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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纯鸿·王伯大与丞相岳父郑昭先史实

2020-04-22 10:15:08来源: 王纯鸿王氏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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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昭先(1158年-1225年)字景绍,号日湖,谥文靖,福州府闽县人。郑昭先“自少颖悟,举趾异凡”,曾在朱熹门下“磨礲浸灌,得其归趋。”。他为官清廉,为人秉承“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原则。
 
     嘉定七年(1214年)郑昭先任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太子宾客,次年升任参知政事。十一年(1218年)诏授“金紫光禄大夫兼摄中书右丞相”,辞而不受,但后世仍以右丞相称之。十二年(1219年),知枢密院兼参知政事,不久以病归,秩正一品退休。
     但鲜为人知的是,南宋“骨鲠之臣”王伯大是郑昭先的女婿。王伯大(约1186-1253),字幼学,号留耕,是福州府长溪县劝儒乡擢秀里(今霞浦赤岸)人,官至参知政事(正二品)。
 
 
     王伯大任京官时,曾直谏言天下大势,劝诫理宗皇帝自我反省,知国家危亡,改革朝政,因此被外放。其近千字奏疏《极言逸欲败德等弊疏》被《宋史》全文收录。王伯大还撰有《四留铭》,亦被后世奉为圭臬。
 
     关于两人翁婿关系,史籍中有明确记载。
 
      真德秀《太师日湖文靖公圹志》中提及“(郑昭先)女一人,适今奉议郎、新特添差通判南剑州军州事王伯大”。
 
      赵汝腾《提刑郑吏部墓志铭》(郑吏部,即郑昭先长子郑逢辰,官至吏部侍郎)中提到:“都承王公伯大入对二疏尤切直,天下诵之,亦为岘劾去。人称知院(郑昭先)得子婿之贤。”
 
     王伯大与郑氏家族关系颇为密切,自称“伯大为郑氏婿,颇知外家事。”
 
     妻兄郑逢辰任江西提举常平时,上疏请求重修忠义堂,王伯大时任刑部尚书,与福安郑寀等人在朝堂上一力促成此事(见刘克庄《忠孝堂记》)。
 
      他还为郑氏族人增订家谱,嘉熙元年(1237年)曾为妻家叔公郑鼎材撰写墓志铭《故运干承务郑公鼎材墓志铭》。
 
 
     王伯大授业恩师黄榦(号勉斋,朱熹女婿、衣钵传人),可能是媒人。郑昭先与黄榦为同门师兄弟,王伯大才华横溢,早引起郑昭先关注。
 
      嘉定七年(1214年),王伯大考中甲戌科袁甫榜进士第五名,例授从事郎(从九品)、防团推判官,时年约二十九。
      古代高官喜欢在新科进士中选女婿。王伯大元配姚氏早逝,仍孤身一人,郑昭先把自己唯一的女儿许配给了他,可谓青眼有加。
 
 
      嘉定八年(1215年),王伯大出任“主管户部架阁文字”,管理户部档案。六部架阁官品级不高,却被誉为培养南宋名臣贤相的摇篮。
 
      其选人要求十分严格,非“科目及人材卓异者”难以胜任,品性需“刚毅特立,不屈于人”,对不合理调阅、使用、甚至篡改文档的行为均应坚拒。这也进一步促进王伯大“鲠直忠诚”的品格形成。
 
     另外,户部“掌舆地图,以稽户口之登耗,均赋人之多寡”,档案尤为丰富。王伯大掌管户部文档,有利他熟悉行政实务、窥探治理朝堂之奥秘,相当于提前拥有“仕途指南”,为以后走向更高的职位担负更重的职责奠定了根基。关键是六部架阁官还无须历经繁难的三任六考,升迁较快。
 
 
     王伯大担任此职务,除自身能力之外,郑昭先大力举荐少不了。可以说郑昭先是王伯大仕途上最重要的引路人,对他后期为官刚正不阿的作风有着巨大的影响。
 
 
     嘉定十年(1217年),王伯大迁“国子太学正”(正九品)。宝庆元年(1225年) 十月郑昭先逝世时,王伯大已累迁至奉议郎(正八品),品秩平均三年一提,符合宋代规制。提升速度虽不快,但胜在平稳。
 
     郑昭先病逝后余荫犹存。宝庆二年(1226年),王伯大“特加封通判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这是仅次于州太守的实权职位,除了行使中央赋予的监督权之外,还有部分行政权,王伯大处理地方政事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宝庆三年(1227年),王伯大品秩又升为承议郎(从七品)。绍定五年(1232),政绩斐然的王伯大提升临江军知军,极力救灾,用四色环区分灾民等级,充分展示自己智慧和才干,名动天下,成为理宗朝政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临终前,郑昭先曾召子婿于床前,立下家训:“……汝辈居官当以清白自守,自请俸之外,一毫不得妄取,庶几不坠家声,亦不失吾期望之意。以示子孙,永为家训。”王伯大奉郑昭先遗言为座右铭,一生践行不渝,“为官清廉敢谏,致仕行李萧然”,终成南宋一代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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