姓家族,人为地分裂成许许多多的新家族,从政权系统说叫“分邑”,从家族系统说叫“立宗”。分对诸侯,在授予新的宗以土地、人民、珍宝的同时,要给新的宗命名,“胙之土而命之氏”(《左传》隐公八年)。诸侯分封大夫,也一样要授土、授民、命氏。这些从周王、诸侯一级一级分封下来的氏,当然都是贵族,所以仅仅从这个范围来说,“贵考有氏”的说法才是对的。
     命氏的方法,汉人曾总结出好多条,大体上都是有根据的(见王符《潜夫论》卷九《志氏姓》和应劭《风俗通义》之《姓氏篇》佚文,可参阅吴树平《风俗通义校释》)。不过最主要的还是春秋初年众仲说的以字为氏、以官为氏、以邑为氏这三条(《左传》隐公八年)。以字为氏,就是以新家族第一代宗子的祖父之字命氏,如鲁无骇的祖父叫公子展,故命为展氏;郑国氏乃子国之后,驷氏乃子驷之后等。以官为氏,就是祖辈世居某官,即以为氏,如晋之士氏(即后来的范氏)、中行氏等。以邑为氏,是以受封的采邑命名,如齐的棠氏、晋的韩氏等。以官为氏、以邑为氏很好理解。以字为氏,为什么要以祖父之字而不以父亲之字?据我理解,这同昭穆中祖孙同行、父子异列的意义是同样的。在氏族制度下,祖孙同属于一个氏族,如果从孙起另立新氏族,自然只能用祖父之字命氏,而不能用居于别氏族的父亲之字命氏。这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命氏的习惯,到春秋时还保留着。
     从非统治者家族分裂出来的新家族,当然也要命氏,不过不如贵族家族那样隆重,不会有以官为氏、以邑为氏这些命氏的方法。非统治者家族的命氏,由于不载于史官,我们举不出例子。据理推测,应当是这样的。

      二、谱牒的盛行

      宗法式家族是一种血缘组织,内部的血缘关系必须十分清楚,这种组织才能够维持和发展。即使们的家族分裂成许多新家族后,以及新家族再分裂之后,各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必须十分清楚。一个家族的始祖及始祖母是谁?始祖如有几个妻的话,谁是嫡,谁是庶?他们各有几个儿子,名叫什么?他们的妻又是谁,又各有几个儿子?家族的各支各房是怎样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的?现在众多族人的父、祖、曾祖、高祖等等是谁?谁和谁是堂兄弟、再从兄弟、三四……从兄弟?新家族始祖是从旧家族的哪一代分裂出来的?它又怎样一代一代地传到现在?总之,家族所有成员的各种复杂的皿统关系必须清楚。在没有文字的时候,血缘关系靠一代一代的口耳传授,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中。时间长了,记忆难免有差错。当文字产生以后,人们就用文字把这种血缘关系记录下来.这就是谱牒。
    商以前大概还没有较为完整的谱牒,连司马迁也没有见到过,所以他说,从周以后,谱牒“乃颇可著”(《史记》卷十三《三代世表序》)。司马迁说的《谱牒》、《牒记》(《史记》卷十四《十二诸侯年表序》),大概都是周以后的东西。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各种古书中引用的《世本》,也属干周以后的东西。到春秋时,谱牒应相当盛行了,不过由于这种东西并非专门著作,小能强大雅之堂,传到今天的连一种也没有。

      三、周代谱牒的内容和形式的推测

      周代谱牒现在虽然亡佚干净了,但汉朝人肯定还看见过,对它的内容扣形式作过一些描述,大约战国以后成书的《周礼》、《礼记》刘它也有片断的论述,从中我们对它的内容和形式可以作一些推测。关于谱牒的内容,要记录族众的忌、讳,讳是名字,忌是那一天死的。族众生子,要记某年、某月、某日生,自然还要记是谁之子。(如《周礼?小史》说:“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系世,谓《帝系》、《世本》之属是也。”所谓“系世”即是谱牒。又如《礼记?内则》说:“(生子)书曰:某年某月某日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库,其一献诸州史。”)族人有谥者要记其谥。有谥的族众,当然只能是诸侯、卿大夫了。
    关于谱牒的形式,从桓谭说的“旁行邪上”一句话来推测,应是一种表格,父辈名讳居一格,子辈名讳居一格,子子孙孙按辈份各居一格,叫做“旁行”。父统诸子,子系于父,谁是谁之子,谁是谁之父,一目了然,叫做“邪上”。在各人的名讳下注明生卒年月日及配偶、谥号等等。这样,就把一个家族从始祖到现在的所有血缘关系都记载得清清楚楚了。

      魏晋至唐代的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时期谱牒的盛行及其作用

      谱牒是有文字以来,始终伴随着家族组织的一种文献,是家族组织的构成条件之一。什么时候家族制度发达,什么时候谱牒也就盛行。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形成后,人们根据家族的门第来选官、品人、联姻,门第不同,政治权利和社会身份也不同。天下的家族那么多,人们怎么知道哪家是士族,哪家是庶族?即使同一姓,天下同姓的人也很多,又怎么知道谁出身琅琊王氏,推出身太原王氏?魏晋南北朝时战争连绵,家族迁徙频繁,怎么防止庶族迁到新地方后冒充士族高门?这就需要有一种文献把天下的士族记载下来,人们根据这种记载来确认谁是士族,淮是庶族,谁是高门,谁是卑门。这种文献就是谱牒。

      一、谱牒的兴起及其形式

      谱牒在历史上曾经兴旺过一阵子,后来随着宗法式家族制度的瓦解而消亡了。东汉末年到魏晋之际世家大族式家族制度形成后,谱牒又再次盛行起来,不过从内容到形式都与西周春秋时的谱牒不同了。这时称之为“谱牒”的文献,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家传,这是最初级的形式。一个家族之所以在一个地方兴旺发达起来,必有几个人对家族的发展作出过杰出的贡献,或者做过朝廷要员,或者做过封疆大吏,他们的子孙就为他们立传,表彰他们的功绩,夸耀于乡里,显示自己家族与众不同,借以抬高家族的身份。我们在刘孝标《世说新语》注中看到的许许多多的家传,大都是这种东西。凡不称某人别传而称某氏家传者,大体上都是家族所的名人的合传,如《荀氏家传》中就至少有颍川荀氏一家从荀爽到荀勗的许多传记,像《袁氏家传》(汝南)、《裴氏家传》(河东)、《褚氏家传》(阳翟))、《谢车骑家传》(陈郡)等,也应都是这种合传。

      谱牒的第二种形式是家谱,或叫单姓族谱,每姓每族一本。家传是传而不是谱,只能记载家族名人事迹,不能把所有族人都记上去,光有家传还是无法搞清家族所有人的血缘关系的,于是有人以家传为基础,以家族的世系为脉络,把包括名人和非名人的所有族众贯串起来,注明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如某是某之子,某系某之父等等),这就是家谱了。裴松之《三国志》注中引到的《崔氏谱》(博陵)、《郭氏谱》(太原)、《陈氏谱》(颁川)、《稽氏谱》(谯郡)、《阮氏谱》(陈留)、《王氏谱》(太原),《世说新语》注中引到的《王氏世家》(琅琊)、《袁氏世纪》(汝南).《王氏家谱》(东海)、《荀氏谱》(颍川)、《谢氏谱》(陈郡)、《羊氏谱》(泰山)、《顾氏谱》(吴郡)、《陆氏谱》(吴郡)等等,都是这样的家谱。

       谱牒的第三种形式,也是最高最典型的形式是簿状、谱牒,后来又叫作《百家谱》、《东南谱》、《十八州谱》、《天下望族谱》、某郡望族谱等等。家传、家谱都是私家撰述,不具法律效力,必须有一种得到朝廷认可的官撰的谱牒,才能据以确定谁是士族,谁是庶族.才能据以选官、论人和通婚。官修的谱牒不是某一姓的家谱,而是全国或某一郡所有士族家谱的汇编或选编,所以叫作“百家谱”(百指约数)等等。在这种官撰的谱牒中,把天下所有士族的姓氏、郡望都列进去,每姓士族又都详细列其成员的名字、官位及血缘关系,这就是簿状或谱牒。所谓“考之簿世然后授任”(《太平御览》卷二一四引《晋阳秋》),“有司选举必稽谱籍”(郑樵《通志》卷二五《氏族略序》一《氏族序》),就是指这种官修的谱牒。官修谱牒不仅同士族的仕途性命攸关,而且是一项十分繁难的工作,要对所有自认为是士族,并将其家谱上之于官的家族进行甄别、认定,还要根据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与重撰,所以朝廷设立专门的常设机构图谱局主持撰修工作,置郎和令史等官来执辈(《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载沈约语),并汲收对谱牒有研究的学者参与其事。

       二、 谱学和谱家

       东晋南北朝时门阀士族制度充分发展,士族、非士族要根据谱牒来确认,人们入仕做官要根据谱牒来认定门阀的高卑,所以谱牒之学就成了一种专门学问,有专门的人从事研究。天下那么大,士族那么多,它们之间的关系又那么复杂,每个家族的历史,近的兴起于魏晋之际,远的则要追溯到东汉中叶,少说也有几百年,要搞清楚他们内部和他们之间的各种关系(如血缘关系、名讳、官位、姻亲等等),确非易事。再加上许多新起的士族要求列名谱牒而许多庶姓大族还采取冒名顶替、伪造家世等手段企图挤进谱牒,这就进一步增加了谱牒修撰的艰巨性。东晋初年苏峻之乱,把原来的谱牒焚毁了,后来重修,称为“晋籍”,其分量之大竞有东西两库(《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这样繁杂的工作,没有专门学问,不作专门研究,的确是不行的。所以从西晋以后,到南北朝时,毕生研究谱牒的不乏其人,有的祖孙几代从事谱牒研究,从而出现许多著名的谱学家。

       西晋的著名谱学家是挚虞。挚氏为京兆大族,虞父模曾任曹魏太仆卿。挚虞才学通博,著述不倦,认为汉末以来天下丧乱,许多世家大族,虽子孙已不能明其祖先的事迹,辨其家族的由来,于是撰《族姓昭穆》十卷,进于朝廷(《晋书》卷五一挚虞传)。此书早巳遗佚,我们不能确知其内容了,所谓“族姓”即指世家大族式家族,所谓“昭穆”即父子祖孙的血缘关系,这是现在所知道的当时第一部记载天下土族血缘关系的正式谱牒。因为它“定品违法”,大概是触动了一些显赫的大族,为人们弹劾。它有没有成为官书,我们也不得而知,从晋武奇特诏原谅其“违法”的过失来看,大约是被钦定为官修谱牒了。

       东晋南朝的著名谱学家有贾弼之、贾匪之、贾渊祖孙三人和王僧孺。贾氏为南渡的平阳大族。贾弼之在东晋太元年间由朝廷委任撰修谱牒,于是“广集众家,大搜群族”(《南齐书》卷五二贾渊传),撰成《十八州士族谱》百帙,共七百余卷,缮写抄定,藏在秘阁,另抄别本藏于左户。其子匪之,匪之子渊,世传其业。齐永明中,贾渊与王俭共同参撰《百家谱》,又撰《氏族要状》、《人名书》等谱牒,并行于世。谱牒研究成了贾氏世传的家学。王僧孺出身于东海王氏。他在梁代继续贾氏的研究,接成《十八州谱》七百一十卷(当是修订贾弼之之书)、《百家谱集抄》十五卷、《东南谱集抄》十卷(《南史》卷五九《王僧孺传》)。此时的谱牒之学,到了王僧孺手中,算是集大成了。

       北朝官修谱牒,大抵均属集体撰述,故不见研究谱牒之名家,如魏太和中,诏各郡中正,“各列本土姓族”作为选土的依据,似乎还没有把全国士族的谱牒统到一起来。北齐的《类例》以甲门为士族,北周的《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士族,似乎是他们那个小国的统一的谱牒,除《类例》知道是浮屠昙刚所撰外,《建德氏族》大概也是集体撰修的,故未留下撰人姓氏。

     
       三、谱牒是选官和通婚的依据

       门阀士族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门阀士族内部选拔官吏和相互通婚。在选拔人才和连结姻亲之前,先得查一查人才的和姻家的出身是不是士族,是第几等的士族。怎么查呢?查谱牒(又叫簿状)。只有官修的谱牒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根据,所谓“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郑樵《通志》卷二五《氏族略序》一《氏族序》),就是这个意思。选拔人才首先要查人才的出身门第,那么负责选拔的官吏,包括吏部官员和州郡中正,必须对全国和本州郡的士族的情况了如指掌,否则很可能因为把寒门列入上品或把高门贬为下品而犯错误。因此不熟悉谱牒的人是不能当吏部尚书的。如南齐时,齐武帝拟用萧鸾为吏部尚书,王晏反对说,鸾不熟悉谱牒,恐不可居此官,齐武帝只好作罢(《南齐书》卷四二王晏传)。又如陈朝时,陆琼作吏部尚书,人们认为很称职,就因为他“详练谱牒”(《陈书》卷三〇陆琼传)。通婚的姻家如果不是通家之好,而是不熟悉的家族,也要先查谱牒,以免“婚宦失类”。尤其是发生婚姻纠纷时,谱牒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了。如王源与满璋之两家通婚,媒人刘嗣之称满氏为高平旧族,后“索璋之簿阀”查核,竟是“土庶莫辨”(沈约《奏弹王源文》,《文选》卷四十),搞不清楚了。这说明士族连姻,确实是要先查谱牒的。

      四、合族与通谱之风盛行

      人们的出身门第不同,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门第又主要是根据谱牒来辨认的,所以有些庶族出身的官僚、富户,就企图通过权势成金钱,胁迫或买通士族中的某些人,与士族合为一族(首先得是同姓),将自己的家族上到士族的谱牒中去,从而挤进士族的行列,这就是所谓的合族和通谱。这种采取非法手段合族、通谱的事例,史不绝书。
       如宋时刘延孙为彭城大士族,而宋皇帝刘氏虽自云出身彭城,但实系庶族,与延孙本不同宗。宋文帝为了攀上士族,与延孙合族,并使诸子同延孙序亲。对于皇帝来与自己合族,延孙也只好接受(《宋书》卷七八刘延孙传)。北魏太武帝外祖父杜豹死在濮阳,要改葬于邺。杜豹为魏郡庶姓,太武帝嫌不光彩,要在杜姓士族中找一人营护葬事,结果找到京兆杜铨。葬事营毕,杜铨遂与魏郡杜氏合族(《北史》卷二六杜铨传)。这些是皇室、贵戚同士族合族的例子。

    至于民间的合族通谱就更多了。皇室与士族合族,可以公开进行,而一般的庶族要与士族合族,除了要取得与之合族的士族的同意之外,还要买通撰修谱牒的官员,否则就不能合法化。例如贾渊掌修撰谱牒,有一个叫王宝泰的人,买通贾渊,要把自己的家族上到江左第一大高门琅琊王氏的谱中。事未成而破告发,按律贾渊当处死,由于其子向皇帝叩头流血乞免,才免去死罪(《南齐书》卷五二贾渊传)。可见当时这种买谱、卖谱的事件也是很多的。

     唐代谱牒的重修及其衰落

     隋唐废中正、兴科举,朝廷用人主要根据考试成绩,不再完全依据士族的门第出身,士族已经失去了政治上的特权,士族这个头衔只是一种社会身份的体现了。因此谱牒也不再具有从前据以选官、品人的作用了。可是唐初还屡修谱牒,而且声势很大。究其用意,主要是唐太宗等人企图以唐朝皇室和功臣为主要成份.培植一个新的士族集团,用以代替山东士族和东南望族的旧士族集团,作为白己的社会基础,巩固唐王朝的统治。这个新培植的士族集团,要取得社会的承认和法律上的确认,就必须写到谱牒中去。所以唐初的屡修谱牒,不过是一种培植新士族、贬抑旧士族的措施或行为罢了。

     一、唐初谱牒的重修过程

     唐初大规模的修撰谱牒共有三次。第一次是贞观初年。唐太宗命高土廉、韦挺、岑文本、今狐德棻等主持撰修谱牒。高土廉等于是召集四方娴熟士族门阀的官吏、学者参加,并广泛搜集天下的谱牒,参考史传,辨其真伪,于贞观十二年(638年)奏上《氏族志》一百三十卷(此据《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橄文志》作一百卷)。高士廉等人大概没有领会到店太宗命修谱牒的意图,是为了抬高新士族的地位,“崇重今朝冠冕”,仍然按照南北朝以来的传统,把山东士族崔、卢、李、郑等姓列第一等,这就触怒了唐太宗,发了一大顿脾气,指示按照“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旧唐书》卷六五高士廉传)的方针重修,然而颁布天下,依以为准。第二次是高宗时。此时武则天当政,中书令许敬宗以贞观《氏族志》未载武氏的族望,吏部尚书李义府也以《氏族志》中没有李氏的世系,于是奏请改修。显庆四年(659年)下诏,任礼部郎中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等主持其事,凡在唐朝得五品以上官职者均可入选,这就把士族的范围大大地扩大了。书成,改名为《姓氏录》,颁行天下,同时将贞观《氏族志》收缴焚毁(《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第三次是中宗复位之时。当时左散骑常待柳冲认为《氏族志》、《姓氏录》颁行已近百年.士族兴衰变化很大,于是上表请加以改修。中宗命冲与左仆射魏元忠及史官张锡、徐坚、吴耀等八人依据《氏族志》重新修撰,几经波折,至玄宗即位,才撰成《姓族系录》二百卷奏上,复又命柳冲及著作郎薛南金刊定(《旧唐书》卷一八九柳冲传)。此后唐代就没有再修过谱牒了。唐初,士族还保持着虚假的高贵社会身份,所以那些新贵们还想用重修谱牒的机会挤进士族的行列,此后则已没有这个必要了。

      二、唐代谱学抑制旧士族的性质

    如前所述,唐初屡修谱牒的目的是为了抬高新贵们的地位,培植一个以皇室和功臣为主体的新士族集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在重修的谱牒中贬抑旧士族的地位,否则新贵们的地位是提不起来的。唐代谱学的这种抑制旧士族的性质,在太宗、高宗两次修谱的过程中表现得很充分。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奏上,唐太宗命令不准沿袭南北朝以来以山东士族为高门的惯例,而要以当今的官品作门第高低的根据,没有做本朝高官的士族,即使崔、卢也好,李、郑也好,王、谢也好,都得把门第品级降下来。原稿中列第一等的清河崔民干,一下子降到了第三等,这对于以门第高贵妄自尊大的旧士族,无疑是巨大的打击。高宗时修《姓氏录》,凡本朝官至五品以上均得列为士族,许多一字不识的穷汉出身的人,因当兵有军功而官至五品者,也都成了士族。这样做虽然有点滑稽,但却等于说当士族根本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它抑制旧士族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也正因为这一点,《姓氏录》遭到了旧士族的疯狂攻击,说它是“勋格”(意思大约是一种职官品级的表格),他们自己反而认为被收进《姓氏录》是一种耻辱。旧士族不愿由己被收入“勋格”,而修谱者却偏要把他们收进去,让他们同那些“兵卒以军功致五品”(《旧唐书》卷八二李文府传)的人坐在一条板凳上,表示旧士族的地位也不过如此,故意使旧士族面子上难堪。

       三、唐初的谱学和谱家

      唐初的谱学虽然也很兴盛,但作用同南北朝的谱学完全相反,不是维护旧士族,而是贬抑旧士族,维护新士族了。因此,谱学家的任务就变成了论证新士族的合法地位,维护新士族的利益了。唐初的著名谱学家中首先要介绍的是路敬淳。他是高宗、武后时人,勤学不倦,对于历代谱学素有研究,对于各个士族的门第姓望,能究其根源枝派,曾撰《著姓略记》十卷行于世。史称“唐初姓谱学唯敬淳名家”,其他各家“皆本之路氏”(《旧唐书》卷一八九路敬淳传)。另一名家是柳冲,他曾主持修撰《姓族系录》,“好学多研”,是路敬淳以后的第一人。唐代谱学为柳氏家学,后其族人柳芳著《氏族论》,是对魏晋以来的谱学进行理论上的总结的第一篇论文,为后世研究谱牒的人所必读(《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比柳冲稍后的有韦述,亦是唐代谱学名家。他雅好谱学,在秘阁见到柳冲等撰《姓族系录》,非常喜爱,乃于工作之余,亲手抄录,另撰成《开元谱》二十卷(大约是《姓录》的节本)(《旧唐书》卷一○二韦述传)。柳芳《氏族论》“唐兴,言谱者以敬淳为宗,柳冲、韦述次之”(《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应是不假的。

    唐初谱牒的形式也同魏晋南朝一样,分为私修的单姓族谱和官修的天下望族谱两种,前面说到的几次重修谱牒,即是指后一种。隋唐的单姓族谱,如《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和《通志?艺文略》中提到的许许多多某氏某姓家谱,我们至今只发现了两件原件的残片(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三册,第64,180-184页),都是用方框、线条、箭头表示的世系图表,详细注明每人的血缘关系、名讳、官职及配偶的姓氏名字等,图画清晰,抄字工整,人们看去,一目了然。官修的望族谱,却在敦煌石室中发现了几种残卷,其中以题为《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的最为完整和典型。它的内容是按照唐代的政治区划,依道、州、郡的次序排列,每一郡列出该郡的望族姓氏,少者三姓(如凉州西平郡),多音四十姓(如雍州京兆郡)(参见王仲荦:《唐贞观八年条举氏族事件考释》、《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谱考释》、《敦煌石室出残姓氏书五种考释》(均载《蜡华山馆丛稿》):多贺秋五郞:《中国宗谱的研究》上卷第一章。)。据我们看,这大约是官修谱牒的一种提纲,而不是修成的谱牒。因为光列每郡的几个望族姓氏,而不列出某一个人是不是属于这个望族,是起不到谱牒的作用的。

      四、唐初的合族与通谱

      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的没落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衰颓,旧士族的政治特权虽已消失,但却还保持着相当高的社会声望。新士族中的一些无耻的人,并不以家族列入士族为满足,仍然趋附旧士族的这种声望,想方设法同旧士族合族、通谱,追求旧士族社会身份高贵的虚荣。如李敬玄系庶族出身的新士族,长期做吏部尚书,三次娶妻都是山东士族,仍嫌门第不高,而与赵郡李氏合谱(《旧唐书》卷八一李敬玄传)。李义府官至吏部尚书、中书令,也嫌自己门第不高,谎称自己出身赵郡,与赵郡李氏叙昭穆。给事中李崇德是真正的赵郡李氏,迫于李义府的权势,只好答应。后李义府犯罪遭贬,李崇德即削除其谱牒。不久,李义府再为宰相,于是衔根在心,使人诬陷李崇德,竟至下狱自杀(《旧唐书》卷八二李义府传)。杜正伦虽出自京兆杜氏,但已随祖落籍相州,不是杜氏的嫡支,身居宰相,还硬要挤进杜氏的嫡系中去,京兆诸杜不同意,于是他向皇帝建议开凿杜固(诸杜所居之地),以水灌杜氏(《新唐书》卷一○六杜正伦传)。王锷官至同平章事(宰相)。为了得到一个虚假的门望,竟无耻地认太原王翃为从父,甘愿去做人家的儿子,并以提拔王翃子弟多人为“名宦”作交易(《旧唐书》卷一五一王锷传)。可见他们为了换到一个山东士族的假门第,用了多么卑鄙的手段。唐太宗批评旧士族“无礼”、“无耻”,其实新士族在这一点上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都是一丘之貉。

      唐末五代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时期维系世家大族式家族的谱牒的衰绝

      谱牒是适应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需要而兴起的,在唐末五代,随着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的瓦解,谱牒彻底衰绝了,专门研究谱牒的谱学也消失了,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已经彻底瓦解。

      一、谱牒衰绝的过程

    如前所述,直到唐代中叶,维系世家大族式家族和门阀士族制度的谱牒,还在不断地重修,谱学还相当兴盛,谱学家也代不乏人。可是,在唐中叶以后,尤其是唐末五代以后,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谱牒已经散亡,谱学已经衰绝,我们甚至已无法举出一个有影响的谱学家来了。这说明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彻底瓦解之后,维系它们的统治的谱牒和谱学已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而被送进了博物馆。那种专门记载士族门第高下、研究人们血缘世系的官修的谱牒,藏于官府的正本,即人们据以选官和联姻的天下望族谱,因为长期战争和频繁的改朝换代,大多毁于战火。后唐时豆卢革说,朝廷选官,据以考查世系的“文书不完”(《新五代史》卷二八豆卢革传),就是指的谱牒已经残缺散佚了。至于藏于私家的副本和单姓谱,或者毁于战火,或跟着它的主人及庄园一齐被消灭,或者在逃亡流徙中散失。五代时,豆卢革一次问侍中郭崇韬:“汾阳王(指郭子仪)是代北人,你祖居雁门,是不是他的后人?”崇韬问答说:“经乱失谱牒。曾听先父说:去汾阳王已经四代。”(《旧五代史》卷五七郭崇韬传)可见在战乱中丧佚谱牒是普遍现象。由于谱牒在当时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对于它的散亡人们已不怎么关心,也没有必要进行重修。谱牒既然在政治上已没有什么重大的作用,研究它就没有多大价值,谱学和谱学家自然也就跟着绝迹了。从北宋以后,许多学者曾经一再谈到过谱牒衰绝的这个过程。如苏洵说,自唐朝衰亡,谱牒就废绝了(苏洵:《苏氏族谱谱例》,《嘉佑集》卷十三);胡应麟说,自五代以后,人们已不崇尚门阀,谱牒之学,遂绝而不传(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庚部卷三九);归有光说,魏晋以后,根据门阀高下来选官,所以谱牒之学特别兴盛,直至李唐,还十分崇尚,五代衰乱,谱牒就荡然无存了(归有光《龙游翁氏宗谱序》,《震川先生集》卷二)。他们说的谱牒衰绝的过程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二、北宋以后人们均已不知自己的统系来处

    谱牒是记录士族的世系源流、血缘亲疏、门第高下的簿籍,是用来区别人们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的依据。一家士族几代以至十几代的发展、繁衍情况及履历宦绩,都在谱牒上记载下来,所以他们对自己家族从始祖以下(一般是从魏晋以来)的历代祖先,叫什么名字,任什么官职,都了如指掌,家族内部支派分析的发展脉络,清清楚楚,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也十分明确。当谱牒衰绝之后,到五代北宋时期,情况就完全变了。历代皇室以至达官显宦大都出身于庶族地主,还有不少贫穷士子通过科举爬到高位,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搞清楚自己五代以上的祖先是谁,即使有的人本人心中有数,但也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草野之民。例如宋初的几位宰相,范质、王溥的家世,只能数到他们的父亲,魏仁浦幼时孤贫,父亲叫什么名字,史书上都没有记载,赵普的世系虽然能数到曾祖父,再往上也搞不清了(这种情况均见《宋史》本传)。他们都是靠中进士这条路爬上高位的,并非由于家族的荫庇。由于没有了谱牒的记载,家族的世系脉络只能靠口耳相传,时间一久,谁是谁的祖先,谁是谁的子孙,在世的人相互间是什么血缘关系,也就搞不清楚了,家族的世系成了一笔糊涂账,即使那些确实出身于历史上的门阀士族的人们,比搞不清自己的来历了。这就是张载、程颐等人说的人们都已知道自己的“统系来处”的意思。(张载:《经学理窟。宗法》,《张载集》第258页;程颐:《伊川先生语》,《二程集》第179页。)  
      宋明以来近代封建家族的家谱是维系家族血缘关系的主要纽带

      每个聚族而居的封建家族组织,必有一部以至数部家谱。家谱又有宗谱、族谱、家乘等不同的名称。人口众多的大家族的家谱,同他们的祠堂一样,还分为通谱、支谱、总族谱、分族谱、大同宗谱、小宗谱等等。宋以后,随着近代封建家族制度的形成,修家谱的风气十分盛行。到了明清两代,在农村中,可以说既没有无谱之族,也没有无谱之人。

      一、家谱的内容

    家谱是一种簿籍性质的东西,其基本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族的世系和血缘关系图表,这是家谱的主要内容,一般占90%以上的篇幅。世系图表中详细记载着全族男子的名讳、字号、生卒年月、葬地、配偶姓氏及生卒年月等,以及生几子几女、子何名、女适何地何姓等,“至于讳某宇,娶某氏,生几子,葬某处,寿若干、咸备载于后,庶几可示后昆。”(宋濂:《符氏世谱记》,《宋学士文集。翰苑别集》卷九)有进学中举、为官作宦者还要记其简历。每一代每一人都这样详细记录,不嫌其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家族血缘关系的清楚。世系图表的基本形式有图式和表式两种。图式是把全家族的世系绘成简图。把主要内容注于图中,使人一目了然,表式是将家族世系排列成表格,将世系的内容用小字注于格内,也可收到眉目清楚的效果。

   二是全文刊载本族有史以来制订的各种家法族规、家训家范、祖宗训诫子孙的言论等。“谱列家箴、家礼、庭训,立宗法实伸国法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如果一个家族有几百年的历史,历代制订的家法族规就很多,家谱不惜篇幅罗列上去。只有少数兴起不久的家族,修谱时还未制订成文的家法族规,它们的家谱才缺少这部分内容。这类东西是封建家族组织的形态结构的特点之一,载入家谱的用意是便于谱时向子孙宣讲,要求族人永远恪守,并使族长能依据此类家法来惩罚不服统治的族众。

   三是祠堂、祖茔、族产公田的座落方位、形胜地图,以及义田记、墓志铭、买地契等等。“其各支家祠、条规、祭产地图,亦宜详载,以见报本追远之意,并使后便翻检”(《道光吴江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家谱凡例》)。祠堂的基本轮廓,几进几重、门户窗棂、围墙设施。都要绘制清楚,刻入家谱。祠堂如果是建在新近购置的异姓土地上,还要在家谱中记载购置过程,并附刻地契,以防一旦发生产权纠纷时有案可查。一个家族的祖茔往往有多处,大都错杂在异姓田地之间.抛弃在远郊野之外,且无专人经管,经过日晒雨琳风蚀,历年久远,就会树折碑残,失去标记。所以必须在家谱上详细记载每一墓地的方位、座落和四至,并刻上略图。“祖茔,或绘形胜地图,或书世系格内,某山某向,坐落某处,庶免侵占.志不忘也。”(《康熙潜阳吴氏宗谱》卷一凡例)。

   四是家族的历史。每个家族的家谱,都必有一篇叫做“宗族源流”或“族姓渊源”的小序冠于谱首,叙述本族姓氏的由来,始祖的渊源,迁徙的经过,兴盛的始末,祖宗的事迹等等。家族历史既是家族势力向族众进行宗法思想教育的工具,又是核查家族的系统源流有依据。一般说来,一个家族的来历清楚,迁徙分析脉络分叫,血缘关系也必然清楚。

     二、续修家谱的间隔时间

    一个家族的家谱,必须定期续修。因为每隔一段时间,家族中总要新生孩子,娶进媳妇,增加人口,还会逝去老人,新增坟墓。族产公田虽不准买卖,但兴旺的家族还会购进公产,破败的家族,族产公田也免不了被不肖子孙偷着出卖,发生变化。所以家谱必须定期续修,把上述种种新的变化反映到家谱上来,这样才能确保家族血缘关系上的清楚准确。续修的间隔时间,绝大多数家族规定为三十年或三世,三世也即是三十年。“谱必三代一修,恐世远年久,无不散失,乖离之弊,其所失为不小。”(《光绪春谷东溪王氏宗谱》卷首载乾隆间订《续修旧谱总纲》)许多家族还规定家谱要十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族谱重修刻板后,每十年汇稿,三十年续倍,补刻刷印,附装谱后,以免久远难稽。”(《道光香山黄氏家乘》卷一《族规》)一个家族三十年不修谱,即被认为不孝,“修谱不宜历年久远。古人云:谱宜三十年一修,若不遵此,即属不孝”(《民国浦城高路季氏宗谱》卷一《谱训》),出现了这种情况,对族长及族中执事人员要律以不孝之罪,给予国法和家法的惩治。家谱三十年一修,大体上可以把家族中的两代人衔接起来。三十年是一代人的成长时间。每隔三十年续修一次家谱,就能趁老一辈还健在,新一代又已成长的时候,将三十年里家族中的缘关系的变化准确记录下来。如果间隔时间过长,老人陆续死去,族中人丁变化就会记不准确,势必引起血缘关系的混乱。

      三、修谱的义例

    所谓“义例”,类似我们今天说的指导思想。家谱能不能起到维系家族制度的作用,关键在于遵循什么义例去修纂。如果指导思想不明确,该写的不写,不该写的又写了,或者兼收并蓄,有文必录,非但不能巩固家族统治,还会适得其反,削弱和涣散家族制度。修撰家谱的最基本的义例是什么?就是“隐恶扬善”、“为亲者讳”两句话。这是近代封建家谱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条基本原则。一是扬善,只写好的甚至编造好的,“谱以正宗派,笃恩义,故独以书善也”(《嘉庆桐城黄氏宗谱》卷一《凡例》)。二是隐恶,不写坏的,祖先族人做了坏事,不准写进家谱,“凡有干谱例,当削不书,违者许房长(即族长)鸣祠处治”(《道光无为查林徐氏家谱》卷首载乾隆间订《规条》)。这就是说,家谱的编纂要歪曲事实,制造假象.欺骗和愚弄族众。所以在当时伪造事实、载入家谱,是十分遍的现象。有的家谱为了抬高家族的身世,硬去攀附与自己家族毫不相干的历史上名臣贤相,甚至根据戏曲、话本、小说和民间传说来编造家族的世系,以致漏洞百出,笑话连篇。清代著名史学家饯大昕曾尖锐批评这种现象说:“宋元之后,私家之谱不登于朝,于是支离傅会,纷纭[足春][马交],私造官阶,倒置年代,遥远华胄,徒为有识者喷饭之助矣。”(钱大昕《钜野姚氏宗谱序》,《潜研堂文集》卷二六)因此,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修的家谱,持别是那光宗耀祖的家族历史、祖宗功德、先人宦绩,其可靠程度是值得大大怀疑的。

     四、家谱的保管

     家谱刻印出来,要分发给族人保存,以备必要时查询,发挥它的作用。家谱一般一房一部,不得多印,掌谱人由房长充任,也有的家族规定推本房之贤能者为掌谱人。掌谱人领取、保管家谱时,要在族长处登记造册,注明所领家谱字号,这样便于检查家谱保存好坏,有无破损、失落现象,而且可以分清责任。一个家族,往往在家法族规中对家谱的收藏、保管提出严格的要求。如必须将家谱装进特制版木匣,供于祖龛之上,或藏于书室之中,不得随意乱放,以致亵渎家谱。木匣不准移作他用,家谱不准鼠蚀虫蛀、污损油浸、腐败霉烂、遗失散落、私自誊录或借给外姓人观看,违者依家法处罚。如果领谱人敢于瞒众觅利、鬻谱卖宗、出卖家谱者,则视为不孝,从重惩治①。为掌握家谱的收藏、保管情况,家族每年要检查一次或数次,检查时,由领谱人携带原发字号的家谱,到祠堂集中,先由各领谱人相互检查,后由族长评判,保管好者表扬奖励,保管不善者批评处罚。

     从湘潭陈氏和平越杨氏对家谱收藏的规定,可以看出家族对此的重视:“凡领谱者宜各什袭藏之,慎勿[希瓦]借。即被水火之灾,亦须急为搬出,以谱之重,无异于契券也。……议定三年一会,公同勘验,若有污秽、添改、散遗、鼠啮及以箱作别用者,重行责罚。”(《宣统湘潭白沙陈氏支谱》卷首《家规》)

    “谱牒所载,皆宗族祖、父名讳,见谱即见祖、父也,理宜敬谨收藏,毋得亵渎。莫如用木匣装载,置于香火之上,或藏之书室之中,每逢伏日晒晾,勿使少有蛀烂,所以妥先灵,垂久远也。岁时祭祀之日,各带原本,到祠会看一次,如有鼠咬、油污、墨侵以及磨坏字迹者,祠中之人,即在祖宗前申饬,并凭众罚银三两,归入祠内,以作后日修谱之贽,搞者不得与祭。更有不肖子孙,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觅利,致使以假混真,紊乱支派者,众共黜之,不许入祠。”(《咸丰平越杨氏重修小宗祠谱》卷十《原刊条规》)

     五、家谱对于维系近代家族制度的作用

     家谱的作用,在于防止因年代久远或异姓及同姓异族者迁入本村而造成家族血缘关系的混乱,从而达到“收族”的目的。因此,家谱首先是确认族众的血缘关系亲疏、防止血缘关系混乱的依据。家族既然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组织,那么族人在家族中与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利益,在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在血缘关系中所占的地位。一般说来,在三四代以内,谁是谁的父祖,谁是谁的子孙,人们是不会搞混的。但是时间一久,族大人多,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就不容易记得很准确。加上族众中有过继族人子为嗣者,有养异姓儿为子者,有随妻带来异姓子者,有不同家族的同姓迁居本村者,时间—长,就会搞不清楚他们是不是本家族的人。而这些情况在家谱的世系图表上一查就着,就可以据此确定族众的地位,赈济贫困族众,解决世系纠纷,防止血缘关系的混乱。

     其次,家谱是地主阶级、封建家族势力向族人灌输宗法思想的工具或课本。灌输的方法主要是祠堂读谱。通过祠堂读谱这种家族的重大活动和盛大典礼,使宗法思想和家族观念在族众的思想上扎下根来,达到团聚族人的目的。

     再次,家谱还是家族势力惩罚族人的一种工具。在封建家族制度盛行的农村,族人的名字列进了家谱,就表示得到了家族的承认,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不准入谱或削去谱名,在人们的观念上认为是一种奇耻大辱。封建家族势力正是利用人们的这种观念,把不入谱和削谱作为随意处罚族人的手段。族人倘有不孝不悌,犯奸为窃、玷辱家声、逆伦伤化者,一慨不准入谱,如果在修谱之后发现了这些“罪名”.还要从家谱上削去名字,严重的株连父兄子弟一起削去名字。私生子虽有亲近的血缘关系,但也不准上谱。家族势力还往往罗织罪名,用削籍惩罚不听话的族众,达到巩固家族统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