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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琅邪王氏述考(下)(一)

2013-12-17 10:22:1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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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品官人法”废除后的琅邪王氏
    1、科举兴、江左士族星散
    由于隋是一个短命王朝,开国以后只传了二世38年,更由于隋炀帝昏庸无道,拒谏自智,导致了农民大起义。提起隋朝来,人们多半没有好印象。隋唐并称,似乎唐是主体,隋是附庸。其实,在中国中古史中,隋王朝对推动历史发展,是起了重大作用的。首先,它结束了自公元317年之后三百年南北分裂的局面,使中华复归一统。其次,它实行了各种巩固统一的措施。文帝又躬行节俭为天下倡,奖励良吏,严惩不法官吏。制定宽平的《隋律》,改变了社会风气。更重要的是,在制度方面,文帝对已不适应新局面的魏、晋南北朝的制度,进行了大的改革,主要表现在官制、礼乐、刑律、兵制、科举、度量衡等几个方面,而且都取得了成就。范文澜先生说:“隋文帝创隋制。为唐以后各朝所遵循。”而其中影响琅邪王氏家族兴衰的乃是科举制。科举制的创立,使得成为南朝统治阶级基础的士族失去了优先出仕的凭依,开始了凭个人才学经考试而从政的道路。不过,琅邪王氏家族,在隋、唐两朝的遭遇并不完全一样,这与唐朝的科举制度更趋完善有关。
     隋朝初年,沿袭北周制度。今之《周书》,未立《选举志》,据杜佑《通典》介绍,除了任用功臣和贵族以外:“始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其所察举,颇加精慎……至宣帝大成元年(公元579年),诏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说明中枢用人,参用汉代的察举法,而有秀才、孝廉两种不同的名目,即州举秀才,郡举孝廉。《隋书》亦未立《选举志》,从其他文献资料中可以约略考知其取士之法。刘肃《大唐新语》言:“隋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国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并前为六科。”但《旧唐书·杜正伦传》言:“正伦,隋仁寿中与兄正言、正藏俱以秀才擢第。隋代举秀才只十余人,而正伦一家有三秀才,甚为当时称美。”似乎科举制始于隋文帝时。实际上,两晋、南朝及元魏、北齐,虽然都行“九品中正法”,而又同时不废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的察举法,只是,立“九品”以后,州、郡所举的秀才、孝廉,只从上品(晋时,上品已为士族所垄断)中出,故实际上士族被举为官甚易,才形成了门阀制。这一点,在南朝特别明显。西晋初,被州、郡察举的,到了京城尚须考试,即秀才对策,孝廉考经书。东晋时,士族子弟不崇尚学习,害怕考试,即使被贡举,也不敢去京师,因此取消了考试。历宋、齐、梁、陈,考试制度恢复不起来。故士族作官,只须中正官以上品荐举为秀才或孝廉即可。北魏、北齐,均设中正官。北魏早年亦有举至京师后用考试甄别的办法,后来行不通。因此:“中正所铨,但在门第。吏部彞伦,乃不才举。”“北齐选举,多沿北魏之制。”只是,魏、齐的门阀士族,与南朝不同,其大姓后来被称为山东士族的,乃是崔、卢、郑、李、王(太原王氏)。北周初年,掌权者为“关陇集团”。以后平北齐,面对着山东士族,不能重用,而又不能一举而消灭其社会基础。隋平陈,面对着被侯景之乱削弱了的江左士族,不堪一用,但又必须善自处理之,给他们以出路。隋家制度(隋文帝时)秀才不但必须考试,而且录取非常严格,明经(经明行修)则只需要读通儒家经书即可,录取较容易。综上所述,荐举而又用考试法,其实西晋时已经有了,不过,考试为士族所惮,一直很少实行而己。因此,说隋文帝始行科举制,是从实质上说的,即他坚持了两条:一是贡举权在州郡长官及京官五品以上者。废州郡中正官,也废除了以士族为上品的九品法。二是被贡举者必经考试,而且一直使考试成为出仕的必经之路。这样,就等于关闭了凭借高门优势优先作官的取士大门。从此,士族寒族一律凭本身学问,在平等的条件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敲开入仕之门。这在当时被称为“选无清浊”,积久年深,参加科学考试被视为正途出身。隋炀帝虽然以十科取士,由于他深受南朝文风影响,最受他重视的是其中文词美秀科,以后应举士子亦独重此科,故后世才认为“炀帝始建进士科。”
    唐承隋制,但也略有改变:一是高祖武德5年(公元622年)才开始贡举考试,只取秀才一人,进士四人。直至武德9年(公元626年),仍取秀才每科一人,进士每科不超过七人。太宗时,名额稍有增加。高宗永徽2年(公元651年)始停秀才科。以后虽以六科取士,而以进士、明经为主,进士科渐贵。二是武后当政时,进士科多录取寒素之族人,士族进一步遭受打击。三是进士科所试内容,虽然有时小有改变,但大体上稳定在策、杂文(诗、赋)两个方面,后来,杂文独受重视。四是武后当政以后,进士出身的朝官增多,宰相中进士出身的比例不断上升,唐中叶以后更占优势。唐末,宰相几乎完全是进士出身。
    科举制兴,南朝的士族趋于星散状态。所谓星散,有两层含义:一是再也不能凭借大家族的优势在政坛上活动了,为了糊口,大家族分为若干个小家庭,或兴或衰,或仕或隐,几乎各不相顾。二是分别陆续离开了以三吴及江陵为中心的地区,渡江北上,向新的政治中心靠拢。他们有的以落户居住的地区为本贯,如王同皎,《旧唐书》记他的籍贯便写道:“其先自琅邪,仕江左,陈亡,徙家河北。”到了王同皎,已经是相州安阳人了。当然,这里说的是琅邪王氏的正支本在江南,陈亡,这一大的士族星散了。至于王朝更替,有了新的王朝就会有新的世家大族。星散了的琅邪王氏也还有一个缓慢解体的过程,这些,还有必要加以研讨,不了解上述的大背景,是不易了解隋、唐王朝的琅邪王氏的。
     2、隋、唐琅邪王氏的散支辑考
    (一)隋代散支:不计王鼒、王猛二支,共二支。
    (1)梁代王筠一支入陈,复入隋
    (筠)——(祥)—(昚、胄)
    《梁书·王筠传》记载,有盗夜入王筠宅,筠全家遇害。但据《隋书·王胄传》记载,筠有一子祥,得脱此难,仕陈,为黄门侍郎。祥生二子,长子昚,博学多才,曾仕于陈,为太子舍人,陈亡,隋晋王杨广(即炀帝)用为学士,炀帝即位后,为秘书郎,卒于官。次子胄,亦少有逸才,在陈仕至东阳王文学。隋平陈,晋王杨广亦引为学士。炀帝即位,为著作佐郎。炀帝常称赏他的应制诗,以为“气质高远”。当时后进之士曾把他与虞绰的作品当作写诗的榜样。后来晋升朝散大夫。他自以为才高,官位低,骄傲负气。值杨玄感反隋,他受了连累,流放于边塞,私逃回江南,被捕而死。春、胄二人应该有后裔,但史书缺载,就此式微了。
    (2)王徽之孙王翼之后裔一支入陈,复入隋
    王翼之——法兴——彦祖——昱——(智楷、智水)
智永其人,《中国书法大辞典》为之立小传,称其为“陈、隋间僧,名法极,俗姓王氏,会稽人。晋王羲之第七世孙,徽之后,与兄孝宾俱拾家入道,住永欣寺。”按,智永为陈、隋间名书法家,又为王羲之七世孙,张彦远《法书要录》、何延之《兰亭记》均有记载,但是王徽之至智永之间,五代人的名讳,除王桢之、王翼之以外,均无他书以为旁证。智永传有《题右军乐毅论后》,提到陈朝天嘉年间事,后面又说“及天下一统,四海同文。”指的确是隋朝灭陈以后,称他为陈隋间人,应不为错。《兰亭记》说:“禅师年近百年乃终。”逆推上去,他的生年可以上溯至梁朝。又,今浙江嵊州市收藏的清康熙37年《重修金庭王氏族谱》中收有隋大业七年(公元611年)永欣寺沙门尚皋写的《瀑布山展墓记》可以为本文旁证。今录其文于后:“尝闻先师智永和尚云:‘晋王右军,乃吾七世祖也。宅在剡之金庭,卒葬于其地。我欲踪迹之,而疲耄不能也。尔在便宜,询其其存亡。’皋谨佩不遗。大业辛未,皋游天台,过金庭,御锡雪溪道院。访陈迹,觅佳山。因记先师遗语,求右军墓,得于荆榛之麓。略备邱茔之制,墓而不坟,朴而不甃。皋惧久加荒秽,邱陵莫辨,征其八世孙乾复每共图之。立志石,作餮亭,以便岁时禋祀。呜呼,升平去大业才二百五十年,而荒湮若此。千载之后将何如哉。吴兴永欣寺沙门尚皋识。大业辛未三月丁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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