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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新城(十三)王士禄

2015-06-25 17:46:2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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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禄
    王士禄(1626—1673年),字子底,一字伯受,号西樵,又号负苓。山东新城人。生于明天启六年(1626),自幼天资颖悟,聪明超绝,弱冠文名省内。顺治五年(1648)戊子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历官吏部考功司员外郎。
    王士禄性萧疏澹远,望之如神仙中人,于学无所不窥,尤精经史诗文,深醇博奥,自成一家。在史学有所创建,遗憾的是王士禄的理论很少被世人重视。他平生好奖掖后进,其诗文风格对其兄弟影响很大,一时国内誉为“三王”。康熙二年(1663)癸卯七月,奉命典河南乡试。次年三月,礼部捃樜文中语句,指为有疵,按规定以罪罢官。以母忧,哀毁卒于康熙十二年(1673)癸丑九月二十二日,终年48岁。一生述著述浩繁,有《上浮集》、《辛甲集》、《十笏草堂集》、《考功集》等行于世,编撰《燃脂集》百余卷。
    王士禄与季弟王士镇同赴京试,王士镇举礼部后,未殿试而归省父母。王士禄风神玉立,又夙工欧阳书,盛名于京师,殿试后,时人皆断言王士禄不足以馆阁选。而当时清廷又以顺治九年程可则磨勘之故,由前名改为末甲,因而又未被选中政职。王士禄出于无奈,便投书吏部乞改教职,得莱州府教授。      
    顺治十六年(1659)八月,王士禄目子监助教。顺治十八年(1661)五月,奉使颁诏山西,一路游山历水,所至皆有诗,岁末,自定此诗为《西辕集》。
    康熙二年(1663)七月,王士禄迁史部嵇勋司员外郎,被命主河南乡试。康熙三年(1664)三月,礼部查处河南乡试试文有疵,王士禄等人罢官夺俸,交刑部审讯。“同时被谪者数,独先生恬然如平时”,十月后,“得昭雪则跳身之吴越,偕诸名士为大桥三竺之游,银甲弹筝,金鱼换酒,泛月坐花,逾时忘返,识者叹为神仙中人也”。
    康熙十年(1671),王士禄居家八载,始得赐复官,刚复官,便遇大学士张贞建言过强免官,王士禄服其忠直,首赋诗赠之。一时继和者甚众,文章之士游辇下者,以不识王士禄颜色者为耻。康熙十一年(1672),七月,都察院详察议奏吏部堂上官各降一级,罚俸一年,独王士禄又以镌三级。王士禄匆匆治装,以母病之由回故乡。为此,朝野文士皆为王士禄鸣冤,皆呼“劫难总逢德才士”,“一罢再罢不得一日抒其志”。王士禄虽神理绵绵,而终饱受磨难。
王士禄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