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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王格正及新密老城王氏家风

2019-08-06 10:51:45来源:百荷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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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王格正及新密老城王氏家风
文/王衍村
王格正,字任夫,号蜜蜂,今郑州新密市老城十字街路北人。清嘉庆丙子科(嘉庆二十一年,即公元1816年)举人。因幼失祖、父,事祖母杨氏、母周氏孝养备至。及长,笃学励品,邑人皆钦重之。于道光元年(1821年)举“孝廉方正”, 签分山西知县加六品衔。孝廉方正,也是当时对举人的称呼。要有地方官保举,经送吏部考察,任用为州县与教职等官。
王公历任山西大宁、寿阳、汾阳、河曲、屯留等县知县,均有政绩。后升为浑源州知州,壬辰科(道光十二年,1832年),山西乡试同考官。在任时,倡捐筹赈,全活无算。卒于任,葬于密县老城东梁寨。他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州人崇祀浑源州名宦祠,常年祭祀,后请入密县乡贤祠,合族公举入主老城西街王氏祠堂。民国初年,中州徵辑文献,列入“循良”(谓官吏奉公守法、善良)。著有《保甲酌》,已付梓,更有《研几录》《求矩编》《明慎摘要》《荒政纪略》《要政豫筹》等书藏于家。
王公格正,世谓书香门第,耕读传家,时为密县名门望族。祖父王玉栋,字隆吉,太学生,以孙格正贵,貤(音yi)赠文林郎,例赠承德郎;祖母杨氏,貤赠孺人,例赠安人。因杨太安人教子孙有方,在她庆80大寿时,邑候杨泰起,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以“仉氏遗风” 匾其门。仉氏是指亚圣孟子(孟轲)的母亲,以教子有方著称,她留下了“孟母三迁”“断机教子”“买肉啖子” 等教子佳话。王玉栋生子二:长诜,乳名王现,字振德,号宜庵,太学生;次子素,号惕庵。
王格正父亲王素,字练之,号惕庵,庠生,以子格正贵,敕赠文林郎,例赠承德郎,原配张氏;继配周氏,生子格正,敕赠孺人,例赠安人,周氏,年二十四岁守节,道光六年(1828年),蒙皇恩钦赐“贤孝贞节孺人”,给建坊(在城西瓦窖沟)银三十两,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奉主入节孝祠(今法海寺院内),荣享祀典。
王公格正,配傅氏,敕封安人,例赠宜人,生子二:长致泰,次致麟。据民国十三年《密县志·列女志·贤妇》记载:“傅氏,知县王格正妻,氏受刑于之化,孝姑教子,动遵礼法,惜物怜贫,脱尽富贵气习。以子致泰贵,晋封宜人。”
王致泰,字安侯,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癸卯科副贡,就直隶州州判、山西知县、加同知衔,敕授奉直大夫。配傅氏,敕封宜人,生子裕成。裕成乳名天煦,字厚斋,任山西长子县县丞、临县典史。
王致麟,名致祥,字定侯,晚年号迂翁(荥阳内弟、翰林孙钦昂,作《迂翁传》),太学生,候选巡检,加六品衔。他一生的最大贡献,就是在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风云”前夕,清政府在各县设立盐店,实行食盐专卖,密县老城东街盐店经理勾结县府私提盐价, 把清政府原规定每斤食盐二十八文铜钱,私自改为每斤三十二文铜钱出售,激起了全县人民的强烈反对。王致麟发动全县二十保首事,在老城“老君观”“城隍庙”开会,公推王致麟往县衙告状,大家异口同声说:“打官司不管花钱多少,统由大家来担。”他坚决表示:“官司打赢了是全县人民的福,打输了不让大家拿分文。”
第一张状子递到县衙,不仅不予处理,反而斥责王致麟是聚众闹事的罪魁祸首;同时,盐商游说王致麟,称只要中止讼事,献以三千金,王公不为所动,严词拒绝。
王致麟越衙跑开封府上告,河南巡抚接状后,立即派四大员来密审理此案,四大员坐在大堂上,传讯王致麟上堂,为首的大员先狠狠地摔了几下惊堂木说:“王致麟,你竟敢聚众鸣炮造反,还诬告盐店私涨盐价!”王致麟理直气壮地说:“大人说我聚众鸣炮造反,可是眼见或是耳闻……放炮不假,但这炮不是老百姓放的,那是县太爷放的……我们把盐店私涨盐价一事的状子呈到县衙之后,县太爷摆出全幅执事,向群众示威,未出衙门就放炮三声,一出衙门又是三声大炮,到十字街又放炮三声,到盐店门口一下轿,同样又是三声大炮,一去十二炮,返回还是十二炮。请问县太爷,这炮是谁叫放的?”
县太爷满不在乎地回答道:“这炮是我叫放的,该怎么样!”王致麟带着讽刺的语气郑重地对四大员说:“明明是县太爷出衙放的威风炮,大人却硬说是我们老百姓放的,这岂不是颠倒是非,张冠李戴吗!难道说县太爷放炮是聚众造反吗?”
四大员努斥王致麟说:“难道说我们上司都不讲理,目无王法吗?”王致麟追问四大员说:“今天上司来审理此案,不传被告传原告,轻信盐店经理一面之词,硬用斧子一面砍,我们纵然有理也是无理……”说的四大员理屈词穷,闭口无言,不得不宣布“退堂”。
王致麟心中怒火愈烧愈烈,最后决心到北京告状,在北京督察院都堂亲自审理,事情真相大白,民愤得平,判密县食盐价格仍降为二十八文铜钱,并连续降价两年,以弥补群众损失。
这场官司从县到京,前后共打了四年之久。为了打官司,王致麟把家里的40余亩田地全部卖完,生活艰窘。他的次子王荷诚(岁贡生)被迫到开封“算命”糊口,并恳托其大哥王致和(曾任镇平县教谕),把长孙王政珺抚养成人。
王政珺在《迂翁王公不朽录》中说:“盐讼事起,数年间家产荡破,无遗殆蒇,事生活苦况,势至废学,荥阳舅祖孙公,允招住其家伴读,方得略识之。”王致麟公而忘私,见义勇为,为全县人民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艰苦斗争,他这种舍已为人的精神应载入史册,永远为新密人民讴歌和怀念。(详情参阅密县县志办撰《王致麟告京状》《迂翁王公不朽录》及老城冠道王氏家谱。)
王致麟配孙氏,例授安人,生子二人:长子葆诚,乳名天葆,字真吾,号莲峰,增贡生,五品衔,候选巡检;次子荷诚,乳名天荷,字健吾,号笠若,清光绪朝岁贡,六品衔,候选训导。据民国十三年《密县志·列女志·贤妇》记载:“孙氏,巡检王致麟妻,禹城知县孙树芝(孙钦昂之父)女。通经史,明礼义,相夫教子,动合礼法。性尤慈仁,每出积蓄,施药周饥。诰封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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