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王大会论文:王毓棠·新城王氏——明清仕宦望族

一、清初诗坛领袖、刑部尚书王渔洋
王渔洋,名士禛,字子真,一字贻上,号阮亭,自号渔洋山人。新城王氏第八世先祖。 公生于明崇祯七年(1634年),幼时清远颖异,吐辞高胜,文不加点。顺治八年(1651年)考中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进京会试考中贡士,公因对当时的功名仕途并不看重,放弃了参加殿试的机会,归里后专攻诗词,曾于济南府大明湖举办秋柳诗社,广交天下名士,以文会友,《秋柳四章》大江南北,广为传唱,奠定了一代诗宗的基础。
康熙十五年(1658)参与殿试,考中二甲三十六名进士,按照惯例应留守北京进入翰林院,正遇朝廷一改旧制,未能留任于京师,选扬州府推官。顺治十七年(1660年),渔洋公上任不久,即被任命为江南乡试同考官,带病坚持,认真阅卷,选取了很多文才极其优秀的举人,后来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扬州历任五年,公事之余,遍览群书,游历江南山川,广结交江南名士,扬州红桥修禊,进一步得到文人墨客的拥戴。
扬州期间参与审处勘问“通海寇案”。渔洋公深入细致的审问、勘察,宽简慎行,对证据确凿者严惩不贷,对挟私仇借机报复诬陷他人者严厉惩处,对查无实据者、善良者竭力保护,被诬陷平民、官员多以保全释放,免遭杀戮。
扬州府从顺治二年至十七年(1645—1660)积欠国家盐税二万两,因积欠上缴国税银两的前任很多官员以考成不及而治罪,收纳满狱。士禛公念其徒绝人命,对解决欠税无益。于是大胆想出解决的办法,即向扬州所属官吏募捐、向商人募捐。而募捐是为偿于官吏,商人都感到公仁恕,纷纷出钱代输,十之有九,恩免其一。又请求巡抚奏明朝廷豁免三千两,完成积欠多年的上缴税银,将株连无辜的系狱犯人尽数放出,免受牢狱之灾,受到扬州人的爱戴。王渔洋被列为扬州名宦,平山堂中曾立有生祠与欧阳修、苏东坡并祀。
江南巡抚、总督考成时为一等称职,吏部复核成绩卓著,深受朝廷的信任,于康熙三年(1664)擢礼部主客司主事,进入京师六大部之官员。
康熙七年(1668)升户部仪制司员外郎。次年,榷税清江浦关专司船厂,到任后划削船厂官商勾结以谋私利的原规例,革除陋规弊端,维护船工利益,尽绝支、发、扣,颇利漕运。九年(1670)调回京师。
康熙十年(1671)迁户部福建清吏司郎中。次年典试四川乡试主考官,为国家选取了很多知名举人。十五年(1676)为母守孝后期满,迁户部四川清吏司郎中。康熙十七年(1678)朝廷召对于懋勤殿,赋诗称旨,改翰林院侍讲、侍读,迁祭酒。汉人由部曹改为词臣者公为第一。
康熙十八年(1679)任翰林院国史纂修官,次年迁国子监祭酒,主管国家最高学府,培养栋梁之材。二十三年(1684)迁升詹事府少詹士兼翰林院侍讲学士,奉命祭告南海。二十九年(1690)再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经筵讲官兼三朝国史副总裁,再迁至兵部侍郎。
康熙三十年(1691)典辛未会试副主考官,充武英殿殿试读卷官,主持原则,清廉无疵。三十一年(1692)调户部右侍郎兼辖京省钱法,改旧例铸钱呈送钱样之变相贿赂弊端。三十三年(1694)转户部左侍郎,户部七年廉洁自律。三十七年(1698)晋都察院左都御史,身居高官要位,提拔任用官员秉公行事,从不殉情。
三十八年(1699)累官至刑部尚书,成为当朝内阁重臣。严格按“清慎勤”原则纠正很多冤假错案。康熙四十三(1704)年因与理密亲王(太子)胤礽诗词酬唱,为圣上所怒,借以控诉捐纳通判王五之案,因送刑部治罪判处量刑以轻判为由,失出罢归。康熙四十九年(1710),皇上辗转怀念旧部罢职在家的王渔洋忠心老臣,官复原职,但公以病辞谢恩,不再复出。五十年(1711年)卒于家中,享年七十八岁。公为官四十五年,廉洁奉公,上不负君下不负民宽简慎行,是封建社会当中的圭臬典范。死后五十余年,乾隆三十年(1765年)乾隆帝特谕旨赐追谥为“文简”称号。
士禛公以文学显著,自幼受到诗书门第祖辈、父辈、兄长的熏陶,酷爱痴迷于诗歌,十一岁能对诗,十五岁已成诗集一卷,刊刻问世。顺治十二年(1655)进京会试中式,竟未殿试而归攻诗,遍览汉魏六朝唐宋以来名家诗词歌赋作品集,深究其奥,博采众长,吸取精华,诗歌创作水平日益提高。顺治十四年(1657)秋,在济南大明湖举办秋柳诗社,公代表作《秋柳四章》引起了齐鲁名士和江南很多才子的共鸣。成为神韵诗论的代表作,广为流传。顺治十五年(1658)考中进士后观政于京师期间,结识京师中很多诗文名家,酬唱往来。
渔洋公广交天下诗友,无论是大家名士还是平民布衣,遍及各行各业、大江南北、遗老逸民。在扬州任上五年期间,公事之余遍游江南名胜古迹,如扬州、南京、苏州、扬州、无锡、如皋等地无所不至。顺治十八年(1661)游太湖渔洋山,非常喜爱山之秀美,由此自号“渔洋山人”。在扬州举行过多次大型的唱和修禊盛会,诗友弟子遍布全国各地,知名度越来越高,奠定了一代诗坛领袖的地位,为以后总持诗坛铺平了道路。康熙四年(1665)入京后,常与京师名家唱和,其诗汇入《八家诗选》,并于康熙八年(1669)《渔洋集》刊刻诗作1300余首行世。十六年(1677)渔洋公开始主盟京师诗坛,辑刻《十子诗略》。十七年(1678)被康熙皇帝试诗称旨,破格提升为国子监祭酒,征其诗三百首作为《御览集》随时批阅,经皇帝明确承认了公为主盟诗坛领袖的地位。
康熙二十三年奉命祭告南海,三十五年(1696)又奉命祭告西岳,凡经过名山大川和秀水必有一游,借景生情诗作连篇,其集历代诗学之大成,独创神韵诗论,登临整个中国古典诗学的顶峰为当代称首,总持风雅数十年,门生弟子遍天下。
而于吏事特精能,从未自诩夸耀自己。不肯与权贵同流合污,鄙视权贵,正直干练。其治毎持大体,仁爱宽厚,清正廉明不戾俗,温和而又坚持自己的意见,于外廷、内廷,始终保持一节。晋升国子监祭酒,考核八旗教习,充任国史馆纂修,缮写生大都《假易通粗牍》。
公则以知县通判始之自出,谨慎行事。任督捕,未曾轻提一人。凡上奏条例,益倾向趋于宽简。在户部七年,身处脂膏,泥而不滓。督理钱法,禁呈钱样,钱局之内无有一人掺杂,其持身正直如此。继掌邦宪,提挈国家纲领法纪,以正大持国体,以和平养元气。有提议裁减御史官员者,公以为现今御史官员比建国之初几度减半,朝廷耳目宜增广加强,岂能减员,此议乃不行。公起家司李,止于司寇,公在扬州五年,完成钦部大案要案八十三件,深受扬州人的尊崇,立生祠与欧阳修、苏轼同祭于平山堂。
议狱判案持平公道,轻重赏罚法纪严明,可谓典要。如一案,因救父持刀伤人,拟议轻重,公曰:“救父怜悯,慎重其情,止当核其救父真情,不必分梃与刃”。为副宪时为争杨成之狱,发现可疑,慎重审理,冤案得以清白。争萧汉衡左道,置诸法。在户部,秋审覆议会同商议,独自抗疏上言:“情真案内,尚有可疑者三人”。尽剖其原委,最终皆从公论审判定案。
士禛公为官五十年,清真高洁,两袖清风。政绩卓著,深受康熙皇帝的赏识,亲书“信古斋”、“带经堂”、“湘竹金扇”等很多赞誉褒奖的封赠、圣旨。官文并茂,是新城王氏自明朝后期《王半朝》以来的又一次崛起。
公身为高官,从不摆官架子,平民百姓甚至是乞丐,只要有好词佳句,便与之往来酬唱,平易近人。而对自己与家人生活上节衣缩食。公事之外,布衣粗履,毫不夸矜。对子女后代则身体力行并严加管教,在康熙三十六年(1697),次子启汸被任命唐山县令后总不放心,专门写一篇《手镜》五十条,嘱托其为官之道,务必按其遵照执行,今天看来也不失为做官规范。 公善于知人,所友者必皆天下之名士,公襟情萧散荒凉,出行办案乘轻便小巧马车,所过之地必登览名胜古迹,集名士相互唱酬。其好词佳句随时传播。早年钱谦益为其诗作序,有代兴之目,后来公转造成博大、精深、微妙,论者谓不仅过之矣。逢人有一节之佳句,半章之美词,必俯拾而询问赏识之。公事之余,手不释卷,著述多达五百余种,其传世诗作四千余首,独创神韵,被世人尊为诗学泰斗、诗坛领袖、一代文宗。
士禛公配张氏累赠夫人,生四子:长子启涑,廪贡生,茌平教谕候补知县;次子启浑早卒;三子启汸,唐山县知县;四子启汧,候选教谕。
据《济南府志》中记载:(夫人三位,子五人) 公配张氏,镇江府推官万钟之女,明崇祯十年丁丑六月二十九日生,清康熙十五年丙辰九月初十日卒,封宜人,赠夫人,夫士禛撰行述,王琬誌其墓;子五:启涑、启浑、启汸、启沂、启汧;侧室陈氏、张氏;女三;士禛墓葬梧河;本济南府志·陵墓志附有按语数行:称士禛墓在新城县东南四十里张甸,有墓道碑,乾隆五十九年前山东学政翁方纲题,学政阮元书,新城知县张印宗建云云;士禛子男人数,本其妻张氏行述中间,历叙五子所生年份,结尾作四人,无启沂,谅以早夭故。窃谓士禛既生此子,今亦载入汪撰,张氏墓志子男亦作四人入,惟幼子名作启沐,与行述不同。
另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古代研究室主任蒋寅先生编纂的《王渔洋事迹征略》记载:士禛三妻五子,配张氏继陈氏、张氏;五子:启涑、启浑、启汸、启沂、启汧,其四子启沂,生于康熙八年(1669)正月,小字狮儿,康熙十年九月十五日夭折,是夜士禛作有哭亡儿诗三首,诗载于渔洋续集卷一(渔洋公自己编撰的著作应真实)。谱中只载一妻四子,何故?俟考。
公著述宏富,难以统计全面,仅列举著作有下列多种:
《渔洋诗集》二十二卷; 《渔洋续集》十六卷; 《蚕尾集》十卷;
《蚕尾续集》三卷; 《蚕尾后集》二卷; 《南海集》二卷;
《雍益集》一卷; 《精华录》十卷; 《渔洋文略》十四卷;
《唐贤三昧集》三卷; 《唐诗十选》十卷; 《唐人万首绝句选》七卷;
《池北偶谈》二十六卷; 《居易录》三十四卷; 《香祖笔记》十二卷;
《分甘馀话》四卷; 《皇华纪闻》四卷; 《粤行三志》三卷;
《蜀道驿程记》二卷; 《秦蜀道驿程后记》二卷; 《陇蜀馀闻》一卷;
《长白山录》一卷; 《浯溪考》二卷; 《载书图》一卷;
《谥法考》一卷; 《考功集选》一卷; 《抱山诗选》一卷;
《古钵集选》一卷; 《高徐二家诗选》二卷; 《华泉集》四卷;
《附边仲子诗》一卷; 《萧亭诗选》六卷; 《御览集》一卷;
《陇首集》一卷; 《渔洋诗话》三卷; 《蚕尾诗集》二卷;
《古懽录》八卷; 《南来志》一卷; 《北归志》一卷;
《广州游览小志》一卷; 《池北偶谈》二十六卷; 《北征日记》一卷;
《带经堂全集》九十二卷; 《古夫于亭杂录》六卷; 《东西二汉水辨》一卷;
《琉球入太学始末纪》一卷;《纪恩录》一卷; 《蚕尾续诗集》十卷;
《蚕尾文集》八卷; 《蚕尾续文集》二十卷; 《古夫于亭集》二卷;
《过江集》一卷; 《入吴集》一卷; 《癸卯诗集》一卷;
《衍波词》二卷; 《漱玉词》一卷; 《古诗选》三十二卷;
《五代诗话》十二卷; 《感旧集》十六卷; 《诗问》四卷;
《阮亭诗初续合刻》十八卷;《谐声别部》四卷; 《带经堂诗话》三十卷;
《边华泉诗选》四卷; 《张萧亭诗选》六卷; 《杏花村诗选》二卷;
《徐诗诗选》二卷; 《落笺堂初稿》; 《长白游诗集》一卷;
《丙申集》七卷; 《乙未以前遗诗》; 《渔洋逸文》;
《彭王唱和集》; 《甲辰集》; 《壬寅集》;
《禅智录别诗》;《礼部集》; 《西山纪游记》;
《蜀道集》; 《渔洋尺牍》; 《召对录》;
《红桥唱和集》; 《銮江唱和集》; 《咏史小乐府》;
《论诗绝句》; 《水绘图修禊诗》; 《焦山古鼎诗》;
《金陵游记》; 《白门集》; 《白门后集》;
《角巾集》; 《渔洋集外诗》; 《屏风集》;
《己丑庚寅近诗》; 《考功年谱》; 《维杨信谳》;
《齐州脞说》; 《雪屋纪谈》; 《阮亭诗馀略》;
《五言诗钞》; 《七言诗钞》; 《渔洋集古梅花诗》;
《仲子诗选》; 《杨梦山诗选》; 《林茂之诗选》;
《新安二布衣诗选》; 《吴莲洋诗选》; 《嵩游诗选》;
《黄湄诗选》; 《笠山诗选》; 《南海诗选》;
《问山诗选》; 《思止诗选》; 《渔洋宴录》;
《律诗定体》; 《燕台唱和集》; 《渔洋定论》;
《五七言诗凡例》; 《山木集》; 《七古平仄论》;
《南台故事》; 《鬲津草堂诗选》; 《志壑堂诗选》;
《十子诗略》; 《涛声集》; 《唐人近体神韵集》;
《倚声集》; 《今文选》; 《手镜》;
《岁暮怀人绝句》; 《秦淮杂诗》; 《游山诗》;
《神韵集》; 《花草蒙拾》; 《阮亭词》;
《师友录》; 《声调谱》; 《自撰年谱》;
《三王公集》; 《杜诗评》等五百余种。
注:以上所列书目,恭录自《四库全书总目》、《王氏合集书目考略》、《家乘》及《新城县志》等书籍。
二、新城王氏家族——明清望族 半朝王家
新城王氏家族是明清时期的仕宦望族,号称王半朝,其发祥地坐落在今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中国百家历史文化名镇。新城王家并于2015年被列为山东省历史文化世家二十八家之一。2016年得到中纪委、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和认可,家训家规被中纪委列为山东优秀家风的(与曲阜孔家)两家代表家族之一。
新城王氏家族始祖王贵于明初自诸城徙居济南府新城县(今桓台)从一布衣平民百姓,从事农桑开创家业,传三世至王麟,以《毛诗》起家,文墨肇始。
四世祖王重光考中进士,仕至贵州左参议,因平蛮督木殉国,诏赠太仆寺少卿,敕建忠勤祠于贵州永宁及老家新城,历代春秋祭祀。王重光所生八子,除两子早夭,其余六子均功成名就,位列高官;孙凡十九人无有不显,其中考中进士者有两个儿子(王之垣、王之猷)、八个孙子(王象乾、王象坤、王象晋、王象恒、王象节、王象斗、王象蒙、王象春)最著者莫如现存新城的《四世宫保》牌坊主人王象乾,五朝元老,八十三岁仍被重用为兵部尚书兼蓟辽总督太子太师、赠太师,官至正一品;王象坤、王象晋均为布政使;王象恒应天巡抚;王象復同知;王象贲、王象蒙、王象斗、王象节、王象艮、王象丰、王象春等均为京内要员。被誉为“王半朝”、“江北青箱”、“岱宗绣裔”等称号。更有八世王渔洋为清初文学泰斗、诗坛领袖,独创诗学“神韵”,现存传世诗作五千首。
自王重光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进士后至清末近四百年,考中进士者30人,举人52人,贡生160人,荫生8人,太学生33人,监生230人,廪生32人,增生51人,庠生311人,武生76人,功名不详为官者272人。
仕宦人员数目更为惊人:官至一至三品高级官员13人,赠至三品以上9人;官至四、五品中上层官员54人,赠至五品以上者11人;官至六、七品中下层官员139人,赠至七品以上者11人;官至八品、九品低级官员198人。
在明朝新城建有七十二牌坊,新城王家就有“忠勤报国”坊、“四世宫保”坊、“天宠貤封”坊、“三世褒显”坊、“四世都宪”坊、“甲科济美”坊、“岱宗绣裔”坊、“江北青箱”坊、“熙朝名佐”坊、“父子尚书”坊、“殿邦元老”坊、“大中丞”坊、“忠勤弈世”坊、“廉能任事”坊、“纲纪中台”坊、“一门忠烈”坊、两座“忠烈”坊和“节烈”坊等等。除“四世宫保”牌坊至今巍然屹立于新城,其他均毁于文革或之前。
三、优良的家训门风世代传承
新城王氏由平民布衣农户在第三世就转变为江左大家望族,明清两代科甲蝉联、簪缨不绝、代不乏人,且近400年长盛不衰,究其根源来自于行善积德、荫泽后世,严明家教、世代传承。
自先祖好善乐施,四世祖让德公王耿光以身示范,行善积德成门风,谦恭逊让是天性。
太仆公王重光曾制定家训:“所存者必皆道义之心,非道义之心勿汝存也,制之而已矣;所行者必皆道义之事,非道义之事勿汝行也,慎之而已矣;所友者必皆读书之人,非读书之人勿汝友也,远之而已矣;所言者必皆读书之言,非读书之言勿汝言也,诺之而已矣”。纵观这则家训,突出“道义、读书”四字箴言。教育子孙后代做人,存心办事,必以道义为准则,慎交友,谨言谈,举止文明。
五世祖王之垣著有《炳烛编》、《摄生编》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历仕录》为后人座右铭。王渔洋在《池北偶谈》书中记载从“历仕录”中选取几则作为家训,如其中有一条:“予为举人时,以太仆府君忠勤死事,入京乞卹,时严世蕃用事,贿赂公行,予谓纵赂得之,适足为先人辱,遂竟归,督诸弟子昼夜闭门读书,相继成立,竞得卹典”。之垣公课子殊严,在王渔洋《池北偶谈》记载:公居家便以此法训子,每夜五鼓即起,终年在书房,惟元旦拜家祠与尊长贺礼毕,即入塾肄业,虽至亲近族,罕得会面,一文不佳,责有定数。诸子初不胜苦,久久持之即成习。子弟进入考场,即觉人忙我闲,比在家塾反觉从容。因而子孙科第蝉联,皆因其故。王象晋公:“已大耋之年犹时时夜梦侍先曾祖司徒府君(王之垣),课业未竟,心中惶惶,或跪受扑责如过庭时云。”之垣公家里存有一《课子图》,诸小儿跪读,垂示子孙,其意深远。一日,某孙穿一绿纱裙,偶然被公看见,大怒曰:“这种败家子衣服,岂能为吾家所穿?”遂令脱下,撕裂寸断。时该孙之父刚为京官,之垣命将碎衣封装一箧内,书寄在京做官之子,责其教子无方。正是由于他的严格家教,他的三个儿子均功成名就;王象乾,进士,兵部尚书兼蓟辽总督太子太师;王象晋,进士,浙江右布政使;王象贲,户部广西司员外郎。
六世祖王象晋公,生平喜欢淡泊,读书不辍,经常告诫子孙务必学习为善,家室中从无媵妾侍女,故此其家世代簪缨,贵人不断。公以:“绍祖宗一脉真传克勤克俭,教子孙两行正路惟读惟耕”、“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可忍”,身体力行,完全沿着先人制定下的家训和传统教育后人。王渔洋在《自撰年谱》中记载道他的祖父王象晋:“盛暑正襟危坐,读书不辍,常举唐刘玭言诫子孙无矜门第,务力学为善,故其家代有名人,由家法之善尤以维持之也”。公致政归后,闭门谢客,著书立说,教育子孙诗书传家,言传身教,影响子孙后代,王士禄弟兄三人考中进士:王士禄,著名诗人,官至吏部员外郎;王士祜,候选中行评博;王士禛,仕至刑部尚书。
八世祖王渔洋,秉承家学门风。身为高官,从不摆官架子,平易近人。而对自己与家人生活上节衣缩食,公事之外,布衣粗履,毫不夸矜,对子女后代则身体力行并严加管教。在康熙三十六年(1697),三子启汸被任命唐山县令后总不放心,专门写《手镜》五十条戒律,嘱托其为官之道,务必按其遵照执行,今天看来也不失为做官规范。
新城王氏秉承家训门风,重学崇儒、勤奋上进、成绩斐然,致使王家长盛不衰。为官者洁己爱民、忠心报国,无一贪腐;为学者忠厚敦让、文采出众。著述等身。有记载的著述者五十余人,更有王之垣、王象乾、王象晋、王象春、王士禄、王士禛等人杰出的文学著作、诗学作品至今广为流传与借鉴。
(作者系新城王氏第十七世孙、新城王氏宗亲联谊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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