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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福成 ·宗亲会的未来走向何方?

2018-12-28 11:43:08来源:宛福成/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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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0.1  在“非学术”语境下,家族、族亲、宗亲、宗族这些词汇,在概念上存在较大的重合,甚至常常通用。
0.2  在主流意识的正式公文中,相关用词是有明确区别的。如“家训”不叫“族训”也不叫“宗训”,“家风”一词也是如此。
 
【2018首季回放】
1.1  顶级主流媒体发声。
2月7日,人民网、新华网、央视新闻公众号等多家顶级主流媒体,转发了国家民政部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的报道。人民网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179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提醒公众防上当受骗》,新华网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央视新闻公众号的题目是《民政部公布一批非法社会组织,不少“中字头”》。在179家“涉非”中,含有宗亲会性质的有28家,占比15.64%。这里提示三点:
第一,人民网的转发标题最符合民政部网站原意,没有丢掉“涉嫌”二字。
第二,现在手机微信群很多,央视新闻公众号的转发量很大。
第三,紧随其后,全国多家媒体转发了这三家的报道。
 
1.2  两会期间的一份政协提案。
3月4日澎湃新闻网发表《朱晓进委员:修家谱、建祠堂热暴露出一些问题,建议加强引导》,随即今日头条公众号原文转发,马上数多姓氏文化微信群和姓氏公众号都进行了再次转发。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朱晓进在两会期间的提案。百度百科显示,朱晓进具有文学博士学位,职称为教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文学理论造诣颇深,还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笔者对这则报道进行了跟踪,结果发现:朱晓进的这一提案近乎没有下文,而他的“应对高校教师兼职活动进行适当分类管理”和“让云平台孕育文化惠民硕果”的主张,受到媒体关注。
 
1.3  民政部长的明确强调。
3月9日正是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黄树贤做客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强调:将大力开展取缔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非法组织借实施国家战略等名义搞骗钱敛财活动。黄部长还强调: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根据党的方针,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重要文件提示】
2.1  不可不知的两个文件。
(1)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并于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发布。《决定》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同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正版)》公布,这是对1998版的修正和替代。
(2)2016年8月国务院公报第25号发表了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相关的重要报导:
  (A)2016年9月18日半月谈网发表《专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B)2016年12月13日下午,民政部组织召开部分全国性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负责人座谈会,民政部部长黄树贤作《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讲话。
 
2.2  必须由党组织统领社会组织。
2015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共七章23条。《意见》指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意见》有很多具体规定,如“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并按期进行换届。”《意见》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办法。”次日即9月29日《人民日报》刊发《中组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答记者问》,中组部负责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分重要”、“总书记特别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中组部负责人还指出:“《意见》的下发,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2.3  看看江苏省的做法。
2015年11月江苏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意见》(苏民规[2015]1号),分为六大方面,“党建工作”独占其一,强调“凡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要单独组建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17年8月,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编办联合下文批准,成立“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也就是说,在江苏省民政厅编制内,设有处级部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门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换个角度说,社会组织注册时,如果没有党支部这一机构,也会影响获批。
江苏省民政厅数据显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达8.8万,总量居全国第一。2018年3月21日国家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江苏:社会组织不建党组织不得评4A》。23日国家民政部网站报导《江苏省民政厅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工作》,
   一是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
   二是充分利用登记、年检、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是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江苏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等全方位考察,具备条件但未建立党组织的,一律不得评为4A以上等级”。
 
2.4  值得注意的。
2018年3月22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人民日报微言:“山寨社团”多 侨胞须警惕》。23日《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刊出《完善顶层设计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此前关于“涉非”的报导,圈内人士基本晓得,此不复述。笔者在此提示:国家要求党组织要统领社会组织,这就是大局。谁不领会这一精神,谁就要走弯路甚至出问题。国家民政部推荐江苏省民政厅的做法,主要是,民政部门将党建工作者列为编制内人员,这表明中办发[2015]51号文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必须落到实处,指导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也将成为民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内容。客观地分析,宗亲会、联谊会、姓氏文化研究会等这些团体,原本不是民政部门重点管理的对象,但“涉非”占比高达15.64%,这必须引发人们关注。如果自律不到位,司法介入也是必然的。
 
 
【家文化】宗亲会的未来走向何方?(二)
 
【旧式宗亲会,寿终正寝!】
有如下原因:
3.1  队伍素质不整齐。
相当数量的宗亲会班子,首先是年龄偏大,伴随的就是文化知识有限。当然这是时代的烙印。党员少,而且基本都是退休的。在分配职位时,不完全按能力,要考虑很多因素,如各房比例、地区代表等。50岁以下的,就算年青人了,但开展工作时因年龄小,都要与老长们商量。家族事务有个特点,辈大年龄又大,说话就有份量,这也是家族礼仪所在。宗亲会是由民间自发组织升成,活动内容体现的多是中华传统的亲情文化。组织者都是志愿者、爱族人士,文化高低、政治面貌如何等这些并不特别重要,只要有爱族之心就行,虽然有一定的用人标准,但无法与体制内的干部考核任用相比。更关键的是,宗亲会负责人没有工资,统统义工,也很难引进人才。不难设想,班子水平就这样,高雅的宗亲活动也开展不起来。现在,物质生活水平今非昔比,年青人的文化需求也在提升。很多宗亲活动仍然停留在祭祖、聚餐的层面,已经落伍时代,旧式宗亲会退出历史舞台也是社会发展趋势。
 
3.2  排他式团体不利于社会和谐。
宗亲团体的显著特征就是排他性,容易走极端,进而形成宗族势力,干扰区域公正公平。在中国,亲情文化永远存在,宗亲活动也就无处不有。亲情文化强调家和万事兴,但经常被解读为抱团取暖,甚至还私下主张关照。宗亲活动容易形成同族同姓利益,如果违背社会公正公平,必然遭到他族他姓反对。政府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和谐,无论是基于国家利益,还是基于民生要求,监管宗亲活动都是很有必要的。时下,公务员很忌讳参与宗亲活动,一是组织纪律有约束,二是几千上万人的宗亲活动基本没有时间宣讲家族文化。也有讲的,大多是抬高先祖中的名人,为的是给族人提气,因而时常超出正史评价。在诸多复杂因素下,自然就出现了目前的状况——登记注册很难。其实可以不注册,干正事没人限制你;反之,一旦有举报,警察马上到。
 
3.3  在钱的问题上,是非颇多。
宗亲会负责人本来就是穷家长,没钱还要张罗事,只能靠捐资供奉。有祠堂的,就设立功德箱,供奉多的就贴大红纸、上石碑;祭祖活动要交香火钱;只要做事,就号召义捐。这些钱,宗亲都认花。但是,有些支出账目令宗亲起疑,尤其是数额较大时。
本世纪以来,宗亲活动如火如荼,这是好事,最起码表明整体经济条件改善了,人心开始认亲了,这是社会的进步。很多企业家和爱族人士,都大力支持家族事务,客观上促进了家族事务的深化。但也出现了问题,一是支出账目不清,善心人不再供奉;二是出钱就要权,商业思维绑架宗亲。宗亲活动有两条主线,一是传承家族文化,主要是忠孝之道;二是族人相助,以救济贫困为主。没钱办不了事,有钱事没办好,结果就不言而喻了。有的宗亲会长,实际就是销售会长,宗亲心里都明白,只是不言而已。从经济学角度讲,“宗亲经济”具有垄断经济成份,违背市场原则。凡是在钱上出现小毛病的,即便政府不干预,宗亲也会不再参与;参有私利的宗亲活动,不可能长久。
 
【新式宗亲会,何等模样?】
仅仅是笔者的思考:
4.1  非注册式临时性族务小组。
应该认清两个趋势:一是亲情活动永远不会终止;二是排他性社团,政府必然要限制。可以肯定地说,中字头的宗亲团体,不是民政不批,但要求极高。虽然没有细致入微的条款,凭现有的几个条例和意见,足能令人望而退步。如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再补加宗族活动,即使注册成功,活动也将十分受限。以祭祀活动为例,虽然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但很多县区职能部门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最后的走向就是,注不注册、有没有什么名头,宗亲活动都要开展,只是别想轰轰烈烈而已。很多家族都有祠管会,如果张罗大事,如修谱、祭祖、文化研讨等,可以组成临时族务小组,做正事、做成事,也就OK了。所以,登记注册式的宗亲社团,不会形成主流,而非注册式临时性的宗亲事务小组可以随时搭建。
 
4.2  姓氏文化研究会将步入宗亲活动的舞台中心。
文化传承,永远是宗亲活动的主线。没有丰满文化内容的宗亲活动,早期是新奇“终于认识了”,然后是枯燥“认识了又怎样”,几年之后就会陷入形式化,若再打钱的主意,也就百呼不应了。十八大以来,家风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正能量家族文化必然要占居宗亲活动的舞台中心。时下,极可能成为中华五千年姓氏文化传承一个里程碑式的时段。原因是,东方雄狮已经觉醒,尽管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但中国已经具备了平衡世界霸权的实力。盛世的到来,必然相伴文化的繁荣。而姓氏文化研究的终极定位是同为炎黄子孙,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不仅要收复国土,更要意识输出。以往,大多是宗亲会指导家族文化挖掘;以后,则是文化研究指导宗亲活动。每个姓氏都有历史名人,这是设立研究会的最佳切入口;每个姓氏都有专家学者和退休党员干部,发挥其余热利族利己。在党组织统领社会组织的铁法铁规面前,由党组织领导的非盈利姓氏文化研究会,符合国家意识。
 
4.3  单姓文化研究向多姓文化研究转化。
目前的姓氏文化研究,局限是以单姓个人业余为主,尚未形成团队力量。可喜的是,一批高素质的文化人已经步入这个行列。更可喜的是,数以万计的姓氏文化热爱者正在从事着最为基础的史料挖掘工作。姓氏文化研究的节点是“你是你,我是我”,但结论一定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所以,单元姓氏文化研究,必然要向多元姓氏文化研究方向转化。小到同祖异姓研究,大到帝祖众姓研究。单姓文化研究会必将取代单姓宗亲会,其中有一个很关键的因素是,宗亲会是排他的,本姓不可能选择他姓来当会长;而文化研究会不然,通常是以本姓研究人员为主,但绝对不排斥他姓研究人员。有远见的本姓研究会,将大量地吸收他姓研究人员,到本会任职或顾问。文化研究会的团体性质,是非盈利社团,这适合于单元姓氏。而适合于多元姓氏的,显然是商业姓氏文化研究公司。
 
4.4  商业姓氏文化研究公司。
姓氏文化产业有多大?想多大有多大,就看怎么谋划。单元姓氏文化研究会,因其非盈利的公益属性,时常要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虽然可以收费,但必须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近二十年来,国家财政部会同发改委、计委反复下发“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一旦偏离非盈利或运作不当,操心事就多了。目前有很多商业姓氏文化公司,如修谱公司,但大多不具备研究职能。北京的炎黄会和促进会旗下的姓氏文化研究会,的确以研究为主,但却是各研究各的,尚欠深入的实质性的合作研究。这两个大会要干的事很多,姓氏会又是小头,甚至有意避开商业行为,反正不捅漏子也就行了。在这样的时局下,商业姓氏文化研究公司大有可为。文化贬值和文化廉价的时代已经过去。姓氏文化产品,大到帝祖陵寝、小到一个水杯,衣食住行各方面,均可植入。目前各姓氏都在开发本姓文化产品,有些产品仅限族内流通,个别的还不宜示众。文化研究公司可以汇集众多姓氏文化研究人员,集体攻关、信息共享、定位准确、取长补短、合作共赢。其实,这不仅仅是表面意义上的商业行为,更深的意义在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作用发挥。
 
4.5  姓氏商会。
宗亲活动与经商活动,根本就是两回事。同姓经济合作,也很正常,但把这个任务交给宗亲会或文化研究会,都将违背非盈利原则。直接的办法就是剥离,干脆另起炉灶,成立同姓商会,联合办企。商品营销,无摊派、不绑架亲情,自然也就没人告状了。应该注意的是,企业家的爱心,必须保护,毕竟宗亲活动缺了钱不行。但不主张企业家的经营活动直接与宗亲活动挂钩。企业家自身也要避讳,瓜田李下更要保持名声,切忌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功德方式。总之,赚熟人钱的生意经,要不得。真正成功的企业家,其经营思维,也不会局限在自己的姓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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