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魏时期的琅玡王氏累世经学之曹魏西晋时期的文化政策转变
东汉末年,随着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中央集权渐趋瓦解,统治者赖以控制思想的儒学也从独尊的地位上跌落下来。再加上谶纬解经使儒家经典趋于荒诞无稽,经师训诂章句之学过于烦琐、空疏,以致“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自“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弊。”①经学已经失去了生命力,无助于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最终走向没落。曹操为实现统一的政治目的,便不得不更多的借助于法家、兵家中的治国用兵之术,《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载:曹操“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擥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傅玄说:“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②刘勰《文心雕龙·论说》亦曰:“魏之初霸,术兼名法。”曹操为扫灭群雄,急需谋臣猛将,本着“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方针,他数次下令求贤,征“有治国用兵之术”之人,而不拘其是否“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③曹操求贤的标准与汉代察举的标准大相径庭,是儒家思想在汉末受到冲击的典型反映,他的求贤令,对当时本已衰微的儒学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曹操虽以倡行名法著称,但名法只是在乱世中政局动荡的环境下暂时的政治手段,从根本上来说,治理国家还得依靠儒家的礼仪、制度,因此,曹操基本上统一北方后,“治平尚德行”的条件初步具备,重建儒学提上议事日程。《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载建安八年(203年)七月令曰:
丧乱己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
这是在北方初步安定的情况下,开始恢复地方官学,并进一步在儒学价值观的指导下,整齐社会风俗,促进社会教化。曹操用人不拘一格,卢植、崔琰、高柔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儒士。平定荆州后,更是将汇聚于荆州的大批儒士带回洛阳和邺城,为儒学的复兴创造了条件。
魏初,政局相对稳定下来,文帝曹丕、明帝曹叡父子开始纠正曹操在战时推行的名法之治的偏颇,再次转向重儒。文帝初即位,华歆即建言,以为“丧乱以来,六籍堕废,当务存立,以崇王道。夫制法者,所以经盛衰。今听孝廉不以经试,恐学业遂从此而废。若有秀异,可特征用。患于无其人,何患不得哉?”④文帝从其言,要求官吏课考儒家六艺,《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载延康完年(220年,同年十月改元黄初)七月令曰:“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黄初二年(221年)正月“效祀天地、明堂”,下诏尊崇孔子为“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命鲁郡修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下令凡是郡国人口满十万的,每年向中央推举孝廉一人:如果有特别突出的人才,则不须户口限制。黄初三年(222年),又下诏郡国选计吏、孝廉时,“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黄初四年(223年),下诏“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黄初五年(224年),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传播儒家经典。魏文帝自称“吾备儒者之风,服圣人之遗教”,他的崇儒政策,说明当时儒学虽然从独尊的位置上跌落下来,但儒学中的伦理纲常、礼乐教化,仍是统治者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维护政权的长治久安所必须的。终曹魏之世,崇儒的文化政策没有改变。《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载明帝太和二年(228年)诏书:“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太和四年(230年)诏书:“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在儒学经典方面,文帝时曾修复东汉熹平石经,作为五经的范本,齐王曹芳正始时期(240-248年),刊刻石经,以加快儒学经典之流传,史称“正始石经”,“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魏初传古文出邯郸淳,石经古文转失淳法,树之于堂西。石氏八尺,广四尺,列石于其下,碑石四十八枚,广三十丈。魏明帝叉刊《典论》六碑,附于其次。”⑤这些都是为恢复儒学而采取的具本措施。
自曹操至曹叡,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儒学的措施,但屡遭重创之后,儒学的重建并非一帆风顺。明帝时,高柔上疏,称:
臣闻遵道重学,圣人洪训。褒文崇儒,帝者明义。昔汉末陵迟,礼乐崩坏,雄战虎争,以战阵为务,遂使儒林之群,幽隐而不显。太祖初兴,愍其如此,在于拨乱之际,并使郡县立教学之官。高祖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于是天下之士,复闻庠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陛下临政……然今博士皆经明行修,一国清选,而使迁除限不过长,惧非所以崇显儒术,帅励怠惰也。孔子称“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故楚礼申公,学士锐精,汉隆卓茂,播绅竞慕。臣以为博士者,道之渊薮,六艺所宗,宜随学行优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劝学者,于化为弘⑥
高堂隆也上疏曰:
夫拓迹垂统,必俟圣明,辅世匡治,亦须良佐,用能庶绩其凝而品物康乂也。夫移风易俗,宣明道化,使四表同风,回首面内,德教光熙,九服慕义,固非俗吏之所能也。今有司务纠刑书,不本大道,是以刑用而不措,俗弊而不敦。宜崇礼乐,班叙明堂,修三雍、大射、养老,营建郊庙,尊儒士,举选民,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布恺悌,尚检素,然后备礼封禅,归功天地,使雅颂之声盈于六合,缉熙之化混于后嗣。斯盖至治之美事,不朽之贵业也。然九域之内,可揖让而治,尚何忧哉。不正其本而救其末,譬犹棼丝,非政理也。可命群公卿士通儒,造具其事,以为典式。⑦
这两人的上疏说明,到魏明帝时,虽经政府努力,但儒学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社会影响力并不明显。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正始年间。刘靖上疏陈儒训之本曰:
夫学者,治乱之轨仪,圣人之大教也。自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二十余年,而寡有成者,盖由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非其伦,故无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人,虽设其教而无其功。宜高选博士,取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掌教国子。依遵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孙,年从十五,皆入太学。明制黜陟荣辱之路,其经明行修者,则进之以崇德;荒教废业者,则退之以惩恶;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浮华交游,不禁自息矣。阐弘大化,以绥未宾。六合承风,远人来格。此圣人之教,致治之本也。⑧
刘靖所言黄初(220——226年)以来20余年,当是指正始年间(240—248年)的事。
《三国志》卷十三《魏书·王肃传》裴松之注:
《魏略》以(董)遇及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乐详等七人为儒宗,其序曰:“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黄初元年之后,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补旧石碑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中告州郡,有欲学者,皆遣诣太学。太学始开,有弟子数百人。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又虽有精者,而台阁举格太高,加不念统其大义,而问字指墨法点注之间,百人同试,度者未十。是以志学之士,遂复陵迟,而末求浮虚者各竞逐也。正始中,有诏议圜丘,普延学士。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余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嗟夫!学业沉陨,乃至于此。是以私心常区区贵乎数公者,各处慌乱之际,而能守志弥敦者。”
这段史料说明,自汉末儒学衰微,经文帝、明帝时期的逐渐恢复,直到齐王曹芳正始年间,儒学的发展仍然受到较大制约。但这一时期已是儒学发展的拐点。在儒士坚持以儒学修习作为选官的标准下,儒学的政治功能重新得到重视。而且,自文帝以来,儒士在官员中的比例提高了。与曹操的“唯才是举”不同,曹丕、曹叡时期用人“先举性行,而后言才”⑨,《三国志》卷十五《魏书·贾逵传》注引《晋诸公赞》记载:在曹操时期以吏治闻名的杨沛,“黄初中,儒雅并进,而沛本以事能见用,遂以议郎冗散里巷。”正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点。这一时期琅邪王氏家族的代表人物王雄和王祥也正是因为兼顾德才的用人举措而进入仕途。
高平陵政变之后,司马懿把持了曹魏政权。司马氏是儒学大族,“本诸生家,传礼来久。”⑩司马懿祖父司马俊“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父司马防,“性质直公方,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忒。……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肃如也。”⑾司马懿本人则“博学洽闻,伏膺儒教。”⑿陈寅恪先生指出,“魏、晋的兴亡递嬗,不是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⒀因此,“司马氏之帝业,乃由当时之儒家大族拥戴而成,故西晋篡魏亦可谓之东汉儒家大族之复兴。”“司马氏佐命功臣大都属于东汉之儒家大族,观司马氏将移魏鼎之际,其三公为王祥、何曾、荀顗,而此三人者,当时皆以孝行著称。”而“典午开国之重要设施,如复五等之爵,罢州郡之兵,以及帝王躬行三年之丧礼等,皆与儒家有关,可为明证。其最可注意者,则为厘定刑律,增撰周官为诸侯律一篇。两汉之时虽颇以经义折狱,又议论政事,解释经传,往往取儒家教义,与汉律之文比傅引申,但汉家法律,实本嬴秦之旧,虽有马、郑诸儒为之章句,并未尝以儒家经典为法律条文也。然而中国儒家政治理想之书如周官者,典午以前,固己尊为圣经,而西晋以后复更为国法矣,此亦古今之巨变,推原其故,实亦由司马氏出身东汉儒家大族有以致之也。”⒁因此,儒士阶层的代表人物走上最高的权力层面,对儒学的扶掖力度是曹氏执政时期所不能比拟的,此后儒学的恢复发展进入了加速阶段。当时王昶上疏“陈治略五事:其一,欲崇道笃学,抑绝浮华,使国子入太学而脩庠序;其二,欲用考试,考试犹准绳也,未有舍准绳而意正曲直,废黜陟而空论能否也;其三,欲令居官者久于其职,有治绩则就增位赐爵;其四,欲约官实禄,励以廉耻,不使与百姓争利;其五,欲绝侈靡,务崇节俭,令衣服有章,上下有叙,储谷畜帛,反民于朴。”⒂史载“诏书褒赞”,这可以算是一个儒学被全面提倡的纲领。
西晋建立后,复兴儒学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洛阳出土的《晋辟雍碑》碑文(又称《晋三临辟雍碑》)载:
暨圣上践祚,崇光前轨,阐五帝之绝业,迈三代之弘风,敦礼明化,以庠序为先。
《晋书》卷九十一《儒林传》云:
(晋武帝)修立学校,临幸辟雍。而荀顗以制度赞惟新,郑冲以儒宗登保傅,茂先以博物参朝政,子真以好礼居秩宗,虽愧明扬,亦非遐弃……群公草封禅之仪,天子发谦冲之诏,未足比隆三代,固亦擅美一时。
《晋书》卷三《武帝纪》载:咸熙二年(265年),
乙未,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
泰始四年(268年)下诏曰:
“世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
昭令中所依据的举荐人才的标准,无一不是儒学的道德标准。
泰始六年(270年)冬十一月(《晋书》卷二十一《礼志下》为“十二月”),“幸辟雍,行乡饮酒之礼,赐太常博士、学生帛牛酒各有差。”咸宁二年(276年)五月,“立国子学。”⒃从此,西晋中央官学太学和国子学并立,对当时的儒学教育和传播产生了较大影响。西晋文学家潘岳所作的《闲居赋》中即盛赞:“两学齐刿,双宇如一,右延国胄,左纳良逸。祁祁生徒,济济儒术,或升之堂,或入之室,教无常师,道在则是。”⒄赋中难免有夸张、修饰之辞,但从中亦可看到西晋统治者对儒学教育的重视。
《晋书》卷七十五《荀崧传》载荀崧记述西晋时期儒学之盛曰:
昔咸宁、太康、永嘉之中,侍中、常侍、黄门通洽古今、行为世表者,领国子博士。一则应对殿堂,奉酬顾问;二则参训国子,以弘儒训;三则祠、仪二曹及太常之职,以得质疑。今皇朝中兴,美隆往初,宜宪章令轨,祖述前典。世祖武皇帝应运登禅,崇儒兴学。经始明堂,营建辟雍,告朔班政,乡饮大射。西阁东序,《河图》秘书禁籍。台省有宗庙太府金墉故事,太学有石经古文先儒典训。贾、马、郑、杜、服、孔、王、何、颜、尹之徒,章句传注众家之学,置博士十九人。九州之中,师徒相传,学士如林,犹选张华、刘突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
由此可见,晋武帝时期,西晋政府对儒学的发展还是作出了较大努力。但西晋统一的时间过于短暂,再加上自晋惠帝继位后,政局混乱,五胡乱华,儒学遭到极大破坏,自曹魏以来的儒学恢复、发展被迫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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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3页。
②《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第1317页。
③《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第24、49页。
④《三国志》卷十三《魏书·华猷传》,第403页。
⑤[清]钱仪吉:《三国会要》卷十六《文学二·正始三字石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65页。
⑥《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高柔传》,第685页。
⑦《三国志》卷二十五《魏书·高堂隆传》,第712页。
⑧《国志》卷十五《魏书·刘馥传》,第464页。
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卢毓传》,第852页。
⑩《资治通鉴》卷七十九,泰始元年,第2498页。
⑾《三国志》卷十五《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第466页。
⑿《晋书》卷一《宣帝纪》,第1页。
⒀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版,第1页。
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崔浩与寇谦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
店,2001版,第144—145页。
⒂《三国志》卷二十七《王昶传》,第749页。
⒃《晋书》卷三《武帝纪》,第60、66页。
⒄《潘岳传》,第1505页。
曹操虽以倡行名法著称,但名法只是在乱世中政局动荡的环境下暂时的政治手段,从根本上来说,治理国家还得依靠儒家的礼仪、制度,因此,曹操基本上统一北方后,“治平尚德行”的条件初步具备,重建儒学提上议事日程。《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载建安八年(203年)七月令曰:
丧乱己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教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
这是在北方初步安定的情况下,开始恢复地方官学,并进一步在儒学价值观的指导下,整齐社会风俗,促进社会教化。曹操用人不拘一格,卢植、崔琰、高柔等都是当时著名的儒士。平定荆州后,更是将汇聚于荆州的大批儒士带回洛阳和邺城,为儒学的复兴创造了条件。
魏初,政局相对稳定下来,文帝曹丕、明帝曹叡父子开始纠正曹操在战时推行的名法之治的偏颇,再次转向重儒。文帝初即位,华歆即建言,以为“丧乱以来,六籍堕废,当务存立,以崇王道。夫制法者,所以经盛衰。今听孝廉不以经试,恐学业遂从此而废。若有秀异,可特征用。患于无其人,何患不得哉?”④文帝从其言,要求官吏课考儒家六艺,《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载延康完年(220年,同年十月改元黄初)七月令曰:“百官有司,其务以职尽规谏,将率陈军法,朝士明制度,牧守申政事,缙绅考六艺,吾将兼览焉。”黄初二年(221年)正月“效祀天地、明堂”,下诏尊崇孔子为“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命鲁郡修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下令凡是郡国人口满十万的,每年向中央推举孝廉一人:如果有特别突出的人才,则不须户口限制。黄初三年(222年),又下诏郡国选计吏、孝廉时,“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黄初四年(223年),下诏“博举天下俊德茂才、独行君子”。黄初五年(224年),立太学,制五经课试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传播儒家经典。魏文帝自称“吾备儒者之风,服圣人之遗教”,他的崇儒政策,说明当时儒学虽然从独尊的位置上跌落下来,但儒学中的伦理纲常、礼乐教化,仍是统治者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维护政权的长治久安所必须的。终曹魏之世,崇儒的文化政策没有改变。《三国志》卷三《魏书·明帝纪》载明帝太和二年(228年)诏书:“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太和四年(230年)诏书:“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
在儒学经典方面,文帝时曾修复东汉熹平石经,作为五经的范本,齐王曹芳正始时期(240-248年),刊刻石经,以加快儒学经典之流传,史称“正始石经”,“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魏初传古文出邯郸淳,石经古文转失淳法,树之于堂西。石氏八尺,广四尺,列石于其下,碑石四十八枚,广三十丈。魏明帝叉刊《典论》六碑,附于其次。”⑤这些都是为恢复儒学而采取的具本措施。
自曹操至曹叡,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儒学的措施,但屡遭重创之后,儒学的重建并非一帆风顺。明帝时,高柔上疏,称:
臣闻遵道重学,圣人洪训。褒文崇儒,帝者明义。昔汉末陵迟,礼乐崩坏,雄战虎争,以战阵为务,遂使儒林之群,幽隐而不显。太祖初兴,愍其如此,在于拨乱之际,并使郡县立教学之官。高祖即位,遂阐其业,兴复辟雍,州立课试,于是天下之士,复闻庠序之教,亲俎豆之礼焉。陛下临政……然今博士皆经明行修,一国清选,而使迁除限不过长,惧非所以崇显儒术,帅励怠惰也。孔子称“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故楚礼申公,学士锐精,汉隆卓茂,播绅竞慕。臣以为博士者,道之渊薮,六艺所宗,宜随学行优劣,待以不次之位。敦崇道教,以劝学者,于化为弘⑥
高堂隆也上疏曰:
夫拓迹垂统,必俟圣明,辅世匡治,亦须良佐,用能庶绩其凝而品物康乂也。夫移风易俗,宣明道化,使四表同风,回首面内,德教光熙,九服慕义,固非俗吏之所能也。今有司务纠刑书,不本大道,是以刑用而不措,俗弊而不敦。宜崇礼乐,班叙明堂,修三雍、大射、养老,营建郊庙,尊儒士,举选民,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布恺悌,尚检素,然后备礼封禅,归功天地,使雅颂之声盈于六合,缉熙之化混于后嗣。斯盖至治之美事,不朽之贵业也。然九域之内,可揖让而治,尚何忧哉。不正其本而救其末,譬犹棼丝,非政理也。可命群公卿士通儒,造具其事,以为典式。⑦
这两人的上疏说明,到魏明帝时,虽经政府努力,但儒学的发展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社会影响力并不明显。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正始年间。刘靖上疏陈儒训之本曰:
夫学者,治乱之轨仪,圣人之大教也。自黄初以来,崇立太学二十余年,而寡有成者,盖由博士选轻,诸生避役,高门子弟,耻非其伦,故无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人,虽设其教而无其功。宜高选博士,取行为人表。经任人师者,掌教国子。依遵古法,使二千石以上子孙,年从十五,皆入太学。明制黜陟荣辱之路,其经明行修者,则进之以崇德;荒教废业者,则退之以惩恶;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浮华交游,不禁自息矣。阐弘大化,以绥未宾。六合承风,远人来格。此圣人之教,致治之本也。⑧
刘靖所言黄初(220——226年)以来20余年,当是指正始年间(240—248年)的事。
《三国志》卷十三《魏书·王肃传》裴松之注:
《魏略》以(董)遇及贾洪、邯郸淳、薛夏、隗禧、苏林、乐详等七人为儒宗,其序曰:“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衰,儒道尤甚。至黄初元年之后,新主乃复,始扫除太学之灰炭,补旧石碑之缺坏,备博士之员录,依汉甲乙以考课。中告州郡,有欲学者,皆遣诣太学。太学始开,有弟子数百人。至太和、青龙中,中外多事,人怀避就。虽性非解学,多求诣太学。太学诸生有千数,而诸博士率皆粗疏,无以教弟子。弟子本亦避役,竟无能习学,冬来春去,岁岁如是。又虽有精者,而台阁举格太高,加不念统其大义,而问字指墨法点注之间,百人同试,度者未十。是以志学之士,遂复陵迟,而末求浮虚者各竞逐也。正始中,有诏议圜丘,普延学士。是时郎官及司徒领吏二万余人,虽复分布,见在京师者尚且万人,而应书与议者略无几人。又是时朝堂公卿以下四百余人,其能操笔者未有十人,多皆相从饱食而退。嗟夫!学业沉陨,乃至于此。是以私心常区区贵乎数公者,各处慌乱之际,而能守志弥敦者。”
这段史料说明,自汉末儒学衰微,经文帝、明帝时期的逐渐恢复,直到齐王曹芳正始年间,儒学的发展仍然受到较大制约。但这一时期已是儒学发展的拐点。在儒士坚持以儒学修习作为选官的标准下,儒学的政治功能重新得到重视。而且,自文帝以来,儒士在官员中的比例提高了。与曹操的“唯才是举”不同,曹丕、曹叡时期用人“先举性行,而后言才”⑨,《三国志》卷十五《魏书·贾逵传》注引《晋诸公赞》记载:在曹操时期以吏治闻名的杨沛,“黄初中,儒雅并进,而沛本以事能见用,遂以议郎冗散里巷。”正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这点。这一时期琅邪王氏家族的代表人物王雄和王祥也正是因为兼顾德才的用人举措而进入仕途。
高平陵政变之后,司马懿把持了曹魏政权。司马氏是儒学大族,“本诸生家,传礼来久。”⑩司马懿祖父司马俊“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父司马防,“性质直公方,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忒。……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肃如也。”⑾司马懿本人则“博学洽闻,伏膺儒教。”⑿陈寅恪先生指出,“魏、晋的兴亡递嬗,不是司马、曹两姓的胜败问题,而是儒家豪族与非儒家的寒族的胜败问题。”⒀因此,“司马氏之帝业,乃由当时之儒家大族拥戴而成,故西晋篡魏亦可谓之东汉儒家大族之复兴。”“司马氏佐命功臣大都属于东汉之儒家大族,观司马氏将移魏鼎之际,其三公为王祥、何曾、荀顗,而此三人者,当时皆以孝行著称。”而“典午开国之重要设施,如复五等之爵,罢州郡之兵,以及帝王躬行三年之丧礼等,皆与儒家有关,可为明证。其最可注意者,则为厘定刑律,增撰周官为诸侯律一篇。两汉之时虽颇以经义折狱,又议论政事,解释经传,往往取儒家教义,与汉律之文比傅引申,但汉家法律,实本嬴秦之旧,虽有马、郑诸儒为之章句,并未尝以儒家经典为法律条文也。然而中国儒家政治理想之书如周官者,典午以前,固己尊为圣经,而西晋以后复更为国法矣,此亦古今之巨变,推原其故,实亦由司马氏出身东汉儒家大族有以致之也。”⒁因此,儒士阶层的代表人物走上最高的权力层面,对儒学的扶掖力度是曹氏执政时期所不能比拟的,此后儒学的恢复发展进入了加速阶段。当时王昶上疏“陈治略五事:其一,欲崇道笃学,抑绝浮华,使国子入太学而脩庠序;其二,欲用考试,考试犹准绳也,未有舍准绳而意正曲直,废黜陟而空论能否也;其三,欲令居官者久于其职,有治绩则就增位赐爵;其四,欲约官实禄,励以廉耻,不使与百姓争利;其五,欲绝侈靡,务崇节俭,令衣服有章,上下有叙,储谷畜帛,反民于朴。”⒂史载“诏书褒赞”,这可以算是一个儒学被全面提倡的纲领。
西晋建立后,复兴儒学的力度进一步加强。洛阳出土的《晋辟雍碑》碑文(又称《晋三临辟雍碑》)载:
暨圣上践祚,崇光前轨,阐五帝之绝业,迈三代之弘风,敦礼明化,以庠序为先。
《晋书》卷九十一《儒林传》云:
(晋武帝)修立学校,临幸辟雍。而荀顗以制度赞惟新,郑冲以儒宗登保傅,茂先以博物参朝政,子真以好礼居秩宗,虽愧明扬,亦非遐弃……群公草封禅之仪,天子发谦冲之诏,未足比隆三代,固亦擅美一时。
《晋书》卷三《武帝纪》载:咸熙二年(265年),
乙未,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
泰始四年(268年)下诏曰:
“世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
昭令中所依据的举荐人才的标准,无一不是儒学的道德标准。
泰始六年(270年)冬十一月(《晋书》卷二十一《礼志下》为“十二月”),“幸辟雍,行乡饮酒之礼,赐太常博士、学生帛牛酒各有差。”咸宁二年(276年)五月,“立国子学。”⒃从此,西晋中央官学太学和国子学并立,对当时的儒学教育和传播产生了较大影响。西晋文学家潘岳所作的《闲居赋》中即盛赞:“两学齐刿,双宇如一,右延国胄,左纳良逸。祁祁生徒,济济儒术,或升之堂,或入之室,教无常师,道在则是。”⒄赋中难免有夸张、修饰之辞,但从中亦可看到西晋统治者对儒学教育的重视。
《晋书》卷七十五《荀崧传》载荀崧记述西晋时期儒学之盛曰:
昔咸宁、太康、永嘉之中,侍中、常侍、黄门通洽古今、行为世表者,领国子博士。一则应对殿堂,奉酬顾问;二则参训国子,以弘儒训;三则祠、仪二曹及太常之职,以得质疑。今皇朝中兴,美隆往初,宜宪章令轨,祖述前典。世祖武皇帝应运登禅,崇儒兴学。经始明堂,营建辟雍,告朔班政,乡饮大射。西阁东序,《河图》秘书禁籍。台省有宗庙太府金墉故事,太学有石经古文先儒典训。贾、马、郑、杜、服、孔、王、何、颜、尹之徒,章句传注众家之学,置博士十九人。九州之中,师徒相传,学士如林,犹选张华、刘突居太常之官,以重儒教。
由此可见,晋武帝时期,西晋政府对儒学的发展还是作出了较大努力。但西晋统一的时间过于短暂,再加上自晋惠帝继位后,政局混乱,五胡乱华,儒学遭到极大破坏,自曹魏以来的儒学恢复、发展被迫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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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23页。
②《晋书》卷四十七《傅玄传》,第1317页。
③《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第24、49页。
④《三国志》卷十三《魏书·华猷传》,第403页。
⑤[清]钱仪吉:《三国会要》卷十六《文学二·正始三字石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365页。
⑥《三国志》卷二十四《魏书·高柔传》,第685页。
⑦《三国志》卷二十五《魏书·高堂隆传》,第712页。
⑧《国志》卷十五《魏书·刘馥传》,第464页。
⑨《三国志》卷二十二《魏书·卢毓传》,第852页。
⑩《资治通鉴》卷七十九,泰始元年,第2498页。
⑾《三国志》卷十五《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第466页。
⑿《晋书》卷一《宣帝纪》,第1页。
⒀万绳楠整理:《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合肥:黄山书社,1987年版,第1页。
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崔浩与寇谦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
店,2001版,第144—145页。
⒂《三国志》卷二十七《王昶传》,第749页。
⒃《晋书》卷三《武帝纪》,第60、66页。
⒄《潘岳传》,第15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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