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旧版回顾 | 王氏网论坛

世界王氏宗亲联谊交流寻根恳亲繁荣文化发展商企唯一官方门户网站

康熙年间霞浦王氏阄书,看尽明末清初福宁沧桑

2021-06-11 15:41:28来源:霞浦摄影

打印 字号: T|T
《节录克生公所立阄书》来自牙城王氏族谱。王克生,为王公哲堂侄。此阄书为王克生晚年分家时所写,是霞浦历史上不可多得的民间史料。原文:
 
 
 
克生讳子农,配吴氏,兄弟四人于崇祯癸未(1643)末年正月初二日分串。此时,天下变更,李闯攻陷皇城。崇祯王于甲申年(1644)三月自缢梅山。
 
 
 
房叔公哲在京忝中武进士,随跟隆武帝来福州登基,为御营统卫副总兵,至丙戌(1646)秋,清兵按临本省,隆武逃走,明亡。
 
注:房叔公哲,即王公哲,名邦直,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武进士。隆武皇帝封他为“御营统卫副总兵”、“肇庆提督”。隆武帝死后,化名王祁,拥戴郧西王朱常湖,在建宁府(今建瓯)建立了根据地,封“郧国公”。
 
 
 
清朝安民,秋毫无犯,惟时胜国臣子各图起义,恢复中兴。建国公札付叔,职授肇敏军门,亦勒乡丁往州,交战于丁亥年(1647)十月初一日,在赤岸桥头败阵,牙城内失五十余人。
 
注:建国公,指郑成功族叔郑彩,拥戴鲁监国,活跃于闽浙沿海,是当时福建境内最大的反清势力。
 
 
 
又有黄太师、刘中藻率众围困宁城,日久无粮,涂总爷于戊子年1648三月开城脱走,众营杀进,宋太爷被刘阁部杀死州前,四处勒饷,迫为标官。
 
注:
 
围困福宁州城实际上是由王公哲发起,刘中藻到第二年三月接手指挥。但克生公在回忆中将王公哲完全摒除在外,应该是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保护族人,撇清所有责任,推给了刘中藻和冯生舜。但也给后世族人造成了误解,以至于霞浦县志记录时错误百出。
 
刘中藻,崇祯年间进士,福安人,为闽东著名抗清首领。
 
黄太师,为“冯太师”谐音,指冯生舜(当地方言冯、黄音近),崇祯年间武进士,河北束鹿人,曾任徽州副将,后跟随刘中藻在闽东北抗清。
 
 
      戊子年(1648)六月初一日,祸延牙城,败兵将我大屋焚烧,火及大帝宫宇,城内士民逃走,家财被掠一空。
      注:根据《明清史料》记载,冯生舜与王公哲围攻福宁州城时产生矛盾。冯生舜劫掠王公哲家乡,一为打饷,二也有报复原因。
 
 
      己丑年(1649)正月初三避于岭口,是时,每石米籴至四两之数,每疋布价值七钱之金。既而,清兵辐辏,刘某奔回福安,吞金而亡。
      荷清恩安民,不吝感德,复生于庚寅年(1650)九月十四日与敬兄搬居下街大座。兄居东边,生住西傍。
 
 
       时海寇纷纭,日夜提防,不期陈文达带兵于丙申年(1656)九月十九日早围城,交战三日,不分胜负。幸得马将爷领兵来救,杀败船贼百余人。继祖妣卢氏惊死,寿七十三。
      注:陈文达,霞浦围江人。王公哲围攻福宁州城时,他和父亲陈天书起兵支持。王公哲死后,陈文达跟随鲁监国继续抗清,在浙江玉环建立了根据地,康熙初年因迁界失去粮食补给投降清政府。
       陈永迁先生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在王长乐先生处看到原件,本文与之对比,少了一段记叙。该原件说,王公哲后来逃到了海岛,死于海岛。但民国初的家谱为何删去这段话?主要确定了王公哲全家殉难于建宁府(今建瓯),记载不符合。而以目前本人收集到的资料看,克生公应该将陈文达事迹张冠李戴到王公哲身上了,前文还有一处“建国公札付叔,职授肇敏军门”。根据史料记载,“肇敏将军”是陈文达的封号,就是建国公郑彩所封。
 
      从此,人烟骤集,莫不舒怀。会郑国姓大船于丁酉(1657)年正月三十日猖獗临城,莫敢抵抗,遂陷城池,通城屋宇被焚,男女奔逃,掳掠剿洗,尽为赤区。
      注:郑国姓,即郑成功,当时粮食补给主要靠沿海劫掠,后清政府实施“迁界”,断了补给,于是将目光转向台湾,有了收复台湾的壮举。
 
       不得已,避于青龙继岳家中。妻于己亥年(1659)二月初二辰时疫终于青龙,年仅三十八。复遭虎狼为害,瘟疫遍生众人,叠叠而亡。钱粮火亟,贫乏无依,卖田鬻子,枷锁北责。
       又兼海寇取饷,苦不堪言。朝廷无奈,将大路为界,于辛丑年(1661)十一月,迁界外之民俱入界内。四方老幼离散,苦不聊生。因带兄嫂及兆霖郎官、庚官迁于九都王家洋、尤家山,雇人佃种。于甲辰年(1664)正月十六,续娶青龙郑氏。
 
 
甲寅年(1674)三月,耿王僭叛。十一月十九日,二更时分,尤家山住屋被人放火焚烧,米谷衣裳罄尽,始得移回六都南门种田。时逢世态乱离,夫徭浩重,海寇取粮,地方被劫,妇人被获,落船几十余人。
     丁巳年(1677)冬避于在州西门西山暂住一载,缘薪火艰难,戊子年(1680)冬又移三蒲二载。庚申年(1680)冬移九都西家洋。
      辛酉(1681)冬展界,壬戌年(1682)二月初二日回归祖地,盖屋垦田,渐入佳境。不意,己巳年(1689)十月初四日被先兄克鼎家中起火,延及吾房,家财物件焚烧无遗,即构竹屋暂住。于癸酉年(1693)十二月食物日寅时遂构此宅。
 
自念风波一世,瞬息光阴不觉,年高力迈,爰将父遗并己置产业立为一簿,以付子孙执照,云匕,康熙三十五年(1696)五月立。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